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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評山西壁畫失竊:“沒錢”不是保護不力的根本原因

去年到敦煌參觀莫高窟時, 聽講解員介紹當初西方探險家如何盜取壁畫, 筆者和同伴都感到心痛和遺憾。 壁畫, 顧名思義只有保存在原來的牆壁上才是完整的、自然的, 人為割裂是殘忍的。

敦煌文物外流是中國近現代史上的一場文化悲劇。 談到悲劇發生的原因, 人們總會提及當時晚清以降戰亂不斷的國內環境, 正是亂世給掠奪者提供了可乘之機。

當然, 與當初王道士看守的莫高窟不同, 現在的莫高窟很讓人放心。 景區管理嚴格有序, 講解員訓練有素, 參觀者也大都文明有禮。 人們會以為古壁畫的劫難只屬於過去,

與現在無關。 誰能想到, 古壁畫直到現在仍面臨巨大危險。

2016年10月3日, 山西省平遙縣西良鶴村龍天廟內10幅壁畫一夜之間不翼而飛。 平遙警方以此案為突破口追蹤半年, 查獲壁畫400餘幅, 涉及山西省內至少7縣22村鎮的古寺觀。 由此揭開了當地的文物保護之痛。

據估算, 山西省內寺觀壁畫遺存數量至少在2.3萬平方米, 占全國遺存的70%以上。 但是大批古寺觀都處於荒置狀態, 無人管護, 日漸衰敗。

發生壁畫盜割案的古寺觀有個共同點, 即普遍級別不高, 甚至壓根“無身份”。 一些古村落裡的壁畫被盜, 甚至沒人報案。 即使是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有的也數次被盜。 缺錢缺人是盜案頻發的根源。

村裡可能是真沒錢, 但是從全盤考慮,

“沒錢”不是文物保護不力的根本原因。 “沒錢”的真正原因是文物保護在個別施政者心中沒有分量。 從制度角度講, 則是文物保護的責任主體不明確, 責任追究不嚴厲、不徹底。

在不少案例中, 一方面, “沒錢”成為部分文物難以得到真正保護的藉口, 另一方面, 古壁畫等文物被盜賣、損毀, 不法之徒從中獲取暴利。 文物的價值到底應該得到怎樣的呈現?顯然, 不管是在漠視中泯滅還是通過非法手段被扭曲“變現”, 都不是文物本身的價值所在, 只有保護好、利用好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 才能真正讓文化效益最大化, 對此, 絕不能算小帳, 更不能算成一筆糊塗賬。

文物的價值不如高樓大廈鐵路橋梁那樣可量化。 在有些人眼裡,

保護荒野中的真文物甚至不如靠假古董搞旅遊經濟划算。 然而, 不像大樓拆了可以重建, 文物一旦損壞就是永久性的, 切莫讓短視眼光毀了真正的文明瑰寶。

(原標題為《“沒錢”不能成文物保護不力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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