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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非常好的解說財務與其他部門交叉管理財務問題!

情景描述:我們公司很特殊, 是個生產, 房開, 物業管理都有的集合型企業, 對外是分開的公司, 內裡都知道是一個老闆。 我是財務經理,

但是一直困惑的問題是:各個公司的財務會計是獨立的, 但是對於老闆來講又都屬於財務部。 比如我們底下有個物業公司, 獨立核算, 財務人員說起來是公司派去的獨立財務人員, 但是行政上屬於物業公司, 業務上要對公司財務經理負責, 那麼常常是物業部經理對財務指手畫腳, 財務經理相反成了擱置, 老闆也是有什麼事直接找下面財務會計, 這個另當別論。 而物業會計在物業公司辦公很多方面受制於物業公司的管理體系, 與公司要求的一些工作產生衝突, 而且物業經理也是外聘的, 在報銷等一些方面肯定會跟會計產生摩擦, 這樣物業會計實際處於兩難的尷尬境地, 所以一直以來物業會計能做一年半以上都算是長的,
財務人員流動大也造成很大麻煩。

對以上情況, 我一直想能不能改換一下物業會計的崗位設置方式, 是否可以在公司總部集中辦公, 底下設置核算人員, 又不知道該怎麼安排能夠既起到監督作用, 又能服務於物業公司管理資料的要求, 同時也能合情合理地說服老闆。 請教各位前輩有沒有好的方法解決這類問題?

答疑:財務部與業務交叉管理的情況是非常普遍的, 我們一般說是雙重管理。 比如娛樂業服務業、餐飲業, 收銀員就同時歸財務部門和業務部門的管理, 就是雙重管理, 也是樓主說的交叉管理。

你的企業, 相當於一個集團企業。 作為一個集團性的企業, 集團下面公司的財務必然也是雙重管理的,

一方面歸集團財務直接控制, 一方面也歸下面公司經理管理。 這種雙重管理的模式, 產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 但如何把矛盾化解, 做到相互協調、相互配合, 各個公司的具體做法各不相同。

一般而言, 作為集團性企業的財務管理, 必須是一個自上而下的獨立的系統, 和業務系統相對獨立, 只有這樣, 才能起到監督、控制的作用。 在集團總部, 財務直接對董事長(或者老闆)負責, 只受董事長的直接管理。 下面各公司的財務, 直接對集團財務負責。

在集團上面, 財務總監和總經理是配合關係, 不是服從關係, 總經理可以要求財務報送報表, 但對具體的財務事務不能進行干預, 總經理可以要求財務配合做一些工作,

但如果總經理的一些要求違背財務原則, 總監完全可以拒絕;總經理的經濟行為, 受財務總監的監督。

下面各個公司, 財務經理(或主管)和經理的關係, 也是配合的關係, 不是服從關係。 經理可以要求財務報送他需要的報表資料, 但不能對財務的具體核算工作等進行干預, 經理可以對財務在內部控制與管理、報表的等方面提出具體的要求, 財務應該予以配合。 經理對財務有行政管理的許可權, 但無人事方面的許可權。 比如工作紀律、作息時間等, 歸經理管理。 但工資福利待遇、任用提拔等人事方面的許可權, 必須歸集團財務。 經理的不合理的要求, 如果違反公司的制度, 違背財務原則, 財務完全可以拒絕。 同時, 財務對經理的經濟行為有監督的職責。

上面說的這些是集團性企業進行有效財務監管的基本規則, 這個必須要在公司的檔當中注明, 並公佈下發。 這個完全能夠取得老闆的支持, 因為沒有一個老闆不想把財務完全掌控在自己手中。 因此把上面的理由要先和老闆去溝通, 取得老闆的認可後, 以正式檔的形式下發公佈。 而且你給老闆去講這些道理, 真的能讓他對你刮目相看, 今後也會更加信任你。 財務工作的開展是否順利, 關鍵的就是制度先行, 沒有制度, 寸步難行!把老闆的思想做通了, 後面的事情就好辦得多。

對於下面公司的財務, 能否控制在總部財務手中, 不在於是否把他們的辦公地點搬到總公司來。 如果下面公司有辦公室地點, 就沒有必要搬到總部來,而且財務直接在下面公司辦公,也方便配合業務開展工作。而能否控制住下面的財務,關鍵在於對下面財務人員的人事、待遇的控制許可權:所有的財務人員的聘用、考核、任職、定級、待遇等,都必須收歸總部財務,由總部直接控制。然後,作為總部的財務領導,一定要為下面公司的財務撐腰,他們在前面衝鋒陷陣,背後就需要總部財務領導的支援。這個支持很關鍵也很簡單:對於可以預見的情況,包括資金、費用等各個方面,全部用制度進行明確,要求各公司嚴格按照制度去執行。對於制度沒有規定到的地方,要及時進行指導和干預,幫助他們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對於自己也解決不了的或者無權做出處理的問題或矛盾,提交董事長決斷。

在給下面財務撐腰的同時,也要要求財務積極配合下面的業務工作。他們必須分清,哪些是必須配合的哪些是要堅持原則的。不能因為是受總部財務直接管理,就在下面擺譜,不服從經理的管理,不積極配合業務工作。財務的職能,一方面在於監督管理,更多的應該還是服務,不能拖業務的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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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沒有必要搬到總部來,而且財務直接在下面公司辦公,也方便配合業務開展工作。而能否控制住下面的財務,關鍵在於對下面財務人員的人事、待遇的控制許可權:所有的財務人員的聘用、考核、任職、定級、待遇等,都必須收歸總部財務,由總部直接控制。然後,作為總部的財務領導,一定要為下面公司的財務撐腰,他們在前面衝鋒陷陣,背後就需要總部財務領導的支援。這個支持很關鍵也很簡單:對於可以預見的情況,包括資金、費用等各個方面,全部用制度進行明確,要求各公司嚴格按照制度去執行。對於制度沒有規定到的地方,要及時進行指導和干預,幫助他們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對於自己也解決不了的或者無權做出處理的問題或矛盾,提交董事長決斷。

在給下面財務撐腰的同時,也要要求財務積極配合下面的業務工作。他們必須分清,哪些是必須配合的哪些是要堅持原則的。不能因為是受總部財務直接管理,就在下面擺譜,不服從經理的管理,不積極配合業務工作。財務的職能,一方面在於監督管理,更多的應該還是服務,不能拖業務的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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