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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鋒律師說|潘金蓮起訴馮小剛和範冰冰,能打贏嗎?|中盾律所

生活總是比電影還精彩, 就看誰是導演, 誰是演員。 這不, 電影中用到的名字, 真人出現了, 並且真人還把馮小剛大導演和主角演員范冰冰給起訴名譽侵權了。

剛剛在香港閉幕的第11屆亞洲電影大獎《我不是潘金蓮》獲得包括最佳電影、最佳攝影在內的三項大獎, 範冰冰憑藉該片拿下最佳女主角獎。 但電影得獎也擋不住被告上法庭的疾風驟雨。

2016年11月, 電影《我不是潘金蓮》在中國上映後, 引發大眾關注, 同時也引發了全國潘氏宗親及廣東省增城市民潘金蓮的不滿。

廣東一位名叫潘金蓮的女士, 把電影《我不是潘金蓮》的導演馮小剛、主演范冰冰、作者劉震雲等九人, 於2016年11月告上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以此電影“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使原告在精神上遭受到嚴重傷害, 該電影的出品、預告、宣傳及上映, 使對原告的侵權行為大範圍擴散, 給原告及其家人、家族名譽上造成重大損害,

社會評價嚴重受損, 不但原告精神上極其壓抑、苦悶, 其家人及潘氏家族, 整體社會評價急劇降低, 隨處可以聽到對原告及潘氏家族的冷嘲熱諷”而將馮小剛、劉震雲等九人告上法庭。

2017年3月21日上午,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潘金蓮訴馮小剛等九人被告案, 馮小剛、劉震雲、範冰冰等均未現身法庭, 只委託了律師參與庭審。

由於潘金蓮病情危重, 也未前往北京開庭。 庭審至上午11時30分結束, 因被告認為不構成侵權, 不同意調解,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 4月9日宣判”。

我們大家可能要問了, 這種和影視作品人物重名的真人多了去了, 都可以起訴嗎?還有, 這種起訴理由成立嗎?提出的受到侮辱的證據能被法院認定嗎?

就此問題, 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張建鋒主任, 接受了媒體的採訪, 我們來聽聽張建鋒律師的觀點。

首先, 張建鋒主任表示, 這種情況原告潘金蓮是可以起訴的, 起訴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 一個是有明確的被告;二是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三是有證據(立案不會去審查證據的真假);四是屬於受理法院管轄。 只要是符合以上四個條件的, 任何人都可以起訴, 只是結果是贏是輸不一樣而已。

其次, 對於這個電影是否構成侵害原告潘金蓮的名譽權?中盾律所主任張建鋒律師表示, 主要看三個方面。

第一, 塑造的人物是否具有排他性。 人物具有排他性主要表現是與現實中人物的基本特徵相同,

與現實中人物所處的特定的事實相同, 熟悉現實中人物的人讀了該文學作品便能指明書中人是指現實中特定的人物。 本案中, 潘金蓮不具有排他性。 不是說一看電影中的潘金蓮指的就是被告的事情。

第二, 是否有侵權的主觀過失過錯。 這個影視作品是一篇虛構的小說, 而不是紀實性的文學作品, 並且本案中潘金蓮的名字在歷史上早已存在, 而被告用這個名字在後, 所以說被告是不存在主觀過錯的。

第三, 作品中的內容是否有侮辱、誹謗受害人的違法內容?這個侮辱誹謗的認為是否特指原告?兩者之間是否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這個影視作品中並沒有特定的侵害物件, 即指向特定的人原告。 也沒有給特定人的名譽造成損害後果,

不具有法律上的直接因果關係。

基於以上三點來看, 張建鋒律師表示, 原告的起訴理由是站不住的, 是不構成侵權的。

再次, 對於原告提出的受到侮辱的證據是否能被法院認定的問題, 我們聽聽中盾律所張建鋒主任的觀點。 張建鋒主任說, 受到侮辱的證據主要是社區的人討論潘金蓮的不好, 和被別人諷刺辱駡。 這個方面的證據呢, 不是因為其看了電影, 把電影中的情節說成是原告本人的事情, 所以說原告可能因為電影的播出, 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但電影中的事件並不是針對原告的, 所以說原告受到的侮辱的證據不會被法院認可的。

所以說, 原告“潘金蓮”勝訴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假如原告勝訴的話, 對我國影視劇來說不亞於一場災難——潘仁美、秦檜、陳世美、和珅、慈禧等“壞蛋”形象再也不會出現在觀眾面前了。其實,對潘姓族人來說,官司輸贏並不重要,他們費盡周折找到身患癌症的農婦潘金蓮來打這場官司,其目的就是把事搞大、引起關注,為先人正名,這是套路,一切都在路上。

最後,張建鋒主任表示,原告起訴這個案件呢,可能有兩個目的,現在看來兩個目的已經達到了,一個目的是,提醒影視作品創作者時刻注意侵權的法律問題,一定要有專業的法律顧問;另一個目的主要是為潘氏家族正名,而不是打贏官司。

偉大的作品鑄就了不朽的人物形象,也給一代代潘姓後人挖了一個大坑。因為一個“潘”字,海內外的潘姓後人一直生活在陰影下,現實生活受到了無端干擾,他們迫切渴望正本溯源、還原歷史,為潘金蓮和潘氏族人正名。客觀講,潘姓後人的這種焦慮心情可以理解。

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

張建鋒主任

2017年3月23日

對我國影視劇來說不亞於一場災難——潘仁美、秦檜、陳世美、和珅、慈禧等“壞蛋”形象再也不會出現在觀眾面前了。其實,對潘姓族人來說,官司輸贏並不重要,他們費盡周折找到身患癌症的農婦潘金蓮來打這場官司,其目的就是把事搞大、引起關注,為先人正名,這是套路,一切都在路上。

最後,張建鋒主任表示,原告起訴這個案件呢,可能有兩個目的,現在看來兩個目的已經達到了,一個目的是,提醒影視作品創作者時刻注意侵權的法律問題,一定要有專業的法律顧問;另一個目的主要是為潘氏家族正名,而不是打贏官司。

偉大的作品鑄就了不朽的人物形象,也給一代代潘姓後人挖了一個大坑。因為一個“潘”字,海內外的潘姓後人一直生活在陰影下,現實生活受到了無端干擾,他們迫切渴望正本溯源、還原歷史,為潘金蓮和潘氏族人正名。客觀講,潘姓後人的這種焦慮心情可以理解。

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

張建鋒主任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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