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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談問題電纜:應把品牌評價權還給市場,少些權力背書

西安地鐵三號線使用“問題電纜”被曝光, 該品牌電纜還被評為“陝西省著名商標”, 引發公眾關注。 陝西省工商局23日通報稱, 對陝西奧凱電纜公司著名商標認定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 撤銷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五勝及圖”商標的“陝西省著名商標”稱號, 並對在該著名商標認定中, 審核、把關不嚴的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追責。

無數慘痛案例表明, 我國市場上, 一個產品是不是能夠最終“著名”或“出名”, 通過權力認證的方法來提高知名度往往事倍功半。 結果, 在市場中沒有名氣的“著名商標”, 很有可能會因為問題產品的曝光而一炮走紅。

西安“五勝及圖”電纜產品, 又一次佐證了這一點。 有趣的是, 對於存在問題的“著名商標”而言, 即便是相關部門當場就摘掉了“著名商標”的牌, 也並不妨礙其繼續“著名”下去, 只不過這種著名叫“臭名”。

問題產品一經曝光, 其產品的諸多光鮮頭銜就很諷刺。 比如, 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超標問題被曝光之後, 它頭上頂的“中國免檢產品”“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中國500個最具價值品牌之一”“中國頂尖企業百強”等頭銜, 就全成了笑話。 尤其是由政府機關評定的“免檢產品”頭銜, 直接把政府的公信力也拉上墊了背。

當然, 我們也能夠看到“馳名商標”退出歷史舞臺的進步之舉。 2014年4月15日, 國家工商總局下發了《關於執行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其中明確, “5月1日起, 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 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應該說, 這樣的進步非常喜人。 這體現權力不再為企業背書, 以及不斷進行簡政放權的邏輯。

然而, 計劃經濟思維下出現的權力認證思維, 在市場經濟中還有許多的“遺老遺少”。 “××認證”“××名牌”“著名××”等噱頭, 在當下的廣告宣傳中仍然比比皆是。 僅僅取消一個“馳名商標”還遠遠不夠。 在商標管理與認證的過程中, 管理部門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 需要更大尺度地簡政放權, 需要進一步釋放和發揮市場活力。

“著名商標”認證和存在的本質有二:一是政府為企業背書,

二是權力為市場作主。 前者容易導致政府與企業之間的私下來往和權力尋租, 而一旦產品出現問題, 則可能會一損俱損, 政府的公信力與企業的市場信譽雙雙下跌;後者容易拋開消費者的意願, 無論市場認定的產品是好是壞, 權力已經替廣大消費者作了主。

希望各級工商部門能對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進行反思, 把產品品質、品牌信譽的評價權還給市場和消費者, 少一些權力背書, 少一些權力干預, 少一些尋租空間。 既要把市場監管的權力儘早關進制度的籠子, 也要維護權力自身的公信力。

(原題為《“著名商標”是政府在為企業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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