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婷
曾被譽為“偉大發明”的信報箱, 隨著網路資訊時代的發展, 正逐漸變成擺設, 變成設之無用, 棄之可惜的“雞肋”。 然而無論是舊社區還是新樓盤, 信報箱被作為建樓“標配”依然“霸佔”著社區內的某處地盤。
相信你也曾注意到, 在一些老舊社區裡, 年久失修的信報箱統統“張著口”, 信件、報紙被隨意放置, 丟失的事時有發生;居民樓裡“標配”的這些不大不小的信報箱, 塞一份報紙就“滿載”, 加幾封信件就“超載”, 一些“無處安放”的快遞包裹進不了信報箱, 還得委託超市及代辦點寄存;明明是“信報箱”, 卻塞滿了廣告傳單,
究竟是為什麼呢?根據《郵政法》規定, 信箱屬於社區的配套設施, 應由開發商設置、安裝;根據《住宅設計規範》, 新建住宅必須配套信報箱, 信報箱屬於開發商住宅規劃的一部分。 開發企業未予設計或未安裝的, 其住宅專案初期將不能通過相關審批, 後期在驗收房屋階段也將被視為“不合格”。
在書信往來的時代, 信報箱確實是便民設施,
既然信報箱已不具備非建不可的理由, 那麼相關法律法規就應該做出相應調整。 比如, 可以將每戶必須設置信報箱改為設置快遞櫃, 或將建不建信報箱的權利交給業主, 保留業主給自家設置信報箱的權利, 由開發商及物業公司“按需”設置在業主家門旁。
另外, 對“舊版”信報箱的改造升級和新版信報箱的推廣使用, 應由開發商和物業公司開動大腦, 積極尋求市場化創新合作。 比如, 開發商及物業企業可以與快遞公司聯合建設智慧快遞櫃。
希望開發商、物業企業及快遞行業能合力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