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次訴訟事項受理的基本情況
公司於2017年7月5日收到甘肅酒泉匯能風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酒匯風電")轉來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2017]甘民初87號)。 該院已受理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銳風電")訴被告甘肅電投鼎新風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鼎新風電")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其中, 酒匯風電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鼎新風電為酒匯風電全資子公司。
二、有關本案的基本情況
原告: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甘肅電投鼎新風電有限責任公司。
案件事由:2009年, 鼎新風電與華銳風電簽訂了風力發電機組採購合同及相關補充協定, 鼎新風電向華銳風電採購風電設備並支付相應貨款。 鼎新風電因風機設備品質缺陷等問題未全部支付貨款。 現華銳風電以部分貨款尚未支付為由將鼎新風電起訴至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
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179,783,166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至實際給付之日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罰息利率計算的利息(暫至2017年6月15日的利息為57,388,886.78元), 上述1-2項金額合計237,172,052.78元;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公司子公司涉及的其他訴訟已在2017年1月24日和2017年2月10日進行了公告。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本案尚未開庭審理, 目前尚無法判斷本案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公司將積極跟進該訴訟案件的進展情況, 並按規定履行相應的資訊披露義務。 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應訴通知書。
甘肅電投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