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從2016年起將對銀行業的監管體系由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和合意貸款管理機制“升級”為“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acroPrudentialAssessment,下稱“MPA”)。 MPA包括七大類共16項指標,其中已開始使用的指標有15項,“總損失吸收能力”暫不納入評估範圍。
MPA按季度進行評估。 每家被評估機構在季後10日內向當地央行分支機搆報送自評報告等材料,並由央行分支機搆進行複評、覆核。 在此基礎上,結合當地自律機制出具的定價行為意見,評估委員會表決形成綜合考量評估結果並予以通報。
MPA將指標按類進行評估、加總。 單類指標的總分設為100分。 每類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60分至90分為達標,60分以下不達標。
目前,MPA的結果影響各參評機構的法定存款準備金利率。 央行對A檔機構的準備金利率上浮10%-30%(目前為10%),對B檔機構維持不變,對C檔機構下浮10%-30%(目前為10%)。 同時,對於不符合MPA的銀行,央行會將其SLF的利率提高100BP。 鑒於MPA是央行的核心評估體系,未來央行可能會針對該體系出臺更多的差異化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