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241 證券簡稱:瑞豐光電 公告編號:2017-052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瑞豐光電”)第三
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通知於 2017 年 7 月 7 日以郵件方式送達各位董事。 會議
於 2017 年 7 月 12 日上午 09:00 在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田寮社區第十工
業區 1 棟六樓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 會議應出席董事 9 人,
出席董事 9 人。 其中董事龔偉斌先生、吳強先生、胡建華先生、劉智先生, 獨立
董事羅桃女士參加現場會議, 董事張會生先生、楊燕風先生, 獨立董事葉劍生先
生、王東芹女士以通訊方式參加了會議。 本次會議由董事長龔偉斌先生主持, 公
司監事簡小花女士、沈倩倩女士、丁中渠女士, 高級管理人員莊繼裡先生列席本
次會議。 會議召集、召開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關於(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為完善核心員工與全體股東的利益共用和風險共擔機制, 提高員工的凝聚力
和公司競爭力, 實現股東、公司和員工利益的一致,
推動公司在新時期戰略轉型目標的實現。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結合公司的
實際情況, 公司制定了《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員工持股計畫(草
案)》及摘要。
關聯董事吳強、胡建華、劉智回避表決, 其餘 6 名董事參與了表決。
表決結果:贊成 6 票; 棄權 0 票; 反對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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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獨立董事就此事項發表了同意意見, 公司監事會經過認真討論, 就此事
項發表了審核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創業板資訊披露
網站上的公告檔。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審議通過《關於管理辦法>的議案》
為保證公司第三期員工持股計畫的順利進行,
益共用和風險共擔機制, 全力推動公司在新時期戰略轉型目標的實現。 根據相關
規定和公司實際, 公司制定了《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員工持股
計畫管理辦法》。
3、審議通過《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員工持股計畫相關事
宜的議案》
為保證公司第三期員工持股計畫事宜的順利進行, 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
授權董事會辦理員工持股計畫的相關事宜,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1、授權董事會實施員工持股計畫;
2、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員工持股計畫的變更和終止;
3、授權董事會對本次員工持股計畫的存續期延長作出決定;
4、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員工持股計畫所購買股票的鎖定和解鎖的全部事宜;
5、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員工持股計畫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關文件明
確規定需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利除外;
6、若相關法律法規調整, 授權董事會根據調整情況對本次員工持股計畫進
行修改和完善;
7、在法律、法規、有關規範性檔及《公司章程》允許範圍內, 辦理與本
次員工持股計畫有關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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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4、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公司為解決持續發展的資金需求, 向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申請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1.5 億元、期限為 1 年的綜合授信額度, 用於開具銀
行承兌匯票、融資貸款、進口付匯等業務;由公司全資子公司寧波市瑞康光電有
限公司、上海瑞豐光電子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董事會授權龔偉斌先生全
權負責並簽署與綜合授信有關的法律檔。
表決結果:贊成 9 票; 棄權 0 票; 反對 0 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5、審議通過《關於全資子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的議案》
浙江瑞豐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瑞豐”)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為滿
足浙江瑞豐日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 董事會同意浙江瑞豐向華夏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義烏支行申請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1 億元、期限為 1 年的綜合授信額度用於開
具銀行承兌匯票、融資貸款、進口付匯等業務。 由瑞豐光電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董事會授權龔偉斌先生全權負責並簽署與綜合授信有關的法律檔。
6、審議通過《關於為全資子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議案》
《關於為全資子公司浙江瑞豐光電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詳見公司同日
在中國證監會指定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刊登的內容。
董事會同意本次公司為浙江瑞豐在銀行辦理綜合授信的事宜提供連帶責任
保證擔保。授權龔偉斌先生全權負責並簽署相關法律檔。
獨立董事已對上述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及同意的獨立意見,內容詳見公
司同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刊登的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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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審議通過《關於回購登出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激勵對象馬國慶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滿足成為激勵對象的條件。公司擬以
馬國慶原購買價5.693元/股的價格,回購其已獲授尚未解鎖的1萬股限制性股票
並在回購後予以註銷,在扣除公司2016年度權益分派中其所獲該部分股票分紅款
200元後,公司應就本次回購支付回購款56730元。
獨立董事已對上述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中國證
監會指定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刊登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贊成 9 票; 棄權 0 票; 反對 0 票。
8、審議通過《關於召開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定於 2017 年 7 月 28 日召開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詳細內容請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
網的《關於召開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
表決結果:贊成 9 票; 棄權 0 票; 反對 0 票。
三、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檔。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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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授權龔偉斌先生全權負責並簽署與綜合授信有關的法律檔。
6、審議通過《關於為全資子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議案》
《關於為全資子公司浙江瑞豐光電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詳見公司同日
在中國證監會指定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刊登的內容。
董事會同意本次公司為浙江瑞豐在銀行辦理綜合授信的事宜提供連帶責任
保證擔保。授權龔偉斌先生全權負責並簽署相關法律檔。
獨立董事已對上述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及同意的獨立意見,內容詳見公
司同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刊登的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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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審議通過《關於回購登出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激勵對象馬國慶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滿足成為激勵對象的條件。公司擬以
馬國慶原購買價5.693元/股的價格,回購其已獲授尚未解鎖的1萬股限制性股票
並在回購後予以註銷,在扣除公司2016年度權益分派中其所獲該部分股票分紅款
200元後,公司應就本次回購支付回購款56730元。
獨立董事已對上述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中國證
監會指定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刊登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贊成 9 票; 棄權 0 票; 反對 0 票。
8、審議通過《關於召開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定於 2017 年 7 月 28 日召開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詳細內容請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
網的《關於召開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
表決結果:贊成 9 票; 棄權 0 票; 反對 0 票。
三、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檔。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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