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獨家專訪國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副研究員、江口沉銀遺址水下考古發掘領隊周春水
壹
考古和挖寶有何異同?
挖寶是強盜搶奪 考古為研究保護
成都商報記者:“江口沉銀遺址水下考古”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如何看待這次考古?
周春水:網上有人說, 不就是挖寶嘛, 為什麼你們能挖, 我們不能挖?考古發掘時, 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
首先, 性質不同。 民間挖寶是私人違法的行為, 最終目的是私人所有, 用私人力量去組織。 考古是按照文物保護法進行的, 文物的歸屬是國家所有, 通過有從業資質的人去做, 參與的人考古專業素養很高。
其次, 目的不同。 民間挖寶是為了個人佔有, 私人牟利。 考古發掘出於研究、保護的目的。 如江口沉銀遺址, 我們需要研究是否和張獻忠有關係?水下情況怎樣?沉銀有什麼價值?內涵很多, 我們瞭解這些,
第三, 方法不同。 民間挖寶是採取破壞性的手段, 之前這段的撈沙船、背著氣瓶下去亂摸啊, 想挖哪兒挖哪兒, 帶有強盜和搶奪的性質。 考古則是一個很謹慎的過程, 除了科學發掘, 文物出水後還要進行保護。
我們在考古過程中會使用很多手段, 也有多個單位參與。 為了還原河道, 我們用了三維製圖等, 以後想建博物館, 我們就可以用三維印表機按照一定比例將河道列印在沙盤上。 此外, 我們還有視頻、登記等多種方法和技術手段讓整個考古發掘的過程可以追溯。
在保護方面, 像我們把木鞘一拿出來, 馬上就要進行處理, 噴藥水, 送進實驗室裡進行低溫保存, 以保證木鞘不被破壞。
第四, 考古在計劃性和減小社會影響上和挖寶也有很大不同。 挖寶是想挖就挖, 而考古發掘是有計劃性的。 什麼時候挖?如何挖?每年挖多少?雖然有時會有調整, 但都會有科學的計畫。 我們希望公眾對考古工作有一個更加全面的認識, 不能將考古等同於挖寶。
貳
既是戰場遺址, 為何無戰船?
水下是卵石底, 船體很難保存下來
編輯:秦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