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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調整多項社保待遇標準

7月13日, 北京市人社局發佈本市2017年多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調整方案, 進一步提升了社會保障待遇水準, 促進群眾增收。

退休人員養老金7月15日發放到位

從2017年1月1日起, 北京市為本市2016年底前退休、退職、退養的企業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調整後, 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準將提高到每月3770元。 此次調整從1月開始補發, 7月15日即可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失業保險金每檔上調80元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準, 保障其基本生活, 北京市今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80元, 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月人均達4387元

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根據傷殘等級,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35元, 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15元, 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295元, 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275元。 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4099元調整到4387元, 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88元。

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 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175元。 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1994元調整到2169元。

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 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310元,

調整到385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248元, 調整到3082.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186元, 調整到2311.8元。 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2548元調整到2770元, 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22元。 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調整, 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 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 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70元。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月2000元

今年, 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1890元調整為2000元, 增加110元。

同時, 相應提高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1元提高到每小時22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49.9元提高到每小時52.6元。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記者:公曉紅 編輯: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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