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 國家能源局對外公佈首批55個“互聯網+”智慧能源(能源互聯網)示範專案, 投資額近800億元。 國家能源局要求首批示範項目原則上應於2017年8月底前開工, 並於2018年底前建成。
關於示範專案的優惠政策, 智通財經瞭解到, 示範專案將同步納入電力、油氣等專項改革試點工作中, 優先執行國家有關能源靈活價格政策、激勵政策和改革措施。 示範專案優先使用國家能源規劃所確定的各省(區、市)火電裝機容量、可再生能源配額、碳交易配額、可再生能源補貼等指標額度。
55個示範項目中, 城市能源互聯網綜合示範項目12個,
智通財經梳理發現, 專案中涉及港股上市公司的有6個, 具體如下:
在政府支持方面, 國家能源局要求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分散式能源、電網、氣網、熱力管網企業做好示範專案配套工程建設規劃, 適時開展配套工程建設。
智通財經還瞭解到, 上述獲批項目需嚴格遵循專案基本建設程式。 首批示範項目原則上應於2017年8月底前開工, 並於2018年底前建成。 發生重大變化或後期運行不符合示範專案技術、經濟要求的, 不再作為示範項目推廣, 不再享受相關政策。
據智通財經瞭解, 所謂能源互聯網, 是一種互聯網與能源生產、傳輸、存儲、消費以及能源市場深度融合的能源產業發展新形態,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與國際合作中心國際部主任柴麒敏表示, 現在煤、電、氣和熱的管理都是隔離的, 能源互聯網的試點示範現在需要突破地方能源管理體制的條條框框和既得利益的藩籬, 重塑利益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