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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芝是草書典型與書法是斯文典型

張芝是草書典型

草書的出現, 直承篆隸, 比行書、楷書要早。 梁武帝《草書狀》曰:“蔡邕雲:昔秦之時, 諸侯爭長, 羽檄相傳, 望烽走驛, 以篆隸難, 不能救速, 遂作赴急之書, 今之草書也。 ”唐張懷瓘《書斷》說, 章草是西漢史遊所作, 今草是東漢張芝所造。 張芝, 字伯英, 臨池學書, 池水盡墨, 時人謂之“草聖”。

張芝作為草聖的意義, 在於他已將作品從文字內容中脫離而使書法成為獨立的藝術形式。 漢趙壹有文章《非草書》, 盡說草書的不是, 可從反面看出草書作為獨立藝術在當時之蔚然勃興。 趙壹以為, 草書只可博學餘暇, 游手於斯, 如果只練草書, 則近於矜伎, “善既不達於政, 而拙無損於治”, 非聖人之業, 是“背經而趨俗, 此非所以弘道興世也”。

在古代, 張芝草書的地位最高。 唐孫過庭《書譜》載王羲之自稱在書法上他只崇拜兩人, 就是張芝和鐘繇, 雲“頃尋諸名書, 鐘張信為絕倫, 其餘不足觀。 ”梁庾肩吾《書品》品評書家一百二十三人, 以張芝、鐘繇、王羲之三人為“上之上”, 而“伯英以稱聖居首”。

張芝的草書真跡在東晉的時候就已經很珍稀了。 庾翼在給王羲之的信中就說到, “吾昔有伯英章草八紙, 過江顛沛, 遂乃亡失, 常歎妙跡永絕。 ”到唐朝的時候, 已經沒有了真跡。 唐太宗《晉書·王羲之傳贊》有曰:“伯英臨池之妙, 無複餘蹤。 ”

《淳化閣帖》卷二載有張芝草書刻帖數篇, 宋黃伯思《東觀餘論》認為, 這些草書其實是唐朝草聖張旭寫的, 只有其中那篇章草《芝白》帖“差近古, 亦疑先賢模仿也”。

近來我臨習《淳化閣帖》上的草書, 非常喜歡張芝的這幾篇草書, 雖然不是張芝真跡, 感覺這樣地道的草書讓人可以學習的東西太豐富, 而且基本染不上壞習氣。 《淳化閣帖》卷十前半部分的王獻之草書也頗類之。 一些東西成為典型, 大多是基於我們的美好想像, 而且我們所想像到的, 又會比真實更完美。 以前我曾說到書法是斯文典型, 那麼草書便可稱作書法典型, 而這想像中的張芝草書, 又可稱作草書典型了。 ——書齋舊主人識。

書法是斯文典型

吾友鄭關耳兄說到,金庸《俠客行》的主人公目不識丁,但能從書法套路中悟出上乘武功,後來覺得,金庸說的那套,其實和公孫龍差不多,原來書法和文字是可以分開的。我卻認為書法和文字是不可分的。

書法本身是獨立的藝術。雖然,我國文化傳統卻是很在意書法所寫的內容的,不僅僅是漢字字體書寫的準確,也包括所書文字的含義及書體形式的應用場合,乃至書法家的人品。單獨為書法而書法,始終不符合我國傳統欣賞習慣。

書法作為藝術,終是斯文儒雅之事。可以說,書法是斯文典型。我感覺書法離文人更近,而與藝術家則距離遠了一些。那些把書法聯繫上氣功、武術、畫符、表演等的江湖行為,就更是野路子了,與真正的書法藝術不能同日而語。

然而有些宣傳媒體對此類新聞好像頗為鍾愛。就像近來那自封世界華人藝術家協會主席的張克思,用所謂的“神州第一筆”寫了“中華第一龍”,在古代只能算是流浪江湖賣藝的營生而已。還有那所謂的中國著名藝術家張強教授在國內外搞的行為書寫,美其名曰“書法蹤跡學”(traceology),拿毛筆在女人身體上即興塗鴉,則基本上屬於走出國門的騙子的行徑。-書齋舊主人識。

張克思寫的“中華第一龍”

張強《行墨巴黎》的招貼

書法只是雜藝

三代而上,教詳于國;三代而下,教詳於家。北朝顏之推(西元531—約595年)著《顏氏家訓》二十篇。明王三聘《古今事物考》稱:“古今家訓,以此為祖。”明張璧《序》曰:“質而明,詳而要,平而不詭。蓋序致至終篇,罔不折衷今古,會理道焉,是可範矣。”明張一桂《序》曰:“其識該,其辭微,其心危,其慮詳,其稱名小而其指大,舉類邇而見義遠。”

顏之推是複聖顏子的第三十五代孫。顏之推在《序致第一》上說:“吾家風教,素為整密。”為《漢書》作注的顏師古即是顏之推的孫子。唐朝書法家顏真卿是顏之推的第六代孫,撰文並書《顏氏家廟碑》,談到顏氏的家學淵源,雲:“北齊給事黃門侍郎、待詔文林館、平原太守、隋東宮學士諱之推,字介,著家訓廿篇,冤魂志三卷,證俗音字五卷,文集卅卷,事具本傳。”

《顏氏家訓》之《雜藝篇第十九》中,把書法、繪畫、射箭、蔔筮、算術、琴瑟、博弈、投壺等歸於一類,統稱之為“雜藝”。對於書法,作者認為真草書跡,微須留意即可,“然而此藝不須過精。夫巧者勞而智者憂,常為人所役使,更覺為累。韋仲將遺戒,深有以也。”《世說新語》載,韋誕字仲將,能書。魏明帝起殿,欲安榜,使仲將登梯題之。既下,頭鬢皓然。因敕兒孫:“勿複學書!”

有時候我也這樣認為,書法,比起道德學問來,只能算是表面膚淺的東西了。顏之推教訓得極是。士少而學問,長而議論,老而教訓,斯人也,其不虛生於天地間也乎!信夫斯言。-書齋舊主人讀書並識。

書法是斯文典型

吾友鄭關耳兄說到,金庸《俠客行》的主人公目不識丁,但能從書法套路中悟出上乘武功,後來覺得,金庸說的那套,其實和公孫龍差不多,原來書法和文字是可以分開的。我卻認為書法和文字是不可分的。

書法本身是獨立的藝術。雖然,我國文化傳統卻是很在意書法所寫的內容的,不僅僅是漢字字體書寫的準確,也包括所書文字的含義及書體形式的應用場合,乃至書法家的人品。單獨為書法而書法,始終不符合我國傳統欣賞習慣。

書法作為藝術,終是斯文儒雅之事。可以說,書法是斯文典型。我感覺書法離文人更近,而與藝術家則距離遠了一些。那些把書法聯繫上氣功、武術、畫符、表演等的江湖行為,就更是野路子了,與真正的書法藝術不能同日而語。

然而有些宣傳媒體對此類新聞好像頗為鍾愛。就像近來那自封世界華人藝術家協會主席的張克思,用所謂的“神州第一筆”寫了“中華第一龍”,在古代只能算是流浪江湖賣藝的營生而已。還有那所謂的中國著名藝術家張強教授在國內外搞的行為書寫,美其名曰“書法蹤跡學”(traceology),拿毛筆在女人身體上即興塗鴉,則基本上屬於走出國門的騙子的行徑。-書齋舊主人識。

張克思寫的“中華第一龍”

張強《行墨巴黎》的招貼

書法只是雜藝

三代而上,教詳于國;三代而下,教詳於家。北朝顏之推(西元531—約595年)著《顏氏家訓》二十篇。明王三聘《古今事物考》稱:“古今家訓,以此為祖。”明張璧《序》曰:“質而明,詳而要,平而不詭。蓋序致至終篇,罔不折衷今古,會理道焉,是可範矣。”明張一桂《序》曰:“其識該,其辭微,其心危,其慮詳,其稱名小而其指大,舉類邇而見義遠。”

顏之推是複聖顏子的第三十五代孫。顏之推在《序致第一》上說:“吾家風教,素為整密。”為《漢書》作注的顏師古即是顏之推的孫子。唐朝書法家顏真卿是顏之推的第六代孫,撰文並書《顏氏家廟碑》,談到顏氏的家學淵源,雲:“北齊給事黃門侍郎、待詔文林館、平原太守、隋東宮學士諱之推,字介,著家訓廿篇,冤魂志三卷,證俗音字五卷,文集卅卷,事具本傳。”

《顏氏家訓》之《雜藝篇第十九》中,把書法、繪畫、射箭、蔔筮、算術、琴瑟、博弈、投壺等歸於一類,統稱之為“雜藝”。對於書法,作者認為真草書跡,微須留意即可,“然而此藝不須過精。夫巧者勞而智者憂,常為人所役使,更覺為累。韋仲將遺戒,深有以也。”《世說新語》載,韋誕字仲將,能書。魏明帝起殿,欲安榜,使仲將登梯題之。既下,頭鬢皓然。因敕兒孫:“勿複學書!”

有時候我也這樣認為,書法,比起道德學問來,只能算是表面膚淺的東西了。顏之推教訓得極是。士少而學問,長而議論,老而教訓,斯人也,其不虛生於天地間也乎!信夫斯言。-書齋舊主人讀書並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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