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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叫停違規網貸與金交所業務 巨額業務何去何從

監管叫停互聯網平臺與金交所的違規交易, 7月15日為限。 萬億規模的相關業務該何去何從?

“7月15日前, 互聯網平臺停止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

而7月16日以後仍繼續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違法違規業務的平臺, 將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監管機構近日下發的“64號文”(《關於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 下稱《通知》)令不少網貸平臺壓力倍增。

“我們不屬於P2P網貸, 我們屬於金服公司, 沒有標的限額限制。 ”此前, 某從事相關業務的平臺負責人曾向每日金融表示。 然而此次《通知》將各類交易場所違法違規業務清查範圍進一步擴大, 除了此前明確納入其中的各類互聯網金融平臺以外, 此次清理整頓的對象更是擴大到了互聯網公司。

違法違規業務屢禁不止

事實上, 這並不是監管層第一次提出清理整頓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所的違規合作。

早在2011年、2012年, 國務院先後下發“國發[2011]38號文”、“國辦發[2012]37號文”以及年初證監會牽頭的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上, 均明確了交易場所不得將權益拆分、降低投資者門檻、涉嫌非法公開發行、變相突破200人私募上限等政策紅線, 並提出將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

《通知》強調, 近期, 一些互聯網平臺仍然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違法違規業務, 存在較大風險隱患。 一些互聯網平臺明知監管要求, 仍然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 將權益拆分面向不特定物件發行, 或以“大拆小”“團購”“分期”等各種方式變相突破200人限制。 一些產品無固定期限、資金和資產無法對應,

存在資金池問題;一些產品未向投資者披露資訊和提示風險, 甚至將高風險資產進行包裝粉飾, 向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資者出售, 一旦信用爆發, 可能影響社會穩定。

據每日金融瞭解, 最為普遍存在的問題是不少平臺為了符合權益持有人不超過200人的上限規定, “比如1億元的金交所產品, 拆分成100個獨立的融資產品, 再冠以‘XX寶’、‘XX錢包’等名義銷售給投資人, 每個產品不超過200人, 購買幾天後還可以進行債權轉讓, 進一步擴大了購買人的數量。 ”一位熟悉相關業務的人士向每日金融透露, 由於此類產品的資訊披露較少, 平臺方存在很大的造假空間。

“金交所的標的都很大, 單個標的幾乎都在千萬以上,

按照2000萬來算, 200人每人至少投資10萬, 與網貸的主流投資人並不相符合, 況且投資正規金交所的註冊手續比較麻煩, 很多投資人並不習慣。 ”西南某曾經想嘗試金交所模式的負責人向每日金融表示, “大額標的這塊肥肉不想放下, 小貸、保理、金交所, 都成為了很多資金流入的管道。 ”

今年3月底, 北京的監管部門下發《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事實認定及整改要求》, 明確表示“資產端對接金融交易所產品”為涉嫌違規行為。

並非“一刀切” 合規業務仍可開展

據網貸之家不完全統計, 截至2017年7月6日, 全國共有46家互聯網金融平臺與金交所合作, 並仍在發佈金交所產品。 據估測, 目前傳統網貸平臺與金交所合作的累計規模約在1000億至2000億元,

全部互金公司與金交所合作的累計規模將在萬億元以上。

另據不完全統計, 有9家此前與金交所合作的互金平臺已停止發佈新的金交所產品或下架金交所產品。

於此同時, 市場上也存在著一些誤讀, 認為監管叫停互聯網平臺與金交所合作模式。

華東一位地方金融監管人士認為:“從《通知》理解, 不是叫停合作, 而是違法違規業務, 表現形式就是違規拆分本應是私募性質的產品, 卻面向一般投資者。 ”

“64號文不僅是叫停‘新增’的違規業務, 還規定將對7月16號之後仍進行違規業務的平臺進行處罰, 因此業務違規的互聯網平臺應迅速整改, 但金交所模式都是大額標的, 要迅速回款或兌付都很困難。 ”某大型平臺負責人對每日金融表示。

“將交易所模式作為定向融資工具,需要規避拆標、違規債轉、不定向發行等紅線。正規業務目前我們都在正常開展的。”重慶網貸平臺隆金寶負責人陸世明向每日金融表示,據瞭解,今年5、6月份,各地交易所已經收到了監管發出的整改通知,自查相關業務,已有很多交易所暫停了違規業務,因此如果平臺是和正規交易所合作的業務,會受到交易所、當地金融辦等部門的監管。

與此同時,廈門某交易所人士亦向每日金融表示,目前該交易所已調整業務方向,暫不與互聯網金融機構開展相關業務。

每日金融智庫認為:金交所+網貸模式,主要是網貸標的限額問題難以破解。一方面,與金交所、小貸、商業保理等機構的正規業務可以繼續探索和開展,相關監管也會越來越嚴格;另一方面,部分地區也在研討突破目前標的限額,政策調整、聯合發標等方式也亟待突破,探尋更適合互聯網金融服務小微的健康模式。

“將交易所模式作為定向融資工具,需要規避拆標、違規債轉、不定向發行等紅線。正規業務目前我們都在正常開展的。”重慶網貸平臺隆金寶負責人陸世明向每日金融表示,據瞭解,今年5、6月份,各地交易所已經收到了監管發出的整改通知,自查相關業務,已有很多交易所暫停了違規業務,因此如果平臺是和正規交易所合作的業務,會受到交易所、當地金融辦等部門的監管。

與此同時,廈門某交易所人士亦向每日金融表示,目前該交易所已調整業務方向,暫不與互聯網金融機構開展相關業務。

每日金融智庫認為:金交所+網貸模式,主要是網貸標的限額問題難以破解。一方面,與金交所、小貸、商業保理等機構的正規業務可以繼續探索和開展,相關監管也會越來越嚴格;另一方面,部分地區也在研討突破目前標的限額,政策調整、聯合發標等方式也亟待突破,探尋更適合互聯網金融服務小微的健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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