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大商所網站7月6日發佈了〔2017〕204號通知, 為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相關金融機構利用期貨市場創新服務實體經濟, 大商所決定2017年繼續支持相關金融機構開展大商所對應期貨品種的場外期權試點工作。
本次試點的指導原則是, 重點鼓勵服務於實體企業, 尤其是龍頭企業、央企、大型國企的申請項目。 重點鼓勵多工具多角度滿足企業風險管理要求的申請項目。 重點鼓勵對產品和策略的經濟可行性論證充分的申請專案。 重點鼓勵符合國家和地區扶貧攻堅佈局和要求、服務“三農”的申請項目。
試點模式是通過大商所場內期貨、期權或大商所認可的其他方式進行風險對沖。
大商所屆時將組織通過預審的申請單位進行現場答辯, 根據答辯評審結果並綜合需要優先考慮的專案情況確定正式立項名單。 大商所向立項單位發送立項通知書, 並與立項單位簽訂《大連商品交易所場外期權試點項目合作協定》。 專案須在2017年12月底之前結題並提交報告。 大商所將組織專家對專案完成情況進行驗收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