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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給潘金蓮“正名” 只靠打官司可不行

天津網訊 每日新報評論員 於穆銘 人人都反對偏見, 可偏偏很多人都有偏見。 這不, 馮小剛執導的《我不是潘金蓮》, 就把壞女人比作潘金蓮, 從而引發了全國潘氏宗親會的不滿, 認為該影片有損潘氏名譽。 更有甚者, 來自廣東增城市的癌症患者潘金蓮, 一氣之下將馮小剛、劉震雲、範冰冰等告上法庭, 要求停止侵權恢復名譽。

四大名著裡, 女性人物最少的, 莫過於《水滸傳》了, 但對女性偏見最大的, 偏偏正是它。 在這部只有兩個風月女性角色的巨著中, 一個潘金蓮、一個潘巧雲, 幾乎構成了古代壞女人的全部形象。

有趣的是, 這兩位不但“罪名”相同, 連姓氏都一樣。 關於取潘為姓, 據說是因為早年間原作者施耐庵曾投身名將張士誠, 張士誠原有潘元紹、潘原明兩個部下, 但這二人後來轉投了朱元璋, 從此被施耐庵列入“黑名單”, 以至於寫《水滸傳》的時候, 就把兩個壞女人都取姓為潘, 達到洩憤的功效。

這段緣由是真是假, 暫且不論, 潘金蓮從此後聲名狼藉卻是板上釘釘。 畢竟在這段關係中, 受害者一欄寫的是武大郎, 潘金蓮則因謀殺親夫而被臉譜化。 雖然按理說, 如果潘金蓮真有後人的話, 也許姓武, 也許姓西門, 但這並不影響潘氏後人飽受“你是潘金蓮”的侮辱和傷害。 與其說這是普羅大眾對潘姓的誤解, 不如說這是隱藏在姓氏文化後的文化偏見和歧視。

家庭成員共用一個姓, 其初衷是便於確認一個人所在的譜系。 往小裡說, 姓氏延續著家族的基因, 往大裡說, 它還傳承著中華文明的基因, 姓氏起源、家譜宗祠, 共同構成了這幾千年的宗族文化。 對潘金蓮或者說是對潘姓的歧視, 其骨子裡就是不動腦筋、簡單把人符號化的產物。

在一個遍佈浮躁的時代, 各種明處和暗處的歧視數不勝數。 外貌歧視、身高歧視、疾病歧視、學歷歧視、戶籍歧視、年齡歧視、性別歧視、婚育歧視、經驗歧視……最無法改變的就是姓氏歧視了:姓秦的被聯想為秦檜的後人、姓高的被誤解為高俅的子孫, 最苦的還是廣東的癌症患者潘金蓮, 因為自己的名字, 每次找工作都要被譏笑,

好不容易看個電影, 結果一進影院就聽到《我不是潘金蓮》的旁白說:“自宋朝到如今, 人們都把不正經的女人叫潘金蓮。 ”

的確, 施耐庵在《水滸傳》的妙筆生花, 奠定了潘金蓮的形象基礎, 加之後來明代蘭陵笑笑生在《金瓶梅》中的渲染, 潘金蓮“黑暗的一面”已成為數百年來的文化負面符號。 從理性的角度來看, 我們自然可以認為潘金蓮後人狀告馮小剛是小題大做, 但如果我們從觀眾變為親歷者, 面對旁人對自己姓氏的調侃, 又會否無動於衷?可以說, 這場有些滑稽的官司, 其實並非碰瓷蹭熱度, 而是潘姓後人對長久以來姓氏形象的一次正名。 只不過, 想要扭轉千百年來人們的偏見與歧視, 只靠一場官司恐怕遠遠不夠,

還需要呼籲眾人改變現實世界中種種先入為主的偏見和歧視。 做到這一點, 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正名, 也才能真正讓潘氏後人揚眉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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