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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減持股份計畫實施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截至本公告日, 控股股東華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儀集團”)持有本公司股份234,283,762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30.83%。 實際控制人陳道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39,500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0.14%。

華儀集團與陳道榮先生屬於一致行動人, 累計持有公司股份235,323,262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30.97%。

● 減持計畫的主要內容:公司於2017年3月31日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減持股份計畫實施情況及後續減持計畫的公告》,

華儀集團計畫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定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不超過6,000萬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中, 通過大宗交易、協定轉讓等方式減持的時間為減持計畫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時間為減持計畫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 並且每三個月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具體詳見公司於2017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編號:臨2017-023)。

● 減持計畫的實施情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華儀集團披露的減持計畫的減持時間已過半,

華儀集團尚未實施本次減持計畫, 仍持有公司股份234,283,762 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30.83%。 本次減持計畫尚未實施完畢。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證監會公告〔2017〕9號)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以及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華儀集團《關於減持股份計畫實施進展的通知函》, 華儀集團披露的減持股份計畫的減持時間已過半, 現將華儀集團有關減持股份計畫實施進展公告如下:

一、股東本次減持計畫的基本情況

公司於2017年3月31日發佈了《關於控股股東減持股份計畫實施情況及後續減持計畫的公告》,

華儀集團因自身經營發展的需求, 計畫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定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不超過6,000萬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中, 通過大宗交易、協定轉讓等方式減持的時間為減持計畫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時間為減持計畫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 並且每三個月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具體詳見公司臨2017-023號公告。

二、股份減持計畫的進展及相關持股變動情況

(一)股份減持計畫的進展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華儀集團披露的減持計畫的減持時間已過半,

華儀集團尚未實施本次減持計畫, 仍持有公司股份234,283,762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30.83%。 本次減持計畫尚未實施完畢。

(二)本次減持事項與華儀集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

(三)本次實際減持進展情況符合此前披露的減持計畫。

(四)本次減持進展後, 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情況。

三、其他說明

1、華儀集團現為公司控股股東, 本次減持計畫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持續性經營產生影響。

2、華儀集團在本次減持計畫實施期間, 將嚴格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的規定,

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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