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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方佔用巨額資金且瞞報 新三板佔用資金首案最終罰款36萬

因為佔用關聯方資金並且未做準確、完整的資訊披露, 新三板企業浙江晨龍鋸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晨龍鋸床”代碼:831160)於2016年7月12日接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關於對浙江晨龍鋸床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的通知》,

浙江證監局於當日起對公司資金佔用情況進行立案調查。 這也是新三板掛牌公司因資金佔用而受到當地證監局立案調查的首起案件。

早在2016年4月1日, 晨龍鋸床主辦券商財通證券曾發佈關於該公司關聯方資金佔用的風險提示性公告。 公告指出, 財通證券在審核晨龍鋸床2015年度報告時發現, 公司在2015年度和2016年1-3月存在較大金額的關聯方資金佔用和關聯方資金拆入情況, 亦未履行股東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

2016年5月24日, 財通證券再次發佈關於該公司關聯方資金佔用的風險提示公告。 其上指出, 財通證券在持續督導期間發現,

晨龍鋸床存在委託銀行貸款涉及關聯方資金佔用情況, 且未及時告知主辦券商並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2017年3月20日, 浙江證監局在官網發佈了對晨龍鋸床佔用關聯方資金的具體調查結果以及處罰措施。

根據浙江證監局的調查, 2014年9月24日至2016年4月, 晨龍鋸床與浙江晨龍鋸床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丁澤林)之間共發生81筆關聯資金交易, 資金累計發生額逾1.1億元。 2014年9月24日至2015年12月, 晨龍鋸床與浙江合一機械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丁澤林)共發生30筆關聯資金交易, 資金累計發生額近1475萬元。

晨龍鋸床的法定代表人是丁澤林, 因此和晨龍鋸床集團、合一機械都是關聯方, 晨龍鋸床的資金被兩家關聯方佔用, 對於上述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

晨龍鋸床均未按照規定履行相關審議程式, 未於事實發生後通過臨時公告予以及時披露, 僅在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中進行了相關披露。 而且在2015年半年度報告對關聯方資金佔用金額披露不準確、不完整。

浙江證監局最後給出的處罰措施是, 對晨龍鋸床給予警告, 並處以30萬元罰款。 對董事長丁澤林和晨龍鋸床董事、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周傑給予警告, 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總共罰款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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