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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因《潘金蓮》封後,馮小剛卻被告,你若是法官怎麼判?

范冰冰因《潘金蓮》封後, 馮小剛卻被告, 你若是法官怎麼判?

北方

電影海報

3月21日晚, 電影《我不是潘金蓮》在第十一屆亞洲電影大獎上, 一舉奪得“最佳電影”、“最佳女主角”、“最佳攝影”三項獎項, 成為最大贏家。

幾乎與此同時, 馮小剛卻因為這部電影, 被廣東增城市的一位癌症患者告上了法庭。

馮小剛

起訴馮小剛的是一位普通婦女, 她兒女都30多歲了!

而且法院還受理了她的起訴!

這位婦女以馮小剛侵害名譽權等為由, 要求馮小剛停止侵害, 賠禮道歉!

為什麼呢?仔細一追問, 原來這位婦女名字也叫“潘金蓮”!

潘金蓮身份證

而且這位潘金蓮認為, 馮小剛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有意宣揚“有爭議女性可以被稱為潘金蓮”思想, 以致于形成社會風氣, 導致自己名譽等受損!

對於這個起訴, 馮小剛等方面, 開始可能覺得是無理取鬧, 所以根本沒有理!

3月21日庭審

但缺席審判一次以後, 面對法院的受理與催促出庭應訴要求, 所以不得不重視了, 最後委託了律師出庭!

馮小剛方辯護律師認為, 電影中的潘金蓮, 指的是小說故事中的潘金蓮, 與現實中的這位名字叫潘金蓮的婦女沒有關係, 至於她也叫潘金蓮, 出現了重名那是另外一回事!

劇照

對此, 法院並沒有當庭宣判!

媒體報導

那麼我們不妨假設, 如果你是法官?你怎麼判?文藝作品中的人名、地名,

已經故事情節等, 對號入座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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