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馮小剛導演, 范冰冰主演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講述了農婦李雪蓮為了證明自己不是蕩婦潘金蓮, 而不斷上告打官司的故事。
電影本已經下畫, 不料最近又被廣東增城的60歲的農婦潘金蓮給告了。 理由是電影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權, 給原告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負擔, 而且抹黑了整個潘氏家族。
原告潘金蓮的弟弟潘友發(化名)告訴記者,潘金蓮今年剛好60歲,是增城市一位普通農婦,連初中都沒有畢業,在鄉下生活了幾十年,已經不幸罹患癌症。
被告人行列裡有馮小剛、范冰冰劉震雲等九人。
案件21日該案開審,
4月19日將宣判。
這事兒其實也不懶馮小剛, 要賴就賴施耐庵,
增城這位原告其實可以以點帶面, 擴大來看可以告的人很多, 你看兩版水滸傳, 指名道姓的指責潘金蓮是謀害親夫的蕩婦,
所以路漫漫其修遠兮, 為潘娘子正名的這條路註定佈滿荊棘, 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