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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這幾個案子斷的都是神探級別的

讓老婆婆幫破案

據《折獄高抬貴手》卷一載:唐太宗貞觀年間, 衛州有一家客店的老闆叫張逖。 有一天, 他妻子回娘家省親去了, 店裡來了楊正等3個旅客投宿, 他們都是魏州三衛地方的人, 因為路途遙遠, 當夜五更時分就動身走了。

那天晚上, 有人偷偷地拿了楊正他們隨身攜帶的佩刀把張逖給殺了, 然後又把兇器插回刀鞘內, 楊正他們一點也沒有發覺。 等到天亮了, 店裡的夥計追了上來, 對他們進行一番檢查, 發現刀上血跡斑斑, 就把他們3人抓了送到官府。 嚴刑拷打之下, 他們無奈含冤招認殺了人。

後來案子報到了朝廷, 唐太宗產生了懷疑, 派禦史蔣常前去複審。 蔣常是有名的“怪探聖手”, 經他偵破的案件, 無一不辦成鐵案。 看過卷宗的蔣常, 一路上早就成竹在胸, 他一到案發地, 就叫把原來店裡15歲以上的人都找來集合在一起。 可是很長時間沒有來齊,

蔣常又叫他們都回去, 唯獨把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婆婆留下, 等到天色很晚了, 才讓她回家。 同時, 暗暗派一個辦案子、搞偵破有經驗的人, 偷偷地跟著老婆婆, 並告訴他:“如果有人和這老婆婆說話, 就立即記下他的姓名。 ”果然有一個人問這老婆婆:“上面派來的人, 究竟問了你一些什麼話?”

前後3天, 這人都來問這婆婆。 老婆婆眼花耳聵, 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於是, 蔣常就讓把這人捉來。 經過審訊, 他一五一十地供出他和張妻通姦並殺害張逖嫁禍旅客的經過。 經過查證落實, 楊正等3人才得到免罪釋放。

這正是:“婆婆雖老尚有用, 禦史巧計誘真凶;情場得意敢試法, 枉作聰明一場空。 ”

讓文字出來指證

《折獄高抬貴手》卷三載:唐朝張鷟在當河陽縣尉時,

有個叫呂元的人, 假造倉庫主管官吏馮忱的信, 盜賣了官家的糧食。 案發後, 馮忱不承認這信是他寫的, 呂元硬說是他寫的, 雙方各執一詞, 很久不能作出判決。

張鷟認真審閱案卷後, 又經過一番細緻的思考, 有了對策:他把呂元傳來, 當眾讓衙役將呂元的狀詞拿來, 折出一行字, 把兩頭蓋住, 只留中間一個字, 接著問呂元:“你看看這個字, 如果是你寫的就寫個‘是’字, 不是你寫的就寫個‘非’字。 ”也許呂元認為被遮蓋的是他偽造的信, 他心虛了, 寫上一個“非”字。 張鷟讓衙役把遮蓋兩頭的東西拿開給他一看, 原來是呂元寫的狀詞, 就打了他50大板。 又取出呂元造假的那封信, 用同樣的方法蓋住兩頭, 只留中間一個字問呂元,

呂元寫上了一個“是”字, 然後再把兩頭遮蓋的東西拿開, 呂元一看這才是他假造馮忱寫的那封信!此時, 呂元無話可說, 只好低頭認罪。

張鷟用的是心理戰術, 在真真假假中, 讓呂元摸不著頭腦, 終於露出了馬腳, 最後只得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接受法律的制裁。

讓土塊金塊說話

《折獄高抬貴手》卷三載:唐朝張鷟在當河陽縣尉時, 有個叫呂元的人, 假造倉庫主管官吏馮忱的信, 盜賣了官家的糧食。 案發後, 馮忱不承認這信是他寫的, 呂元硬說是他寫的, 雙方各執一詞, 很久不能作出判決。

張鷟認真審閱案卷後, 又經過一番細緻的思考, 有了對策:他把呂元傳來, 當眾讓衙役將呂元的狀詞拿來, 折出一行字, 把兩頭蓋住, 只留中間一個字,

接著問呂元:“你看看這個字, 如果是你寫的就寫個‘是’字, 不是你寫的就寫個‘非’字。 ”也許呂元認為被遮蓋的是他偽造的信, 他心虛了, 寫上一個“非”字。 張鷟讓衙役把遮蓋兩頭的東西拿開給他一看, 原來是呂元寫的狀詞, 就打了他50大板。 又取出呂元造假的那封信, 用同樣的方法蓋住兩頭, 只留中間一個字問呂元, 呂元寫上了一個“是”字, 然後再把兩頭遮蓋的東西拿開, 呂元一看這才是他假造馮忱寫的那封信!此時, 呂元無話可說, 只好低頭認罪。

張鷟用的是心理戰術, 在真真假假中, 讓呂元摸不著頭腦, 終於露出了馬腳, 最後只得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接受法律的制裁。

據《劇談錄》載:唐朝李勉鎮守鳳翔時, 所屬縣內有農民在耕地時挖出了一大甕馬蹄金, 他們很自覺,抬著送到縣衙。縣令很負責,因怕管倉庫的官吏不謹慎,出現閃失,自己不好交待,就叫他們把大甕抬到他自己住的房裡去,放在自己眼皮底下看管。

誰知,第二天縣令把大甕打開一看,驚呆了,哪裡還有什麼金塊,甕裡全是土塊。無奈,只好把情況向上級彙報,府裡派遣屬吏前來追查,縣令怎麼也說不清道不明,只得含冤承認是自己用土塊換了馬蹄金。問他金子哪裡去了?縣令開始說是把馬蹄金埋藏到糞土裡,被人偷走了;後來又說丟到了水裡,找不到確鑿的地方了。難以自圓其說。雖然沒有追出最後藏金的地方,可是大家都認為縣令用土塊把馬蹄金換走了,是毫無疑問的。

有一天,府裡官吏集體就餐,談及此事,都唉聲歎氣,為縣令惋惜。後來官至湖南觀察使的書法家袁滋,當時正在此幕府,唯獨他對這個案子提出質疑。李勉就命令他把案件從縣裡調到府裡來審理,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袁滋知道這是一個棘手的案子,可是不弄清楚,縣令就可能終生被冤枉。他先仔細把大甕查看一番,並把250塊土塊從裡面取出來。又查問了最先挖出這個大甕的人,那人說是兩個人用一個大竹竿抬到縣裡來的。袁滋聽後,若有所思,立即叫人到街上商鋪取來一些銀子,依照土塊形狀熔鑄成一樣大小的銀塊,然後去稱。還只稱到一半,就有300斤了。銀子尚且如此,金子豈不更重?計算它的總重量,絕不是兩個人能夠用一根竹竿抬得動的。因此,袁滋斷定金塊在運送到縣裡來的路上,就已經被人換成土塊了。顯然,縣令是被冤枉的。袁滋的認真負責和巧妙手段,終使一起冤案得以昭雪。

這正是:“做官當負官位責,不讓天下有冤雪;機巧看似平常事,得來還靠費心血。”

讓無賴自己入甕

據《唐闕史》載:唐朝懿宗鹹通年間,楚州淮陰縣有兩個農民,一個住在村東,一個住在村西,他們兩家世代交好。村東那位以自己的地契作為抵押,向村西那位借款一千緡,雙方約定第二年還本付息,贖回地契。借款到期後,欠錢的因為手頭不便,只有八百緡錢,便先拿去交給出借方,並約定第二日付清下欠的二百緡錢及其利息,贖回地契。因為兩家是世交,又只隔短短一夜,欠錢的也沒有讓出借方寫收款收據。

哪料,人心難測。第二日,當欠錢的按約定帶餘款找借出方贖回地契時,他卻翻臉不認人,拒不承認昨天收過他的八百緡錢。無奈,欠錢的告到縣衙,但因為口說無憑,無據為證,輸了官司。他又到州府告狀,仍然無果。

欠錢的農民走投無路時,聽說天水人趙和在江陰縣當縣令,善於斷案,而且能從隻言片語、蛛絲馬跡中偵破疑難案件,便跨越長江,到江陰縣找趙和告狀申冤。趙和因為自己官職卑微,而且該案又不在自己轄區內,頗為難。可是看著這位欠錢者可憐兮兮、要死要活,善良的趙和破例接下此案。

但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怎麼辦呢?趙和一夜未睡,終於想出了一條妙計。第二天,趙和派出手下衙役到淮陰縣投遞公文,說江陰縣捕獲江洋大盜,在審理中供出借出方那位無賴是同案犯,請求該縣予以逮捕送來。按唐律,持刀在江湖上打劫的強盜,相鄰縣份不得庇護,這位無賴被押送到了江陰縣。

那位無賴一副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的架勢。趙和說,強盜們打劫的並非農家物品,而是金銀財寶,要到那無賴家中清點辨認。為了洗刷冤情,開脫罪責,這無賴絞盡腦汁,將其家中的金銀財寶如數寫上清單,其中欠錢者還給他的八百緡錢也赫然在列。這無賴一門心思,想著要在江洋大盜案中洗脫干係,萬萬沒有想到欠錢者會越境告狀。而這正是趙和最想要的。

趙和將這無賴所寫清單拿在手中,笑著對他說:“看來,你的確沒有參與江洋大盜打劫,但是你為什麼不承認收過欠錢者的八百緡錢呢?”並當即傳來欠錢者,讓其與那無賴當堂對質。人證俱在,那無賴再也無法抵賴,只得低頭認罪,如實供述,承認自己收過欠錢者的八百緡錢。這無賴被押回原籍,不但返還了欠錢者的地契,還受到官府的處罰。

這正是:“趙和謀高稱典範,請君入甕尚不知;無賴自己漏端倪,虧心終有償還日。”

這正是:“為人莫欺事與物,假作真時真亦假;文字無聲能說話,弄法終究難逃脫。”

他們很自覺,抬著送到縣衙。縣令很負責,因怕管倉庫的官吏不謹慎,出現閃失,自己不好交待,就叫他們把大甕抬到他自己住的房裡去,放在自己眼皮底下看管。

誰知,第二天縣令把大甕打開一看,驚呆了,哪裡還有什麼金塊,甕裡全是土塊。無奈,只好把情況向上級彙報,府裡派遣屬吏前來追查,縣令怎麼也說不清道不明,只得含冤承認是自己用土塊換了馬蹄金。問他金子哪裡去了?縣令開始說是把馬蹄金埋藏到糞土裡,被人偷走了;後來又說丟到了水裡,找不到確鑿的地方了。難以自圓其說。雖然沒有追出最後藏金的地方,可是大家都認為縣令用土塊把馬蹄金換走了,是毫無疑問的。

有一天,府裡官吏集體就餐,談及此事,都唉聲歎氣,為縣令惋惜。後來官至湖南觀察使的書法家袁滋,當時正在此幕府,唯獨他對這個案子提出質疑。李勉就命令他把案件從縣裡調到府裡來審理,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袁滋知道這是一個棘手的案子,可是不弄清楚,縣令就可能終生被冤枉。他先仔細把大甕查看一番,並把250塊土塊從裡面取出來。又查問了最先挖出這個大甕的人,那人說是兩個人用一個大竹竿抬到縣裡來的。袁滋聽後,若有所思,立即叫人到街上商鋪取來一些銀子,依照土塊形狀熔鑄成一樣大小的銀塊,然後去稱。還只稱到一半,就有300斤了。銀子尚且如此,金子豈不更重?計算它的總重量,絕不是兩個人能夠用一根竹竿抬得動的。因此,袁滋斷定金塊在運送到縣裡來的路上,就已經被人換成土塊了。顯然,縣令是被冤枉的。袁滋的認真負責和巧妙手段,終使一起冤案得以昭雪。

這正是:“做官當負官位責,不讓天下有冤雪;機巧看似平常事,得來還靠費心血。”

讓無賴自己入甕

據《唐闕史》載:唐朝懿宗鹹通年間,楚州淮陰縣有兩個農民,一個住在村東,一個住在村西,他們兩家世代交好。村東那位以自己的地契作為抵押,向村西那位借款一千緡,雙方約定第二年還本付息,贖回地契。借款到期後,欠錢的因為手頭不便,只有八百緡錢,便先拿去交給出借方,並約定第二日付清下欠的二百緡錢及其利息,贖回地契。因為兩家是世交,又只隔短短一夜,欠錢的也沒有讓出借方寫收款收據。

哪料,人心難測。第二日,當欠錢的按約定帶餘款找借出方贖回地契時,他卻翻臉不認人,拒不承認昨天收過他的八百緡錢。無奈,欠錢的告到縣衙,但因為口說無憑,無據為證,輸了官司。他又到州府告狀,仍然無果。

欠錢的農民走投無路時,聽說天水人趙和在江陰縣當縣令,善於斷案,而且能從隻言片語、蛛絲馬跡中偵破疑難案件,便跨越長江,到江陰縣找趙和告狀申冤。趙和因為自己官職卑微,而且該案又不在自己轄區內,頗為難。可是看著這位欠錢者可憐兮兮、要死要活,善良的趙和破例接下此案。

但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怎麼辦呢?趙和一夜未睡,終於想出了一條妙計。第二天,趙和派出手下衙役到淮陰縣投遞公文,說江陰縣捕獲江洋大盜,在審理中供出借出方那位無賴是同案犯,請求該縣予以逮捕送來。按唐律,持刀在江湖上打劫的強盜,相鄰縣份不得庇護,這位無賴被押送到了江陰縣。

那位無賴一副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的架勢。趙和說,強盜們打劫的並非農家物品,而是金銀財寶,要到那無賴家中清點辨認。為了洗刷冤情,開脫罪責,這無賴絞盡腦汁,將其家中的金銀財寶如數寫上清單,其中欠錢者還給他的八百緡錢也赫然在列。這無賴一門心思,想著要在江洋大盜案中洗脫干係,萬萬沒有想到欠錢者會越境告狀。而這正是趙和最想要的。

趙和將這無賴所寫清單拿在手中,笑著對他說:“看來,你的確沒有參與江洋大盜打劫,但是你為什麼不承認收過欠錢者的八百緡錢呢?”並當即傳來欠錢者,讓其與那無賴當堂對質。人證俱在,那無賴再也無法抵賴,只得低頭認罪,如實供述,承認自己收過欠錢者的八百緡錢。這無賴被押回原籍,不但返還了欠錢者的地契,還受到官府的處罰。

這正是:“趙和謀高稱典範,請君入甕尚不知;無賴自己漏端倪,虧心終有償還日。”

這正是:“為人莫欺事與物,假作真時真亦假;文字無聲能說話,弄法終究難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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