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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條》有哪些配套細則?這些你必須知道

7月13日, 《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條》配套細則新聞發佈會舉行。 小布從發佈會現場獲悉, 根據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出臺的《關於印發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

共需出臺的配套細則39個:

▲其中去年已出臺了《台州市“500精英計畫”創業創新園認定和管理辦法(試行)》等4個配套細則

↓↓↓

◎《台州市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實施辦法》(台人才領〔2016〕18號);

◎《台州市“500精英計畫”創業創新園認定和管理辦法(試行)》(台人才領〔2016〕13號);

◎《關於進一步完善公辦學校、醫院與民辦學校、醫療機構之間人才合理有序流動的意見》(台人社發〔2016〕112號);

◎《台州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管理辦法》(台科協〔2016〕21號), 因與新政精神相符, 不作調整。

▲此次新出臺了《台州市“500精英計畫”人才專案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29個配套細則;

▲另有《台州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等6個細則將在近期出臺。

5月9日出臺的《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條》是我市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人才制度供給, 多項政策全省首創或率先探索。

此次一系列配套細則的出臺

▲標誌著我市“1+X”的人才政策體系正式形成;

▲使人才新政三十個條款, 每個都有明確的辦理單位和辦理程式;

▲政策享受物件、範圍、額度都有了清晰界定;

▲細則之間互相銜接和補充,

確保人才新政各項制度有效安排、順暢落地;

▲新政涉及資金的出資管道, 在實施細則中都有了明確的出處;

▲企業境外科研人才創新機構扶持, 企業人才補充養老保險(商業保險), 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導師制個性化培養, 高校、醫院先進人後報備等全省率先突破的任務, 也隨著系列細則的出臺, 變成了可操作的現實。

市委人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 在配套細則起草過程中充分把握了精准、服務和開放三條原則, 深入聽取人才主體和用人單位的意見, 在制度層面解決以往人才政策落實中碰到的問題, 確保政策兌現的可操作性和相關手續辦理的便捷性。

據瞭解, 為保證新政落地

↓↓↓

▲下階段市委人才辦將建立新政督查協調和績效評估機制, 及時研究調整政策;

▲同時, 抓緊形成“1+X”工作體系, 包括成立“千人計畫”台州生物醫化產業研究院、台州民營經濟學院、人才創業基金和創業投資風險資金池, 建設“千人計畫”台州產業園, 引進知名國外高端智力轉化平臺和跨境人才專案孵化器等機構(其中部分專案已在組織實施中), 努力打造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高地。

在政策實施上

▲快速兌現政策

▲加強政策督查評估

在工作推進上

著力打造“1+X”工作體系。

▲抓好“千人計畫”台州產業園建設。 “千人計畫”台州產業園將於7月底開園, 力爭通過一到兩年努力,成功創建省級“千人計畫”產業園。

▲開展“500精英計畫”人才的綜合評審和直接認定工作。加強綜合評審密度,從原來的一年一次,調整為一年兩次,直接認定工作每季度開展一次,擬於8月開展首次直接認定。

▲啟動運營浙江“千人計畫”台州生物醫化產業研究院。目前,該項工作正在緊鑼密鼓籌建,計畫於9月中旬正式掛牌。

▲籌建台州民營經濟學院。擬依託清華大學的優質資源,搭建一個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學習、交流、合作、實踐四位一體的平臺,擬於7月底掛牌成立。

▲舉辦台州國際人才合作洽談大會,搭建人才、企業、資本有效對接交流的平臺,擬於11月舉辦。

實施細則分為四大類

▲針對人才引進培養載體的專項計畫;

▲針對事業單位人員科技成果轉化、離崗創業等體制機制改革的操作細則;

▲針對平臺學科建設的管理辦法;

▲針對各種補貼獎勵兌現的工作規程。

主要特點

系統性強

服務性強

創新性強

保障力強

創新點

▲放寬了創業團隊的申報條件;

▲評審認定環節更加科學公正;

▲對領軍型創業團隊的資助力度進一步增大。

細則的亮點

人才服務型支行的認定是此次台州人才新政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台州的一項亮點工作。

人才服務型支行的設立條件

▲支行開業經營一年以上,特色明顯,內控管理健全,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對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擁有特優以上創新人才企業貸款達5000萬元以上;

▲有針對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擁有特優以上創新人才企業的創新產品和相關政策;

▲至少擁有3戶以上高層次人才創業、擁有特優以上創新人才企業的存量客戶。

人才服務型支行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貸款貼息

▲風險補償

▲直接補貼

人才創業創新細則的突破創新

▲申報條件上,創業人才自有資金和企業註冊資金分別從原來的50萬元、10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200萬元,主要目的是提高創業專案的規模和品質;

▲入選人才途徑上,從原來“評審認定”單一途徑,調整為“評審認定”和“直接認定”兩種常規性途徑,此外,新增“以賽代評”的非常規性途徑,擴大引才管道;

▲認定工作組織次數上,“評審認定”方式從原來的每年組織一次提高到每年組織兩次;“直接認定”將每季度組織一次,縮短人才認定時限,提高引才效率;

▲扶持資金資助方法上,對創業專案,從原來創業啟動資金“433”的撥付方法,調整為按“專案實際投入額”、“累計銷售額”、“固定資產投資額”、“研發經費”比例進行分期撥付,提高創業項目投資主動性;對創新人才,從原來科研經費資助,調整為按人才年薪的60%給予企業引才薪酬補助,將補助額度與企業的引才品質掛鉤;

▲入選程式上新增“盡職調查”,對創業專案進行智慧財產權查證和可行性分析,防止欺詐、違規、虛假的創業專案入選;

▲創新市場化的評估機制,在市“500精英計畫”人才項目管理中,引入協力廠商專業機構對創業項目進行實施績效的評估和審計,並作為項目扶持資金撥付依據,提高政策扶持的精准性;

▲新增人才專案評優晉級和淘汰退出機制,打破精英人才項目“一評定終身”的定式。

來源 | 台州新聞APP

力爭通過一到兩年努力,成功創建省級“千人計畫”產業園。

▲開展“500精英計畫”人才的綜合評審和直接認定工作。加強綜合評審密度,從原來的一年一次,調整為一年兩次,直接認定工作每季度開展一次,擬於8月開展首次直接認定。

▲啟動運營浙江“千人計畫”台州生物醫化產業研究院。目前,該項工作正在緊鑼密鼓籌建,計畫於9月中旬正式掛牌。

▲籌建台州民營經濟學院。擬依託清華大學的優質資源,搭建一個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學習、交流、合作、實踐四位一體的平臺,擬於7月底掛牌成立。

▲舉辦台州國際人才合作洽談大會,搭建人才、企業、資本有效對接交流的平臺,擬於11月舉辦。

實施細則分為四大類

▲針對人才引進培養載體的專項計畫;

▲針對事業單位人員科技成果轉化、離崗創業等體制機制改革的操作細則;

▲針對平臺學科建設的管理辦法;

▲針對各種補貼獎勵兌現的工作規程。

主要特點

系統性強

服務性強

創新性強

保障力強

創新點

▲放寬了創業團隊的申報條件;

▲評審認定環節更加科學公正;

▲對領軍型創業團隊的資助力度進一步增大。

細則的亮點

人才服務型支行的認定是此次台州人才新政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台州的一項亮點工作。

人才服務型支行的設立條件

▲支行開業經營一年以上,特色明顯,內控管理健全,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對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擁有特優以上創新人才企業貸款達5000萬元以上;

▲有針對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擁有特優以上創新人才企業的創新產品和相關政策;

▲至少擁有3戶以上高層次人才創業、擁有特優以上創新人才企業的存量客戶。

人才服務型支行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貸款貼息

▲風險補償

▲直接補貼

人才創業創新細則的突破創新

▲申報條件上,創業人才自有資金和企業註冊資金分別從原來的50萬元、10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200萬元,主要目的是提高創業專案的規模和品質;

▲入選人才途徑上,從原來“評審認定”單一途徑,調整為“評審認定”和“直接認定”兩種常規性途徑,此外,新增“以賽代評”的非常規性途徑,擴大引才管道;

▲認定工作組織次數上,“評審認定”方式從原來的每年組織一次提高到每年組織兩次;“直接認定”將每季度組織一次,縮短人才認定時限,提高引才效率;

▲扶持資金資助方法上,對創業專案,從原來創業啟動資金“433”的撥付方法,調整為按“專案實際投入額”、“累計銷售額”、“固定資產投資額”、“研發經費”比例進行分期撥付,提高創業項目投資主動性;對創新人才,從原來科研經費資助,調整為按人才年薪的60%給予企業引才薪酬補助,將補助額度與企業的引才品質掛鉤;

▲入選程式上新增“盡職調查”,對創業專案進行智慧財產權查證和可行性分析,防止欺詐、違規、虛假的創業專案入選;

▲創新市場化的評估機制,在市“500精英計畫”人才項目管理中,引入協力廠商專業機構對創業項目進行實施績效的評估和審計,並作為項目扶持資金撥付依據,提高政策扶持的精准性;

▲新增人才專案評優晉級和淘汰退出機制,打破精英人才項目“一評定終身”的定式。

來源 | 台州新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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