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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盟科技:關於股票期權激勵計畫第三個行權期採用自主行權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代碼:300369 證券簡稱:綠盟科技 公告編碼:2017-061 號

北京神州綠盟資訊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票期權激勵計畫第三個行權期採用自主行權模式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神州綠盟資訊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6月

26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股票期權激勵計畫第三個

行權期可行權的議案》和《關於股票期權激勵計畫第三個行權期選擇自主行權模式

的議案》, 同意190名激勵物件在第三個行權期內以自主行權方式行權, 第三個行

權期可行權股票期權共4,028,730份, 行權期為2017年6月24日至2018年6月23日(具

體內容詳見2017年6月27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於股票期權激勵計畫第三個行

權期可行權的公告》)。

本次股權激勵計畫第三個行權期行權方式為自主行權模式, 具體安排如下:

1、期權簡稱:綠盟JLC1

2、期權代碼:036155

3、激勵對象在第三個行權期可自主行權股票期權共4,028,730份, 實際行權期

為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6月22日。

4、行權期內, 公司激勵對象在符合規定的有效期內通過選定承辦券商(國信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統自主進行申報行權。

5、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 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行權: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

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

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上述“重

大交易”、“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為公司依據《深圳證券交

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

6、公司將在定期報告(包括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及年度報告)或臨時報告

中披露公司股權激勵物件變化、股票期權重要參數調整情況、激勵物件自主行權情

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情況等資訊。

7、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作為激勵對象並採用自主行權模式進行股票期權

行權的, 相關人員在股票期權行權後將主動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業務指引》的要求及時進行申

報, 並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指定網站進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綠盟資訊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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