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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發佈2016金融商事審判白皮書 融資租賃合同類案件保持上升態勢

作者:毛彧之(零壹融資租賃研究中心)

7月5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上海高院”)發佈的《2016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審判情況通報》顯示,

上海市融資租賃合同類糾紛案件數量和標的金額在2016年保持了上升的態勢, 但上升幅度較2015年大幅縮小。

行業規模擴張及違約率上升 租賃合同類案件數量增加

2016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審金融商事案件94,496件, 同比上升6.70%。 其中,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2,975件, 同比上升7.79%, 相比2015年增幅有所回落。

自2010年起,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數量就呈現出了逐年上升的趨勢, 2016年的案件數量已達2010年的18倍。 而伴隨著近年來融資租賃案件數量的增長, 融資租賃案件的標的金額也維持了逐年增長的態勢。 2016年, 上海法院受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標的金額為51.73億元, 同比增長14.88%, 增長幅度較2015年有所放緩。

自2010年起,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數量就呈現出了逐年上升的趨勢, 2016年的案件數量已達2010年的18倍。 而伴隨著近年來融資租賃案件數量的增長, 融資租賃案件的標的金額也維持了逐年增長的態勢。 2016年, 上海法院受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標的金額為51.73億元, 同比增長14.88%, 增長幅度較2015年有所放緩。

租賃企業經營規範、風險控制、合同約定方面尚待改善

上海高院2016年發送的司法建議指出, 目前融資租賃企業在經營行為規範性方面存在對合同管理較為隨意、租金收取比較混亂的問題;在風險防範方面存在對承租人資質審核把關不夠嚴格, 對租賃物管控存在疏漏,

致使合法權利難以得到保障的問題;在合同條款合理性方面存在格式合同中對租賃物的價值確定方法未作約定, 致使發生糾紛時租賃物價值難以確定的問題。

上海高院預計, 伴隨著融資租賃行業規模的持續增長, 2017年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數量可能會有進一步上升。

基於上述情況, 為防範金融風險、保護交易雙方合法權益、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上海高院進一步提出了與融資租賃企業密切相關的以下幾點建議:一是進一步健全和落實各項風險內控機制, 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企業公章、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等風險點要提高審核標準;二是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租賃物的特定化, 加強對租賃物的管控,

明確租賃物所屬, 以防止租賃物轉賣、滅失;三是加強從業人員管理與培訓, 提高合規意識;四是改進和完善合同條款的公平性, 對專業化名詞做好解釋並做充足的風險提示。

上海高院還提出了進一步整合調解平臺資源, 將仲裁機構納入到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決體系中來, 充分發揮仲裁程式的效率優勢。

而在上周召開的“2017年融資租賃創新與發展高峰論壇”上, 就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相關問題, 上海法律界人士也提出了目前司法審議耗時較長、送達較慢, 融資租賃企業若在租賃合同中能詳細約定租賃物貶損價值, 在出現糾紛時能提請仲裁, 會有助於及時解決糾紛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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