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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絳:聽話的藝術

聽話的藝術

文/楊絳

假如說話有藝術, 聽話當然也有藝術。 說話是創造, 聽話是批評。 說話目的在表現, 聽話目的在瞭解與欣賞。

不會說話的人往往會聽說話, 正好比古今多少詩人文人所鄙薄的批評家——自己不能創作, 或者創作失敗, 便搖身一變而為批評大師, 恰像倒運的竊賊, 改行做了捕快。 英國十八世紀小詩人顯斯頓說:“失敗的詩人往往成為慍怒的批評家, 正如劣酒能變好醋。 ”可是這裡既無嚴肅的批判, 又非尖刻的攻擊, 只求瞭解與欣賞。 若要比批評, 只算浪漫派印象派的批評。

聽話包括三步:聽、瞭解與欣賞。 聽話不像閱讀能自由選擇。 話不投機, 不能把對方兩片嘴唇當作書面一般拍的合上, 把書推開了事。 我們可以“聽而不聞”, 效法對付囂張的厭物的辦法:“裝上排門, 一無表示”, 自己出神也好, 入定也好。 不過這辦法有不便處, 譬如搬是弄非的人,

便可以根據“不否認便是預設”的原則, 把排門後面的弱者加以利用。 或者“不聽不聞”更妥當些。 從前有一位教士訓兒子為人之道:“當了客人, 不可以哼歌曲, 不要彈指頭, 不要腳尖拍地——這種行為表示不在意。 ”但是這種行為正不妨偶一借用, 於是出其不意, 把說話轉換一個方向。

當然, 聽話而要逞自己的脾氣, 又要不得罪人, 需要很高的藝術。 可是我們如要把自己磨揉得海綿一般, 能儘量收受, 就需要更高的修養。 因為聽話的時候, 咱們的自我往往像接在盒裡的彈簧人兒, 忽然會“哇”的探出頭來叫一聲“我受不了你”。 要把它制服, 只怕千錘百煉也是徒然。 除非聽話的目的不為瞭解與欣賞, 而另有作用。

十九世紀英國詩人台勒爵士(Sir Henry Taylor)也是一位行政能員,

他在談成功秘訣的“政治家”一書中說:“不論‘賽人’(Siren)的歌聲多麼悅耳, 總不如傾聽的耳朵更能取悅‘賽人’的心魂。 ”成功而得意的人大概早就發現了這個訣竅。 並且還有許多“賽人”喜歡自居童話中的好女孩, 一開口便有珍珠寶石紛紛亂滾。 傾聽的耳朵來不及接受, 得雙手高擎起盤子來收取——珍重地把文字的珠璣鑲嵌在筆記本裡, 那麼“好女孩”一定還有更大的施與這種人的話, 並不必認真聽, 不聽更好, 只消凝神傾耳;也不需瞭解, 只需擺出一副欣悅欽服的神態, 便很足夠。 假如已經聽見、瞭解, 而生怕透露心中真情, 不妨裝出一副笨木如豬的表情, “賽人”的心魂也不會過於苛求。

聽人說話, 最好效陶淵明讀書, 不求甚解。

若要細加注釋, 未免瑣細。 不過, 不求甚解, 總該懂得大意。 如果自己未得真諦, 反一筆抹煞, 認為一切說話都是吹牛拍馬撒謊造謠, 那就忘卻了說話根本是藝術, 並非柴米油鹽類的日用必需品。 責怪人家說話不真實, 等於責怪一篇小說不是構自事實, 一幅圖畫不如照相準確。 說話之用譬如衣服, 一方面遮掩身體, 一方面襯托顯露身上某幾個部分。 我們絕不譴責衣服掩飾真情, 歪曲事實。 假如赤條條一絲不掛, 反惹人駭怪了。 難道了個人的自我比一個人的身體更多自然美?

誰都知道藝術品的真實並不指符合實事。 亞利斯多德早說過:詩的真實不是史實。 大概天生詩人比歷史家多。 (詩人, 我依照希臘字原義, 指創造者。

)而最普遍的創造是說話。 夫子“述而不作”, 又何嘗述而不作!不過我們糠戲聽故事或賞鑒其他藝術品, 只求“詩的真實”。 雖然明知是假, 甘願信以為真。 珂立支(Coleridge)所謂:“姑妄聽之”。 聽話的時候恰恰相反:“詩的真實”不能滿足我們, 我們渴要知道的是事實。 這種心清, 恰和珂立支所說的相反, 可叫做“寧可不信”。 同時我們總借用亞利斯多德“必然與可能”的原則來推定事實真相。

舉幾個簡單的例。 假如一位女士歎恨著說:“唉, 我這一頭頭髮真麻煩, 恨不得天生是禿子。 ”誰信以為真呢!依照“可能與必然”, 推知她一定自知有一頭好頭髮。 假如有人說:“某人拉我幫他忙, 某機關又不肯放, 真叫人為難。 ”他大概正在向某人鑽營, 而某機關的位置在動搖, 可能他鑽營尚未成功, 認真在為難。假如某要人代表他負責的機關當眾闢謠,我們依照“必然與可能”的原則,恍然道:“哦!看來確有其事!”

假如一個人過火的大吹大擂,他必定是對自己有所不足,很可能他把自己也哄騙在內,自己說過幾遍的話,便信以為真。假如一個人當面稱諛,那更需違反心願,寧可不信。他當然在盡交際的責任,說對方期待的話。很可能他看透了你意中的自己。假如一個人背後太熱心的稱讚一個無足稱讚的人,可能是最精巧的餡媚,準備拐幾個彎再送達那位被贊的人,比面諛更入耳洽心;也可能是上文那位教士訓兒子對付冤家的好辦法——過火的稱讚,能激起人家反感;也可能是借吹捧這人,來貶低那人。

聽話而如此逐句細解,真要做到“水至清則無魚”了。我們很不必過分精明;雖然人人說話,能說話的人和其他藝術家一般罕有。辭令巧妙,只使我們欽慕“作者”的藝術,而拙劣的言詞,卻使我們喜愛了“作者”自己。

說話的藝術愈高,愈增強我們的“寧可不信”,使我們懷疑,甚至恐懼。笨拙的話,像亞當夏娃遮掩下身的幾片樹葉,只表示他們的自慚形穢,願在天使面前掩飾醜陋。譬如小孩子的虛偽,哄大人給東西吃,假意問一聲“這是什麼?可以吃麼?”使人失笑,卻也得人愛憐。譬如逢到蛤蟆般渺小的人,把自己吹得牛一般大,我們不免同情憐憫,希望他天生就有牛一般大,免得他如此費力。

逢到笨拙的餡媚,至少可以知道,他在表示要好。老實的罵人,往往只為表示自己如何賢德,並無多少惡意。一個人行為高尚,品性偉大,能使人敬慕,而他的弱點偏得人愛。乖巧的人曾說:“你若要得人愛,少顯露你的美德,多顯露你的過失。”又說:“人情從不原諒一個無需原諒的人。”憑這點人情來體會聽說話時的心理,尤為合適。我們欽佩羡慕巧妙的言辭,而言詞笨拙的人,卻獲得我們的同情和喜愛。大概說話究竟是凡人的藝術,而說話的人是上帝的創造。

◎本文摘自《楊絳散文:雜憶與雜寫》

認真在為難。假如某要人代表他負責的機關當眾闢謠,我們依照“必然與可能”的原則,恍然道:“哦!看來確有其事!”

假如一個人過火的大吹大擂,他必定是對自己有所不足,很可能他把自己也哄騙在內,自己說過幾遍的話,便信以為真。假如一個人當面稱諛,那更需違反心願,寧可不信。他當然在盡交際的責任,說對方期待的話。很可能他看透了你意中的自己。假如一個人背後太熱心的稱讚一個無足稱讚的人,可能是最精巧的餡媚,準備拐幾個彎再送達那位被贊的人,比面諛更入耳洽心;也可能是上文那位教士訓兒子對付冤家的好辦法——過火的稱讚,能激起人家反感;也可能是借吹捧這人,來貶低那人。

聽話而如此逐句細解,真要做到“水至清則無魚”了。我們很不必過分精明;雖然人人說話,能說話的人和其他藝術家一般罕有。辭令巧妙,只使我們欽慕“作者”的藝術,而拙劣的言詞,卻使我們喜愛了“作者”自己。

說話的藝術愈高,愈增強我們的“寧可不信”,使我們懷疑,甚至恐懼。笨拙的話,像亞當夏娃遮掩下身的幾片樹葉,只表示他們的自慚形穢,願在天使面前掩飾醜陋。譬如小孩子的虛偽,哄大人給東西吃,假意問一聲“這是什麼?可以吃麼?”使人失笑,卻也得人愛憐。譬如逢到蛤蟆般渺小的人,把自己吹得牛一般大,我們不免同情憐憫,希望他天生就有牛一般大,免得他如此費力。

逢到笨拙的餡媚,至少可以知道,他在表示要好。老實的罵人,往往只為表示自己如何賢德,並無多少惡意。一個人行為高尚,品性偉大,能使人敬慕,而他的弱點偏得人愛。乖巧的人曾說:“你若要得人愛,少顯露你的美德,多顯露你的過失。”又說:“人情從不原諒一個無需原諒的人。”憑這點人情來體會聽說話時的心理,尤為合適。我們欽佩羡慕巧妙的言辭,而言詞笨拙的人,卻獲得我們的同情和喜愛。大概說話究竟是凡人的藝術,而說話的人是上帝的創造。

◎本文摘自《楊絳散文:雜憶與雜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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