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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擬改為“自主申報”

南方日報訊為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放寬市場准入條件, 優化註冊審批流程, 廣州市工商局官網日前掛出《進一步營造商事主體良好准入環境的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下稱《措施》)向社會徵集意見。 《措施》擬在核名、經營場所、營業範圍等方面進一步放寬門檻, 並表態支援新型金融企業在穗發展。

申報 名稱住所等可自主申報

《措施》將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制”改為“自主申報制”。 由申請人通過“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進行企業名稱自主查詢、比對、判斷、申報, 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除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禁止、限制使用的名稱以外,

申請人可以自主選擇企業名稱。 企業名稱由申請人向工商部門自主申報後即可使用, 不再要求企業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商事主體申報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時, 除負面清單(娛樂服務業、重污染行業、危險品行業等三類行業, 以及住宅商品房、政府保障房、軍隊和外國企業房產等四類房產, 負面清單管理的不實行住所資訊自主申報)外, 無須再提交房地產產權證明、租賃合同、村(居)委會證明等住所使用證明材料, 只需自行申報位址、連絡人、所有權人、法定使用用途、有關情況說明等五項基本資訊即可登記, 申請人承諾對申報住所(經營場所)資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工商部門對申請材料實行形式審查。

此外, 《措施》也指出, 除涉及許可事項的經營範圍外, 商事主體向工商部門自主申報經營範圍。 對不涉及許可事項的經營範圍, 商事主體可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表述, 也可參考政策檔、行業習慣或者專業文獻自主申報、個性化表述經營範圍。

金融 支持新型金融業態發展

金融業在廣州經濟增長中的比重日益增加。 去年, 廣州金融業增加值達1800億元, 成為全市產值第五大支柱產業;金融業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達9.2%, GDP貢獻率為12.1%。

《措施》支持新型金融業態發展。 首先是允許企業自主申報涉及“金融、理財、交易所、交易中心、資產管理、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等字樣的名稱。 其次是商事主體申請設立時,

除經營範圍屬廣州保留的11項前置審批專案外, 均實行先照後證, 支援金融企業在廣州落戶。 再者對商事主體從事商業保理、融資租賃等經營範圍, 工商部門可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直接予以核准登記。

此外, 《措施》也表態支持商事主體上市融資。 一方面為有限責任公司改制成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綠色通道”服務, 辦理改制登記時, 可直接按照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認定改制後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 為有限公司快速辦理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登記, 助推企業早日上市;另一方面積極配合證券交易所、律師事務所等保薦上市機構辦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的相關手續, 助推股份有限公司快速上市融資。

服務 註冊登記服務多元化

《措施》提出在全市實行商事主體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以數位憑證、電子簽名等主流資訊技術為支撐, 依託互聯網建立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平臺。 大力推進網上申請、網上審核、網上發照、網上歸檔、網上公示等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管理方式, 優化審批流程, 提高商事主體登記便利化、規範化、資訊化、智慧化水準。

與此同時, 延伸視窗服務, 逐步建立服務前移工作機制, 為商事主體就近辦理商事登記業務提供便利服務也納入《措施》內。 具體措施包括開展與銀行共同制發電子營業執照、銀行網點通過“銀商通”無償代辦工商註冊登記業務, 同時逐步增加銀行代辦網點;開展園區建站工作,

於番禺、南沙等轄區科技園建立工作站, 為園區經營者提供“一站式”登記服務。

《措施》特別指出, 建立重點企業服務群, 為在廣州登記的“500強企業”、總部企業以及各級政府引進的重大項目等主動、定期宣傳企業登記的新政策、新規範、新要求。 實現外商投資企業准入一體化, 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申請人在網上提交一次材料後即可完成商務部門的審批(備案)和工商部門的註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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