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閉幕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 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 強化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職責。 那麼這個金穩會到底是做什麼的呢?
簡單來說可以歸結為以下六點。
一是堅定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 處理穩增長、調結構、控總量的關係。
二是健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干預機制, 把主動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科學防範, 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 完善金融風險處置預案, 防止單體局部風險演變為系統性全域風險。
三是補齊監管短板, 加強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等的規制建設, 統一同類金融業務的監管規則, 規範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 推進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 落實監管問責。
四是堅持協同防範, 統籌協調, 加強金融基礎設施的統籌監管和互聯互通, 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和監管資訊共用,
五是促進金融機構完善公司治理, 優化股權結構, 建立正向激勵約束機制, 強化風險內控機制建設, 加強外部市場約束。
六是貫徹新發展理念, 堅持標本兼治, 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 深化金融改革, 積極穩妥推動金融業對外開放, 推進“一帶一路”建設中的金融創新, 做好相關制度設計, 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