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 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 我省公佈了山西電網2017年—2019年輸配電價。 在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大力支持下, 山西電網輸配電價總水準每千瓦時降低1.06分, 標誌著我省電力體制改革邁出新步伐、再添新成果。
輸配電價改革是我省電力體制改革的關鍵環節, 也是價格機制改革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 省發改委相關專家稱, 本次輸配電價核定, 代表我省初步建立起了以“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為基礎的獨立輸配電價機制, 對電網企業的監管模式由過去核定購銷差價轉變為以企業有效資產為基礎,
據瞭解, 輸配電價改革釋放的改革紅利全部用於降低省內工商業用電銷售電價, 一般工商業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降低1.3分, 大工業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降低2.7分, 減輕企業用電成本每年約15.78億元。
輸配電價的核定, 還將促進我省電力直接交易規模進一步擴大, 參與市場交易的發電企業上網電價由用戶或市場化售電主體與發電企業通過自願協商、市場競價等方式自主確定, 電網企業按照核定的輸配電價標準收取過網費。 在當前電力供需總體寬鬆環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