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委聯合釋放“租賃紅利”, 鏈家研究院“五點解讀”
今日, 住建部會同八部門, 聯合發佈《關於在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 這是繼2016年國辦39號文之後關於租賃市場發展的另一個重大的“政策紅利”。 鏈家研究院第一時間發佈五點解讀, 透析政策背後走向。
第一, 立足于現實的供需矛盾, 本次政策更加強調人口淨流入大中城市的租賃市場發展問題, 這是一次非常明顯的認識突破, 也更加符合實際情況。 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才是租賃市場供需矛盾最為突出的地方, 本質上,
第二, 在“滿足誰的需求?”這個問題上, 本次政策的針對性更加明確, 就是要多管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優先滿足公租房保障對象和新市民的租賃需求。 這裡應該主要是流動人口、大學生等人群的需求, 這些需求具有非常明顯的偏好特徵:流動性強, 平均換租週期6-8個月;租金支付能力差, 一線城市單間承受能力在3000元左右,
第三, 國有企業引領和帶動, 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共同構築起租賃供應的主體。 從現實的情況看, 租賃是一個產業鏈長且複雜的行業, 包括開發、運營、租後管理及金融等, 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的引領和帶動作用主要體現在開發和金融環節, 市場化的、民營化的租賃運營機構的優勢則主要體現在運營和租後管理環節, 保潔、維修等服務本質是一個重服務、重體驗的苦活、髒活、累活。 經過過去5、6年的發展, 中國已經出現了一批市場化的運營機構, 能夠以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完成這些服務。 預計未來這些國有和民營機構之間在租前、租中、租後各個環節需要很強的協同,
第四, 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開展集體建設用地租賃住房試點, 這一政策的實施需要考慮租賃需求的區域特徵。 目前看, 這些城市的租房需求集中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相對完善的成熟區域, 租房需求的核心偏好是車程足夠短, 離工作地點足夠近, 且以單間為主。 因此, 集體建設用地的開發需要考慮這種特徵。 以北京為例, 還有不少集體建設用地分佈在三環內外, 適合租賃、交通便利, 這些地方相對來說更適合。
第五, 增量開發與存量盤活並重, 多管道擴大房源, 鼓勵國有企業將閒置與低效廠房、商辦用地等按規定改為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