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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企業來南海最高獎千萬

珠江時報訊主機板上市環保企業總部遷入南海, 最高獎勵1000萬元;參與協力廠商治汙, 每個環保企業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環保顧問服務滿一年, 最高可獲2萬元/年/村(居)……

7月14日, 南海區環保局組織召開南海區環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會議, 發佈《佛山市南海區進一步促進環保產業發展扶持和獎勵辦法》, 南海設置總額5億元專項資金, 鼓勵環保企業做大做強, 支援國家環境服務業華南集聚區發展。

會上還成立了南海區環境服務機構誠信聯盟。

5億元扶持環保企業

南海是國家環境服務業華南集聚區落戶基地, 自2012年成立至今, 集聚區已經引進60多家環保企業和專業機構, 集聚的環保企業已累計超過150家, 包括有瀚藍環境、南華儀器、南方風機等龍頭上市企業。

“環保產業是南海戰略新興產業, 南海一直十分重視, 此前就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 ”區環保局總工程師梁偉鵬表示, 為了進一步促進環保產業發展, 《佛山市南海區促進環保產業發展扶持和獎勵辦法》(下稱《辦法》)接棒舊辦法, 區政府設立了總額5億元的促進環保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扶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5億資金怎麼花?據梁偉鵬介紹,

該專項資金除支援國家環境服務業華南集聚區的產業載體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外, 還將採用資金獎勵與資金補助的方式, 用於新成立環保企業和環保企業做大做強、環境污染協力廠商治理、環保技術研發與引進、環保人才培育、環保企業項目融資、環保產業發展氛圍等方面的扶持和獎勵。

比如, 為鼓勵環保企業總部進入南海區, 主機板上市環保企業將總部或升級以上區域總部註冊地新遷入南海, 將給予2倍獎勵, 最高獎勵1000萬元;在南海新註冊、註冊資本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 註冊成立三年內的任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 即可獲一次性25萬元的獎勵。

協力廠商治理環保企業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

“辦法最大亮點是將環境污染協力廠商治理納入了扶持和獎勵。

”梁偉鵬表示。 近年來, 為了推進村級工業園的整治提升, 南海探索了環境污染的協力廠商治理模式, 形成了8支環境服務隊、32個環境服務機構、60多名環保顧問的專業服務力量。

《辦法》對參與協力廠商污染治理設施集中運營專案、協力廠商污染物集中治理專案、協力廠商環境治理諮詢服務等專案的環保企業均有獎勵, “我們將依據簽訂的環境治理合同數量和治理效果, 對單個環保企業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 ”梁偉鵬說, 環保顧問服務滿一年, 也將根據其工作績效考核, 給予最高2萬元/年/村(居)的補助。

成立誠信聯盟加強監管

會上, 長天思源、思創環保、華清創業等企業簽訂了《南海區環境服務機構誠信聯盟公約》。

公約號召環保企業主動公開收費標準, 不以“包過環保審批、驗收”等非正當手段招攬業務。 “我們還對環境服務機構實行‘黑名單’動態管理制度, 進入‘黑名單’的企業將不再享受環保產業扶持獎勵。 ”梁偉鵬說。

廣東長天思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余陽表示, 環保產業的發展離不開市場的規範和政府的加強監管, 只有政府加強監管, 環保企業誠信經營, 環保產業才能真正做大做強。

新成立的環保企業

●註冊資本3000萬元及以上, 且註冊成立三年內的任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 可獲一次性50萬元獎勵。

●環保企業將總部或省級及以上區域總部的註冊地新遷入南海, 且註冊成立後三年內任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主機板上市環保企業將總部或省級及以上區域總部註冊地新遷入南海,且註冊成立後三年內任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營業收入達到10000萬元,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

●新成立環保企業租用生產經營場所,且效益良好,前三年分別按租金的50%、40%、30%給予資金補助。

環境污染協力廠商治理

協力廠商污染物集中治理項目

環保企業與區內3家及以上的排汙企業簽訂協力廠商治理合同,進行污染物集中治理的,且治理效果達標,連續三年給予環保企業協力廠商治理合同年度金額15%的資金補助,每個合同項目最高補助30萬元(政府委託項目除外),每個環保企業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

環保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村(居)環境服務站的環保顧問滿一年,根據其工作績效考核,給予環保顧問最高2萬元/年/村(居)的補助。

且註冊成立後三年內任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主機板上市環保企業將總部或省級及以上區域總部註冊地新遷入南海,且註冊成立後三年內任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營業收入達到10000萬元,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

●新成立環保企業租用生產經營場所,且效益良好,前三年分別按租金的50%、40%、30%給予資金補助。

環境污染協力廠商治理

協力廠商污染物集中治理項目

環保企業與區內3家及以上的排汙企業簽訂協力廠商治理合同,進行污染物集中治理的,且治理效果達標,連續三年給予環保企業協力廠商治理合同年度金額15%的資金補助,每個合同項目最高補助30萬元(政府委託項目除外),每個環保企業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

環保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村(居)環境服務站的環保顧問滿一年,根據其工作績效考核,給予環保顧問最高2萬元/年/村(居)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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