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 已有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山東、海南、重慶等9個地區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按省份排名來看, 最低工資標準中(第一檔), 最高的前5個省份是上海、天津、廣東、北京、浙江, 分別為2190元、1950元、1895元、1890元、1860元。
根據人社部資料, 最低工資標準墊底的省份為青海, 其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70元, 而比青海稍高的則是湖南, 為1390元, 兩個省份均未突破1400元的“關口”。
資料顯示, 近年來, 我國最低工資標準穩步提高。 根據人社部資料, 2011年到2015年, 全國分別有25個、25個、27個、19個、27個地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同一天, 人社部勞動關係司公佈的《全國各地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情況》則顯示,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中, 北京最高, 為21元, 其次是天津, 為19.5元。
全國各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第一檔, 上海最高, 為2190元。 深圳(2030元)與天津(1950元)分列第二、三位。
資料顯示, 近年來, 我國最低工資標準穩步提高。 根據人社部資料, 2011年到2015年, 全國分別有25個、25個、27個、19個、27個地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不過, 在2016年, 相關情況出現了一定變化。
今年5月, 有媒體記者從地方人社系統獲悉, 根據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企業經營困難的情況, 人社部決定在一段時間內將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時間, 由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改為兩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 且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