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解決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及外來務工人員群體的基本住房需求, 根據《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亳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有關規定,
申請時間
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8月11日
申請對象
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 在亳州經濟開發區有穩定工作及收入來源,
亳州經濟開發區無房居住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
在亳州經濟開發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的大中專院校(全日制)畢業不滿五年人員。
在亳州經濟開發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的外來務工及進城務工人員。
申請方式
申請人請登錄亳州網上辦事大廳,
在區規劃局辦事項內有上述不同物件的公租房申請條件及相關材料, 請申請人按照網上辦事大廳所述要求準備材料進行上傳。
特別提示
經開區公租房不接受線下申請公租房, 申請公租房不收任何費用。
亳州經濟開發區公租房只可租住不可買賣,
租住合同一年一簽,
如若承租人下一年度不符合公租房繼續租住條件需無條件退出。
配租房源
亳州經濟開發區世紀花園、文化社區空余房源。
配租方式
受理申請日期截至後, 經統計符合條件人員, 通過搖號確定房源。
房源一旦確定不可更改, 不可調換, 不可轉租, 不可空置(三個月)。
一旦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 將終止承租人的承租資格並清退房屋, 沒收房租上繳國庫並限制承租人五年內不准申請開發區公租房。
諮詢電話
0558-5995003
工作人員提醒廣大市民, 亳州經開區嚴禁以任何形式轉租和出售轄區內公租房, 一經發現, 將依法嚴肅處理。 (曾瑩瑩)編輯: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