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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星不當代言被呼籲向公眾道歉,卻巧言狡辯知錯不改

我們經常會聽到有人類似這樣的抱怨:“破罐子破摔, 沒得救了”、“你這是破罐子破摔, 油鹽不進, 簡直無法溝通。 ”現實中, 你如果抱著破罐子破摔的心態, 最終只能是“罐子”碎了, 兩手空空。

某日, 身陷“代言10條違規廣告”風波的侯耀華現身昆明, 談笑風生地為某商業活動擔任嘉賓主持。 對於網友“明星代言不問真假, 只要有錢就賺”的觀點, 侯耀華表示:“明星沒資格去審查商家的證件是否齊全, 而且明星也不是專家, 沒有能力去檢驗產品的成分和療效。 ”

此言論一出, 掀起一片討伐聲, 有人呼籲侯耀華要向公眾道歉, 而他卻冷漠無表情地說:“我要向誰道歉?廠子不是我建的, 藥品不是我生產的, 藥店的老闆不是我, 廠商的證件不是我審批的, 電視臺也不是我的。 明星代言廣告出事的不只我一個, 葛優、郭德綱、張國立等等, 憑什麼要我單獨站出來?”

這下可激怒了廣大網友, 看到網上罵聲一片, 侯耀華玩起了破罐子破摔, 他說:“大不了我不幹了, 退出娛樂圈。 ”至此, 侯耀華形象盡損。

在侯耀華代言的10條廣告中,

大部分都是藥品廣告, 至於這些藥品的品質, 媒體在討論、專家在質疑、公眾在聲討, 但很顯然, 當事人侯耀華並沒有將其當回事, 心情倍棒、吃嘛嘛香, 照樣談笑風生“走穴”摟錢。 從他的回應中可以看出, 他不僅沒有為此感到愧疚, 反倒覺得自己才是無辜的“受害者”。 侯耀華不僅知錯不改, 反而破罐子破摔, 竟言“大不了退出娛樂圈”, 這和罪犯“逃逸”有什麼區別?最終, 損人損己, 得不償失。

侯耀華, 出生于光輝的藝術世家, 父親是相聲大師侯寶林。 1982年, 36歲的侯耀華出演他的第一部電視劇《尋訪畫兒韓》, 雖然戲份很少, 卻開啟了他日後的影視之路。 他剛進劇組時, 只是個劇務, 6年中沒有一次機會演戲, 但侯耀華一直在等待。 1988年, 機會終於來了, 侯耀華先是到天津拍攝了電視劇《大馬路, 小胡同》, 隨後又接拍了《頑主》等影視劇。 到了1991年的《編輯部的故事》, 侯耀華憑藉劇中的“餘德利”一角走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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