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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銀行與大股東第二輪“開撕” 中靜系所提議案被否

持續的交鋒也讓徽商銀行受到衝擊, 目前該行A股IPO排隊狀態處於“中止審查”, 而其H股公眾持股比例仍未達標且持續降低。

對於互相較勁的雙方來說, 任何一個事件都可能引發新一輪的衝突。

如果說一年前在是否發行優先股問題上徽商銀行與其大股東中靜系方面發生了首次對峙, 那麼最新的該行2016年度分紅方案則成為了雙方新一輪較量的導火索。 徽商銀行與中靜系連續兩年在股東大會上推出內容完全相悖的議案, 儘管雙方都在表達各自的理由, 但實際情況則對徽商銀行造成了實際影響。

目前, 徽商銀行A股IPO已然處於“中止審查”狀態, 而該行H股公眾持股比例仍舊未達到香港聯交所25%的最低規定, 且還在持續走低之中。

中靜提出新分紅方案

再次折戟股東大會

早在今年3月份, 徽商銀行就已對外宣佈了其2016年度的分紅預案, 擬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息每10股0.61元(含稅), 而這與2015年該行每10股1.59元(含稅)分紅相比出現了較大下降, 而這一預案也將上交該行上月召開的股東大會上進行審議。 對此, 徽商銀行方面表示, 該行董事會的2016年度分紅預案是為了留存利潤補充資本以及為滿足8%的監管預警底線的需要, 符合該行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而與徽商銀行2015年度股東大會所出現的情況相仿, 此次該行大股東中靜系再次提交了一份與原分紅方案完全相悖的議案,

既“提高至與2013年—2015年平均分紅同等水準”的補充決議案, 而根據此份新議案, 徽商銀行將要每股派發紅利0.193元(含稅)。 提交補充決議案的中靜四海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中靜實業)認為, 徽商銀行董事會的分紅方案並不合理, 補充資本不能簡單靠減少股東分紅解決。 由於徽商銀行表示不會撤回已提交股東大會的相關分紅議案, 並要求股東合理酌情投票。 因此這兩份截然不同的議案再次提交股東大會進行PK.

最終, 在日前召開的徽商銀行股東大會上, 徽商銀行董事會提出的既定分紅方案獲得通過, 中靜實業提出的“建議提高2016年度分紅水準”臨時議案則未獲通過。

事實上, 這已經不是徽商銀行與中靜系方面的首次正面交鋒。

在去年召開的徽商銀行2015年度股東大會上, 徽商銀行方面所提出的發行優先股與中靜實業提出的終止發行優先股的兩個截然相反的議案, 就出現了同時提交股東大會進行表決的狀況, 最終該行大股東方面臨時提交的終止境外非公開發行優先股議案也未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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