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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五年,且聽習近平如何定調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一般五年召開一次, 從歷次的會議情況來看, 每次都是對我國下一階段重大金融改革和政策問題的“定調”。 那麼, 從2012年1月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至今, 我國經濟和金融領域發生了哪些重大變化?而這些變化將決定我國未來幾年金融工作怎樣的走向?2017年7月14日至15日, 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 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 他強調, “金融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 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 金融制度是經濟社會發展中重要的基礎性制度。

必須加強党對金融工作的領導, 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 遵循金融發展規律, 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 創新和完善金融調控, 健全現代金融企業制度, 完善金融市場體系, 推進構建現代金融監管框架, 加快轉變金融發展方式, 健全金融法治, 保障國家金融安全, 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迴圈、健康發展。 ”可以說, 這次會議是為了保證未來幾年我國宏觀金融政策的穩定性和金融改革的持續性而作出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 會上習近平是如何“定調”的, 這裡面可謂“乾貨”滿滿, 且隨學習大軍細細品味。

——肯定金融改革的重大成就

習近平在講話中強調, “黨的十八大以來, 我國金融改革發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金融業保持快速發展, 金融產品日益豐富, 金融服務普惠性增強, 金融改革有序推進, 金融體系不斷完善, 人民幣國際化和金融雙向開放取得新進展, 金融監管得到改進, 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能力增強。 ”黨的十八大以來, 我國金融改革發展經過有力探索和深入推進, 取得了一系列新的突破。 特別是金融機構數量持續增長, 機構聚集效應繼續顯現, 據銀監會資料統計, 截至2015年底, 我國共有4261家銀行業金融機構, 其中農村信用社1373家, 村鎮銀行1311家, 農村商業銀行859家, 城市商業銀行133家, 股份制商業銀行12家、民營銀行5家, 而這個資料在這一年多的發展中還在不斷增長。 有學者認為金融是經濟的血液,
確實, 隨著銀行體系改革, 新的金融機構的持續加入, 不僅起到了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 更是產生了“鯰魚效應”, 達到了進一步完善金融體系的效果;不僅如此, 我國貨幣、基金、外匯和黃金等金融市場也保持著較高發展水準, 金融產品多元化特徵逐漸凸顯, 信用擔保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愈發完善, 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覆蓋面越來越廣;而且,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 在華外資金融機構以及在外中資金融機構逐漸增多, 人民幣國際化迅速發展, 金融開放合作的領域也是更加廣泛;然而這種“無盡擴張”的結果是金融風險的不斷積累, 2016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提出, “要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下決心處置一批風險點, 著力防控資產泡沫, 提高和改進監管能力, 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 ”這與此次會議所提及的一脈相承, 加強金融監管, 防控金融風險, 既是金融工作的重點也是其難點, 十八大以來在這一點上我們付諸了努力, 改進了方法, 守住了“底線”, 相關的經驗、水準和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指明做好金融工作的“四大原則”

習近平指出:“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以下重要原則:第一, 回歸本源, 服從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 金融要把為實體經濟服務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全面提升服務效率和水準, 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和實體經濟多樣化的金融需求。

”要認識到做好金融工作的初衷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而要讓經濟社會得到有序健康發展則離不開實體經濟的支撐, 所以說, 金融要把服務好實體經濟作為根本。 諾貝爾獎得主盧卡斯曾說過, “金融的發展是跟隨實體經濟需求的引導, 當實體經濟有需求時, 金融就自然而然發展起來”。 正是實體經濟面臨的諸多問題, 需要金融不斷推陳出新來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需求。 “第二, 優化結構, 完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產品體系。 要堅持品質優先, 引導金融業發展同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促進融資便利化、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保障風險可控。 ”當前, 我國一些重要的金融總量指標, 如金融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上市公司股票市價總值等, 均已居於世界前列,但在金融運行和發展中的一些結構性矛盾卻越來越突出。特別是表現在金融資源配置過度向房地產業傾斜,導致高房價泡沫和社會資金“脫實向虛”,而大量的中小微企業卻始終無法擺脫融資難、融資貴的窘境,這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初衷相左,因此要把金融引導到與經濟社會協同發展的軌道上來,使得金融組織體系更加完善,讓融資管道更加通暢便利,創新融資方式,降低融資成本,滿足各方面的融資需求,增強市場流動性,提高市場交易效率和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始終把風險牢牢地“圈”在可控範圍之內。“第三,強化監管,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要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加快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完善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功能監管,更加重視行為監管。”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防範風險需要依靠金融監管。加強金融監管,離不開法律法規的剛性約束,離不開管理制度的完善,因此要加強統籌協調,完善金融監管框架,及時彌補監管短板,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第四,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係,完善市場約束機制,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加強和改善政府宏觀調控,健全市場規則,強化紀律性。”要堅持改革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揮市場的導向作用,把握好市場相對“放任”與政府相對“監管”之間的“度”,處理好“無形的手”和“有形的手”之間的關係,讓市場更有效地服務於經濟,政府在其中更多的是起到宏觀層面的引導和調控作用,要以市場規則的不斷完善,引導金融資源的合理配置。

——提出今後金融工作的“六大任務”

任務一:服務實體經濟。習近平強調,“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為實體經濟服務是金融的天職,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範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要貫徹新發展理念,樹立品質優先、效率至上的理念,更加注重供給側的存量重組、增量優化、動能轉換。要把發展直接融資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資功能完備、基礎制度扎實、市場監管有效、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要改善間接融資結構,推動國有大銀行戰略轉型,發展中小銀行和民營金融機構。要促進保險業發揮長期穩健風險管理和保障的功能。要建設普惠金融體系,加強對小微企業、‘三農’和偏遠地區的金融服務,推進金融精准扶貧,鼓勵發展綠色金融。要促進金融機構降低經營成本,清理規範中間業務環節,避免變相抬高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任務二:防範金融風險。習近平指出,“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要把主動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學防範,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著力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著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要推動經濟去杠杆,堅定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處理好穩增長、調結構、控總量的關係。要把國有企業降杠杆作為重中之重,抓好處置‘僵屍企業’工作。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終身問責,倒查責任。要堅決整治嚴重干擾金融市場秩序的行為,嚴格規範金融市場交易行為,規範金融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強化金融機構防範風險主體責任。要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法治體系。”

任務三:深化金融改革。習近平強調,“要堅定深化金融改革。要優化金融機構體系,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完善外匯市場體制機制。要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優化股權結構。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避免短視化行為。完善風險管理框架,強化風險內控機制建設,推動金融機構真實披露和及時處置風險資產。加強外部市場約束,增強會計、審計等機構自律性、公正性和專業化水準。”

任務四:加強金融監管。習近平強調,“要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補齊監管短板。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職責,落實金融監管部門監管職責,並強化監管問責。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突出問題加強協調,強化綜合監管,突出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地方政府要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金融管理部門要努力培育恪盡職守、敢於監管、精於監管、嚴格問責的監管精神,形成有風險沒有及時發現就是失職、發現風險沒有及時提示和處置就是瀆職的嚴肅監管氛圍。健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干預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的統籌監管和互聯互通,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和監管資訊共用。對深化金融改革的一些重大問題,要加強系統研究,完善實施方案。”

任務五:擴大金融對外開放。習近平指出,“要擴大金融對外開放。深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穩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積極穩妥推動金融業對外開放,合理安排開放順序,加快建立完善有利於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有利於增強金融有序競爭、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的機制。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金融創新,搞好相關制度設計。”

任務六:加強党對金融工作的領導。習近平指出:“做好新形勢下金融工作,必須加強党對金融工作的領導。要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金融改革發展正確方向。要加強金融系統党的建設,國有金融機構領導人必須增強党的意識,党的領導要與國有金融機構公司法人治理相結合,促進形成良好的現代公司治理機制。要增強党領導金融工作能力,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加強金融知識學習,努力建設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備的高素質金融人才隊伍。”

做好金融工作至關重要,會上習近平提出了“服務實體經濟、防範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加強金融監管、擴大金融對外開放以及加強党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六項工作任務,圍繞防範金融風險,各項工作任務之間實現了環環相扣、層層遞進,特別是指出了服務實體經濟是防範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道明瞭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以及通過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有效解決金融機構間業務交叉導致的監管缺位問題,減少金融機構與監管“躲貓貓”、監管套利等行為,讓金融改革服務于金融工作,當然,落實好這六項工作任務也將成為下一步金融改革的重要內容。《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指出,“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動強化功能監管、綜合監管和行為監管,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 均已居於世界前列,但在金融運行和發展中的一些結構性矛盾卻越來越突出。特別是表現在金融資源配置過度向房地產業傾斜,導致高房價泡沫和社會資金“脫實向虛”,而大量的中小微企業卻始終無法擺脫融資難、融資貴的窘境,這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初衷相左,因此要把金融引導到與經濟社會協同發展的軌道上來,使得金融組織體系更加完善,讓融資管道更加通暢便利,創新融資方式,降低融資成本,滿足各方面的融資需求,增強市場流動性,提高市場交易效率和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始終把風險牢牢地“圈”在可控範圍之內。“第三,強化監管,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要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加快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完善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功能監管,更加重視行為監管。”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防範風險需要依靠金融監管。加強金融監管,離不開法律法規的剛性約束,離不開管理制度的完善,因此要加強統籌協調,完善金融監管框架,及時彌補監管短板,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第四,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係,完善市場約束機制,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加強和改善政府宏觀調控,健全市場規則,強化紀律性。”要堅持改革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揮市場的導向作用,把握好市場相對“放任”與政府相對“監管”之間的“度”,處理好“無形的手”和“有形的手”之間的關係,讓市場更有效地服務於經濟,政府在其中更多的是起到宏觀層面的引導和調控作用,要以市場規則的不斷完善,引導金融資源的合理配置。

——提出今後金融工作的“六大任務”

任務一:服務實體經濟。習近平強調,“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為實體經濟服務是金融的天職,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範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要貫徹新發展理念,樹立品質優先、效率至上的理念,更加注重供給側的存量重組、增量優化、動能轉換。要把發展直接融資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資功能完備、基礎制度扎實、市場監管有效、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要改善間接融資結構,推動國有大銀行戰略轉型,發展中小銀行和民營金融機構。要促進保險業發揮長期穩健風險管理和保障的功能。要建設普惠金融體系,加強對小微企業、‘三農’和偏遠地區的金融服務,推進金融精准扶貧,鼓勵發展綠色金融。要促進金融機構降低經營成本,清理規範中間業務環節,避免變相抬高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任務二:防範金融風險。習近平指出,“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要把主動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學防範,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著力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著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要推動經濟去杠杆,堅定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處理好穩增長、調結構、控總量的關係。要把國有企業降杠杆作為重中之重,抓好處置‘僵屍企業’工作。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終身問責,倒查責任。要堅決整治嚴重干擾金融市場秩序的行為,嚴格規範金融市場交易行為,規範金融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強化金融機構防範風險主體責任。要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法治體系。”

任務三:深化金融改革。習近平強調,“要堅定深化金融改革。要優化金融機構體系,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完善外匯市場體制機制。要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優化股權結構。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避免短視化行為。完善風險管理框架,強化風險內控機制建設,推動金融機構真實披露和及時處置風險資產。加強外部市場約束,增強會計、審計等機構自律性、公正性和專業化水準。”

任務四:加強金融監管。習近平強調,“要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補齊監管短板。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職責,落實金融監管部門監管職責,並強化監管問責。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突出問題加強協調,強化綜合監管,突出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地方政府要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金融管理部門要努力培育恪盡職守、敢於監管、精於監管、嚴格問責的監管精神,形成有風險沒有及時發現就是失職、發現風險沒有及時提示和處置就是瀆職的嚴肅監管氛圍。健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干預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的統籌監管和互聯互通,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和監管資訊共用。對深化金融改革的一些重大問題,要加強系統研究,完善實施方案。”

任務五:擴大金融對外開放。習近平指出,“要擴大金融對外開放。深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穩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積極穩妥推動金融業對外開放,合理安排開放順序,加快建立完善有利於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有利於增強金融有序競爭、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的機制。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金融創新,搞好相關制度設計。”

任務六:加強党對金融工作的領導。習近平指出:“做好新形勢下金融工作,必須加強党對金融工作的領導。要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金融改革發展正確方向。要加強金融系統党的建設,國有金融機構領導人必須增強党的意識,党的領導要與國有金融機構公司法人治理相結合,促進形成良好的現代公司治理機制。要增強党領導金融工作能力,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加強金融知識學習,努力建設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備的高素質金融人才隊伍。”

做好金融工作至關重要,會上習近平提出了“服務實體經濟、防範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加強金融監管、擴大金融對外開放以及加強党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六項工作任務,圍繞防範金融風險,各項工作任務之間實現了環環相扣、層層遞進,特別是指出了服務實體經濟是防範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道明瞭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以及通過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有效解決金融機構間業務交叉導致的監管缺位問題,減少金融機構與監管“躲貓貓”、監管套利等行為,讓金融改革服務于金融工作,當然,落實好這六項工作任務也將成為下一步金融改革的重要內容。《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指出,“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動強化功能監管、綜合監管和行為監管,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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