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7年3月23日,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本公司")接到本公司股東郁琴芬女士有關股權質押的通知, 具體情況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質押情況
1.郁琴芬女士以所持有的本公司無限售流通股144,30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8.092%)質押給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行, 質押期限三年, 於2017年3月22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相關質押登記手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郁琴芬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4,300,000股無限售流通股, 占本公司總股本的8.092%。 本次質押後, 郁琴芬女士已質押股份數為144,300,000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 占本公司總股本的8.092%。
二、股份質押的其他情況
1、質押目的
郁琴芬女士本次股份質押主要用於為銀行融資提供擔保。
2、資金償還安排
郁琴芬女士資信狀況良好, 具備相應的資金償還能力, 未來資金還款來源包括自有資金、投資收益等。
3、可能引發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本次質押風險可控, 不存在平倉風險或被強制平倉的情形。 如出現平倉風險, 郁琴芬女士將採取包括追加保證金、提供質權人認可的擔保、提前還款等措施應對上述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