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369 證券簡稱:綠盟科技 公告編碼:2017-061 號
北京神州綠盟資訊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票期權激勵計畫第三個行權期採用自主行權模式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神州綠盟資訊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6月
26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股票期權激勵計畫第三個
行權期可行權的議案》和《關於股票期權激勵計畫第三個行權期選擇自主行權模式
的議案》, 同意190名激勵物件在第三個行權期內以自主行權方式行權, 第三個行
權期可行權股票期權共4,028,730份, 行權期為2017年6月24日至2018年6月23日(具
體內容詳見2017年6月27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於股票期權激勵計畫第三個行
權期可行權的公告》)。
本次股權激勵計畫第三個行權期行權方式為自主行權模式, 具體安排如下:
1、期權簡稱:綠盟JLC1
2、期權代碼:036155
3、激勵對象在第三個行權期可自主行權股票期權共4,028,730份, 實際行權期
為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6月22日。
4、行權期內, 公司激勵對象在符合規定的有效期內通過選定承辦券商(國信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統自主進行申報行權。
5、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 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行權: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
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上述“重
大交易”、“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為公司依據《深圳證券交
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
6、公司將在定期報告(包括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及年度報告)或臨時報告
中披露公司股權激勵物件變化、股票期權重要參數調整情況、激勵物件自主行權情
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情況等資訊。
7、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作為激勵對象並採用自主行權模式進行股票期權
行權的, 相關人員在股票期權行權後將主動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業務指引》的要求及時進行申
報, 並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指定網站進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綠盟資訊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