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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蓮狀告馮小剛,馮小剛是被碰瓷了嗎

最近網上瘋狂的傳播一條消息, 2016年廣東增城市民潘金蓮以電影《我不是潘金蓮》, 直接侵犯名譽權為由, 將馮小剛、劉震雲等九人告上法庭, 此舉也得到海內外潘氏宗親的支持, 21日此案庭審, 馮小剛、劉震雲、範冰冰等委託律師出庭, 馮小剛方認為電影中的潘金蓮, 是指歷史小說中的潘金蓮, 不同意庭外調解。 此案將於4月9日宣判。

看到這條消息, 我感覺這個笑話到有點意思, 馮小剛做夢也沒想到因為拍了一部電影被告上了法庭, 2016年《我不是潘金蓮》獲得巨大成功, 電影改編自作家劉震雲創作、2012年由長江文藝出版社出版的同名長篇小說《我不是潘金蓮》,

只是沒想到這部電影引發了全國潘氏宗親會的不滿, 認為該片有損潘氏名譽, 來自廣東增城市癌症患者潘金蓮, 更是將馮小剛等人告上法庭, 要求停止侵權, 恢復名譽。

潘金蓮以:“電影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使原告在精神上遭到嚴重傷害, 該電影的預告、宣傳及上映, 使對原告的侵權行為大範圍擴散, 給原告及其家人、家族名譽上造成重大傷害, 社會評價嚴重受損, 不但原告精神上及其壓抑、苦悶, 其家人及潘氏家族, 整體社會評價急劇降低, 隨處可以聽到對原告及潘氏家族的冷嘲熱諷”而上訴。 看看這個上訴理由, 我怎麼感覺到馮小剛遇到碰瓷的了, 廣東潘金蓮今年剛好60歲, 是增城市的一名普通婦女, 連初中都沒有畢業, 在鄉下生活了幾十年, 已經不幸罹患癌症。

(沒敢用潘金蓮的圖片怕侵權, 沒錢賠不起)

看到這則消息, 怎麼都感覺有點可笑, 我感覺增城的潘金蓮這個狀告的有水準, 但是我感覺應該被告人還不夠, 被告中怎麼少了始作俑者《水滸傳》的作者施耐庵, 應該把他拉出來, 這才是罪魁禍首, 你應該告他, 這樣就顯得這個狀告的大氣, 有力度。 一個活了60年的農村婦女, 想通過這種方式為潘氏宗親正名, 去改變流傳800多年的歷史, 怎麼都感覺都是在無中生有,

告的有點牽強的味道, 不知道是有幕後的團隊操作, 來黑馮小剛這也未嘗不是不存在, (僅僅是筆者猜測), 回過頭來想, 你的名字是原創嗎?是原創嗎?

潘友發(廣東增城潘金蓮的弟弟)說, 自己去年到一個水泥廠參觀。 當兩名老闆得知自己姓潘時,

突然不約而同的嘲笑說潘家出了一個名人叫潘金蓮。 :“讓我又尷尬又氣憤, 本來說好的生意, 結果也黃了”, 中國的文化是博大精深的, 我想了好多詞彙都描繪不出你現在的狀態, 通俗一點吧:真是不要臉, 生意談不成也能追溯到姓氏上, 那潘石屹呢, 他也姓潘, 在中國也是一個響噹噹的名人, 沒給你的生意帶來幫助嗎?

最後我只想說一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最後我只想說一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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