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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洗牌?北京市最嚴網貸整改要求:風險備用金直接取締!

自2016年8月24日《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公佈後, 各地監管部門開始結合本地具體情況起草實施細則。 近日,

北京監管部門向各網貸平臺下發了一份名為“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事實認定及整改要求”(以下簡稱“要求”)的檔。 要求全文共計8大項148條。 八個整改大項分別是:

1、公司基本情況;2、應盡未盡義務;3、違反十三項禁令;4、違反風險管理要求;5、違反科技資訊系統風險管理規範;6、出借人與借款人保護;7、資訊披露;8、其他風險提示。

在每一大項下, “要求”對“暫行辦法”的重點條款細化分解, 詳盡列出了涉及違規的不同具體情形。 “要求”為P2P平臺劃出了三條紅線, 第一不能自我增信, 任何形式都不行;第二, 不能證券化和打包債權, 第三, 不能賣理財產品。

和此前廣東、廈門公佈的監管細則相比, 北京此次的“要求”可以稱得上最具體、最嚴格。 例如, “要求”不僅封殺了各種承諾保本保息的風險準備金、備用金,

還明令禁止P2P對接金交所、小貸公司、保理公司和典當行等的資產。 這對很多平臺來說等於徹底斷了“口糧”, 勢必活活餓死。 此前, 曾有媒體引述知情人士的話說, 北京的網貸監管細則不會一刀切地取消平臺風險備用金。 而此前已經發佈地方網貸細則的廈門和廣東, 對風險備付金均沒有提出更多要求。

據網貸天眼研究院不完全統計, 2017年2月, 北京地區P2P網貸行業成交額為454.63億元, 環比下降5.85%, 占全國當月成交額總量的22.26%, 貸款餘額為3292.13億元, 環比上漲1.93%。 截止到2月28日, 北京地區累計平臺數量達594家, 其中累計問題平臺255家, 在運營平臺為339家。

附“北京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事實認定及整改要求”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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