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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專訪央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長殷興山:應加強個人金融資訊保護

《財經》記者 張威/文 袁滿/編輯

在近日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新聞發佈會上, 大會發言人傅瑩就個人資訊保護問題表示,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 大資料時代的到來, 確實大大地方便了人們的生活, 但同時也對保護個人資訊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這恐怕也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

中國是互聯網大國, 我們可能面對的情況、形勢甚至是挑戰更加嚴峻也更加複雜。 傅瑩表示, 從治理的角度, 我們國家採取的方式是在多項法律中關注和強化對個人資訊的保護, 比如2012年人大常委會就通過了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對個人資訊保護的規定, 去年我們制定網路安全法, 也確定了個人資訊保護的基本規則, 明確要求網路運營商不能搜集那些跟它提供的資訊無關的個人資訊, 另外, 沒有得到相關人的允許, 也不能把資訊轉讓給其他人。

同時, 傅瑩介紹, 在我們馬上就要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中也明確規定了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 正在審議的電子商務法中也納入了保護消費者個人資訊這樣的規定。 今年準備對網路安全法開展執法檢查, 關注的重點之一就是現在社會上特別關心的問題, 就是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和網路欺詐。

“個人金融資訊是個人資訊很重要的一個部分。 ” 全國人大代表、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長殷興山在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說道。

今年全國人大會上, 殷興山建議個人金融資訊要加強保護。 兩會期間, 《財經》記者對殷興山進行了專訪。

多方面保護金融資訊

《財經》:您為什麼建議加強個人金融資訊保護?

殷興山:個人金融資訊是個人資訊很重要的一個部分。 個人金融事務或者相關的金融生活, 需要向金融服務機構、組織提供個人資訊, 例如存款、貸款、開帳戶、辦銀行卡以及互聯網金融有關事項, 都需要提供實名資訊。

實名制意味著資訊會暴露在相關的機構和組織裡面, 如果資訊得不到有效保護, 對公民個人隱私等方面的安全關係重大。 隨著金融業的快速發展, 特別是資訊技術、互聯網的發展, 也出現了個人金融資訊被洩露, 甚至販賣資訊的情況, 後果就是可能造成個人財產損失甚至人身安全。

因此, 從非實名制、弱實名制到實名制要求的進程中, 金融資訊的保護更要相應得到加強。

《財經》:您認為個人金融資訊保護還沒有落實於行動?

殷興山:不是的, 現有法律法規已有所體現。 例如征信管理條例是國務院的法規, 其中有提到個人征信資訊應受到必要的保護;再比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對個人有關權益保護也有必要的提及。

只是對於個人金融資訊保護方面的法律層級不夠高, 專門的、具體的規定欠缺, 懲處違法犯罪的力度也有限, 需要專門、細化並提升層級。

《財經》:您覺得在個人金融資訊保護方面, 除了法律需要完善, 就金融機構自身而言, 哪些方面需要完善?

殷興山:金融機構自身方面也有很多需要完善的, 需要紮緊籬笆加強防範, 除了強化內控管理以外, 技術措施的改進要納入重要議題。 因為實際上除了法律規定以外,

在技術層面也需要做到無法洩密, 這是很重要的。 再一個, 對於已經發生洩漏等情形的, 相關金融機構應承擔補救等方面的責任。

企業破產重整經驗

《財經》:您去年的向人大的建議是與企業破產重整有關的內容, 浙江溫州破產重整一直在全國做的很好, 可否談談浙江的經驗?

殷興山:比如說“僵屍企業”的退出, 過剩產能的出清, 還有一些面臨特殊困難、但是有發展前景、本身也恪守誠信的企業, 我認為在法治化架構下進行重整是有重要意義的。

對比面上以往的兼併重組, 從實踐來看, 兼併重組在法律方面缺少相應的規範, 願望是好的, 但是往往會變成行政主導下的重組, 效率比較高, 但企業是市場主體, 是獨立的法人, 政府過度介入往往影響到市場主體交易行為,缺少法律依據,最後出現了所謂的“拉郎配”的問題,結果幫扶不成,原來幫人家的企業也被拖垮了。

總結了經驗以後,我們進一步研究了企業破產法,對於面臨破產的企業,思考:如何能夠讓它有效退出市場,或者說在法治框架下重整。溫州在前幾年金融風險處置過程中,重視了破產重整的實踐。

按照我們國家企業破產法規定,破產清算、破產重整、破產和解構成企業破產制度的三種途徑,而企業破產重整制度著眼於積極預防破產,充分調動各方利害關係人的積極性,共同拯救陷於經營困境的企業,具有債務清理和企業拯救的雙重目的,後者是主要方面。

溫州步子邁的比較大,今年希望能夠在更大範圍內有關的制度介面方面加以完善,使破產重整取得更好的效率和更好的成果。

《財經》:企業在破產方面還要做好哪些工作加以完善?

殷興山:去年我在人大了提了有關推動破產重整的建議,主要是企業破產法需要修改完善的問題,比如企業破產重整,在這個過程中,如何界定企業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法人和自然人之間要有必要的隔離,不能在企業因為市場原因而非誠信缺失等主觀惡意原因造成失敗時,變成企業主本人也要承擔無限責任。不能企業死了,企業家也消失了。

制度完善至少要做好三方面工作:破產重整過程中或者完成以後,有關的重整方可能要繳納比較多的稅收,使重整積極性受到影響,需要進行稅收減免;政府要做必要的政策引導和具體支持;要做好相關的信用修復工作,以便重整企業輕裝上陣。

《財經》:企業破產重組對金融機構,特別是提供貸款的銀行會有哪些影響?

殷興山:我覺得對於金融機構是一個制度層面的問題,金融機構往往認為,破產重整時間很長,這期間不良率會影響考核,同時擔心重整過程中轉移資產,更願意訴諸法律,貸款馬上可以核銷,提高效率;此外,破產減免債使得當事銀行處於不利地位;而且,如是分支機搆,債務核銷需要到上一級甚至總部批准才能進行,程式繁瑣。

金改要看服務是否改善

《財經》:浙江省的區域金融改革試點較多,能否介紹一下相關金改試點情況?

殷興山:浙江區域金改試點,分為國家確定和“一行三會”確定等不同層面。其中,2011年溫州民間融資借貸引發風波,時任總理溫家寶親自來溫州調研,在國務院的同意下,溫州進行了綜合金融改革試點。

第二個是麗水農村金融改革,實際上可以叫行省合作,人民銀行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確定的金改試點;第三個是國務院在2015年12月份確定的浙江台州小微金融改革試點;第四個是浙江義烏的專項改革,即市場採購貿易配套金融改革,這與我國的外匯管理體制有關;此外,浙江還有一個寧波保險改革,是保監會和浙江省政府推行的試點;人民銀行還針對寧波做了一個普惠金融試點等。

《財經》:隨著匯改之後,人民幣兌美元近兩年呈現貶值走勢,這對義烏的金融改革是否造成一定影響?

義烏專項改革是這樣,我們國家要求誰出口誰收匯,出口主體和收匯主體是同一個主體,隨著市場採購貿易的產生和發展,出口主體和收匯主體可能不是同一個。這樣就導致一個問題,出口人收匯人資訊不能實現一一對應,就會導致出口資料與外匯收入不相匹配的問題,特別是當存在人民幣貶值預期時,一部分外匯就不一定能及時收回。可能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存在非法轉移財產的行為,這樣外匯收入就差了一塊,外匯管理部門無法對出口和收匯資訊有一個全面準確的把握。

在出口和外匯收入相差一塊的問題出現後,義烏市政府牽頭,相關部門著手建成一個資訊平臺,著眼於將出口與收匯的資料能夠匹配,從技術上來講,這個資訊平臺已經建成,下一步要抓好落實並完善。

《財經》:您如何評價浙江省多個金改試點?

對於區域金改,不能光看是不是有試點批文,更重要的在於以改革的精神,來對現有的金融體制、機制進行改革和完善,不斷提升金融服務水準,比如說有些方面還沒有高效、優質等等問題。

區域金改試點效果如何,關鍵要看存在的問題有沒有得到解決,當地金融服務條件有沒有改善,如果金融服務得到明顯改善,問題較好解決,或者說金融風險得到了有效處置,並且經驗可推廣、可複製,那麼,改革就是有效的。

拿溫州來看,溫州的金改應該來說取得明顯的進展。溫州金融業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援有明顯改善,溫州市的信貸投放增量逐年回升,2014年、2015年、2016年,溫州市的年度貸款增量分別為75.5億元、253億元和434.5億元。

溫州取得這樣的效果,原因是市場信用環境的改善和市場信心的逐步恢復。不良資產通過改革得到妥善的處置,風險已經得到了比較好的釋放,為了更好處置不良,溫州成立了地方性資產管理公司,直接負責各種不良資產處置,銀行、企業得以輕裝上陣。

現在溫州經濟增長速度已經恢復到全省的平均水準以上,不能說經濟增長完全歸功於金融改革,但是金融改革肯定是起到了積極作用。

《財經》: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到當前系統性風險總體可控,在您看來,是否存在一定的區域性金融風險?

殷興山:從宏觀層面看更重視的是系統性金融風險,但是,我認為局部的金融風險隱患是存在的。

《財經》:現在長三角的區域性金融風險是什麼?

殷興山:可以說浙江的事,客觀來講,浙江省金融風險是存在的,但總體可控,且已經出現了好轉的跡象。前些年主要問題是不良資產大量發生,這裡面的原因是資金鏈、擔保鏈斷裂,即所謂兩鏈風險。兩鏈風險導致不良貸款快速暴露,好多金融機構都出現了不良貸款。

經濟決定金融,金融風險不能就金融說金融,還是要聯繫到經濟,即與浙江的經濟結構、發展模式,還有浙江經濟的先導性等問題是有關聯的。

經過這五年多的時間,浙江堅定不移、持之以恆地對金融風險進行防控、化解,現在我個人判斷,已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具體來說,不良貸款率和不良貸款額去年出現了雙降。2016年末,浙江省不良貸款餘額和不良貸款率,分別比年初下降31.6億元,0.19個百分點。

今年,排除不可預見的事件,我們完全有信心不良貸款率和額繼續下降。

《財經》:政府工作報告將M2預期調整12%左右,去年是13%,您覺得為什麼會下調?

殷興山:從預期目標來說是下調了,但是對照去年M2的11.3%的實際增速來說還是上升了,這體現了穩中求進的總基調。

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我理解在同樣的基調下,內涵是有了變化的。總理講到,今年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有效,穩健的貨幣政策要保持穩健中性。所謂中性實際上對我們現有貨幣環境做更好的完善。

去年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M2保持了11.3%的增長,經濟增長實際是6.7%,CPI是2%,兩個加起來大概8%—9%,按照一般的說法,再加兩到三個百分點餘地,那麼也就是說10%左右,所以,實際上去年的環境,貨幣政策還是跟經濟發展相協調的。

今年確定M2 12%左右的預期目標,而且這個是預期目標,不是指令性計劃,是希望能達到這樣的目標,這和我們當前經濟的基本形勢,與金融的基本環境是有關的。

今年要推進“三去一降一補”,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杆,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講到,我們非金融企業的杠杆率還是比較高,當然,這跟我們的儲蓄率比較高、與信貸為主的融資結構有關,但是,有觀點認為,這些年來我們杠杆率上升比較快,M2的增速也比較快,存量的M2現在已經較大。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避免杠杆率的進一步上升,尤其是防範潛在的金融風險和通貨膨脹,我們需要對貨幣政策保持一個穩健、中性基調,12%左右的M2預期目標跟我們今年6.5%左右的經濟增長目標以及3%左右的CPI預期目標是匹配的。

《財經》:政府工作報告提到,金融資源要更多流向實體經濟,金融機構要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防止"脫實向虛",您認為,金融怎樣才能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殷興山:經濟與金融是相伴相生的,經濟出現問題,金融不可能獨善其身。這些年,金融支援了實體經濟,但是也有部分資金存在脫實向虛的現象,比如有些貸款,名義上貸給企業生產經營,但是最終企業沒有用於生產經營,實際上用於相關炒作,這需要從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逐步提振市場投資信心,加強金融服務管理等多方面來糾偏。

《財經》:積極的財政政策一定程度需要信貸支援,在3%赤字率安排下,貨幣政策是否有一定壓力?

殷興山: 執行好穩健的貨幣政策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怎麼樣通過實施貨幣政策做好對實體經濟的資金供給,使得實體經濟對資金需求有一個合理的滿足,同時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好服務,又要確保金融穩定,防範風險;當然,防止資金脫實向虛,還需要疏通貨幣政策的傳導管道;另一方面,如何準確、高效地對有關資金流向、用途等加以監測、統計,真正使我們的貨幣資金能夠進入到實體經濟,是一篇大文章。

政府過度介入往往影響到市場主體交易行為,缺少法律依據,最後出現了所謂的“拉郎配”的問題,結果幫扶不成,原來幫人家的企業也被拖垮了。

總結了經驗以後,我們進一步研究了企業破產法,對於面臨破產的企業,思考:如何能夠讓它有效退出市場,或者說在法治框架下重整。溫州在前幾年金融風險處置過程中,重視了破產重整的實踐。

按照我們國家企業破產法規定,破產清算、破產重整、破產和解構成企業破產制度的三種途徑,而企業破產重整制度著眼於積極預防破產,充分調動各方利害關係人的積極性,共同拯救陷於經營困境的企業,具有債務清理和企業拯救的雙重目的,後者是主要方面。

溫州步子邁的比較大,今年希望能夠在更大範圍內有關的制度介面方面加以完善,使破產重整取得更好的效率和更好的成果。

《財經》:企業在破產方面還要做好哪些工作加以完善?

殷興山:去年我在人大了提了有關推動破產重整的建議,主要是企業破產法需要修改完善的問題,比如企業破產重整,在這個過程中,如何界定企業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法人和自然人之間要有必要的隔離,不能在企業因為市場原因而非誠信缺失等主觀惡意原因造成失敗時,變成企業主本人也要承擔無限責任。不能企業死了,企業家也消失了。

制度完善至少要做好三方面工作:破產重整過程中或者完成以後,有關的重整方可能要繳納比較多的稅收,使重整積極性受到影響,需要進行稅收減免;政府要做必要的政策引導和具體支持;要做好相關的信用修復工作,以便重整企業輕裝上陣。

《財經》:企業破產重組對金融機構,特別是提供貸款的銀行會有哪些影響?

殷興山:我覺得對於金融機構是一個制度層面的問題,金融機構往往認為,破產重整時間很長,這期間不良率會影響考核,同時擔心重整過程中轉移資產,更願意訴諸法律,貸款馬上可以核銷,提高效率;此外,破產減免債使得當事銀行處於不利地位;而且,如是分支機搆,債務核銷需要到上一級甚至總部批准才能進行,程式繁瑣。

金改要看服務是否改善

《財經》:浙江省的區域金融改革試點較多,能否介紹一下相關金改試點情況?

殷興山:浙江區域金改試點,分為國家確定和“一行三會”確定等不同層面。其中,2011年溫州民間融資借貸引發風波,時任總理溫家寶親自來溫州調研,在國務院的同意下,溫州進行了綜合金融改革試點。

第二個是麗水農村金融改革,實際上可以叫行省合作,人民銀行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確定的金改試點;第三個是國務院在2015年12月份確定的浙江台州小微金融改革試點;第四個是浙江義烏的專項改革,即市場採購貿易配套金融改革,這與我國的外匯管理體制有關;此外,浙江還有一個寧波保險改革,是保監會和浙江省政府推行的試點;人民銀行還針對寧波做了一個普惠金融試點等。

《財經》:隨著匯改之後,人民幣兌美元近兩年呈現貶值走勢,這對義烏的金融改革是否造成一定影響?

義烏專項改革是這樣,我們國家要求誰出口誰收匯,出口主體和收匯主體是同一個主體,隨著市場採購貿易的產生和發展,出口主體和收匯主體可能不是同一個。這樣就導致一個問題,出口人收匯人資訊不能實現一一對應,就會導致出口資料與外匯收入不相匹配的問題,特別是當存在人民幣貶值預期時,一部分外匯就不一定能及時收回。可能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存在非法轉移財產的行為,這樣外匯收入就差了一塊,外匯管理部門無法對出口和收匯資訊有一個全面準確的把握。

在出口和外匯收入相差一塊的問題出現後,義烏市政府牽頭,相關部門著手建成一個資訊平臺,著眼於將出口與收匯的資料能夠匹配,從技術上來講,這個資訊平臺已經建成,下一步要抓好落實並完善。

《財經》:您如何評價浙江省多個金改試點?

對於區域金改,不能光看是不是有試點批文,更重要的在於以改革的精神,來對現有的金融體制、機制進行改革和完善,不斷提升金融服務水準,比如說有些方面還沒有高效、優質等等問題。

區域金改試點效果如何,關鍵要看存在的問題有沒有得到解決,當地金融服務條件有沒有改善,如果金融服務得到明顯改善,問題較好解決,或者說金融風險得到了有效處置,並且經驗可推廣、可複製,那麼,改革就是有效的。

拿溫州來看,溫州的金改應該來說取得明顯的進展。溫州金融業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援有明顯改善,溫州市的信貸投放增量逐年回升,2014年、2015年、2016年,溫州市的年度貸款增量分別為75.5億元、253億元和434.5億元。

溫州取得這樣的效果,原因是市場信用環境的改善和市場信心的逐步恢復。不良資產通過改革得到妥善的處置,風險已經得到了比較好的釋放,為了更好處置不良,溫州成立了地方性資產管理公司,直接負責各種不良資產處置,銀行、企業得以輕裝上陣。

現在溫州經濟增長速度已經恢復到全省的平均水準以上,不能說經濟增長完全歸功於金融改革,但是金融改革肯定是起到了積極作用。

《財經》: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到當前系統性風險總體可控,在您看來,是否存在一定的區域性金融風險?

殷興山:從宏觀層面看更重視的是系統性金融風險,但是,我認為局部的金融風險隱患是存在的。

《財經》:現在長三角的區域性金融風險是什麼?

殷興山:可以說浙江的事,客觀來講,浙江省金融風險是存在的,但總體可控,且已經出現了好轉的跡象。前些年主要問題是不良資產大量發生,這裡面的原因是資金鏈、擔保鏈斷裂,即所謂兩鏈風險。兩鏈風險導致不良貸款快速暴露,好多金融機構都出現了不良貸款。

經濟決定金融,金融風險不能就金融說金融,還是要聯繫到經濟,即與浙江的經濟結構、發展模式,還有浙江經濟的先導性等問題是有關聯的。

經過這五年多的時間,浙江堅定不移、持之以恆地對金融風險進行防控、化解,現在我個人判斷,已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具體來說,不良貸款率和不良貸款額去年出現了雙降。2016年末,浙江省不良貸款餘額和不良貸款率,分別比年初下降31.6億元,0.19個百分點。

今年,排除不可預見的事件,我們完全有信心不良貸款率和額繼續下降。

《財經》:政府工作報告將M2預期調整12%左右,去年是13%,您覺得為什麼會下調?

殷興山:從預期目標來說是下調了,但是對照去年M2的11.3%的實際增速來說還是上升了,這體現了穩中求進的總基調。

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我理解在同樣的基調下,內涵是有了變化的。總理講到,今年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有效,穩健的貨幣政策要保持穩健中性。所謂中性實際上對我們現有貨幣環境做更好的完善。

去年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M2保持了11.3%的增長,經濟增長實際是6.7%,CPI是2%,兩個加起來大概8%—9%,按照一般的說法,再加兩到三個百分點餘地,那麼也就是說10%左右,所以,實際上去年的環境,貨幣政策還是跟經濟發展相協調的。

今年確定M2 12%左右的預期目標,而且這個是預期目標,不是指令性計劃,是希望能達到這樣的目標,這和我們當前經濟的基本形勢,與金融的基本環境是有關的。

今年要推進“三去一降一補”,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杆,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講到,我們非金融企業的杠杆率還是比較高,當然,這跟我們的儲蓄率比較高、與信貸為主的融資結構有關,但是,有觀點認為,這些年來我們杠杆率上升比較快,M2的增速也比較快,存量的M2現在已經較大。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避免杠杆率的進一步上升,尤其是防範潛在的金融風險和通貨膨脹,我們需要對貨幣政策保持一個穩健、中性基調,12%左右的M2預期目標跟我們今年6.5%左右的經濟增長目標以及3%左右的CPI預期目標是匹配的。

《財經》:政府工作報告提到,金融資源要更多流向實體經濟,金融機構要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防止"脫實向虛",您認為,金融怎樣才能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殷興山:經濟與金融是相伴相生的,經濟出現問題,金融不可能獨善其身。這些年,金融支援了實體經濟,但是也有部分資金存在脫實向虛的現象,比如有些貸款,名義上貸給企業生產經營,但是最終企業沒有用於生產經營,實際上用於相關炒作,這需要從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逐步提振市場投資信心,加強金融服務管理等多方面來糾偏。

《財經》:積極的財政政策一定程度需要信貸支援,在3%赤字率安排下,貨幣政策是否有一定壓力?

殷興山: 執行好穩健的貨幣政策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怎麼樣通過實施貨幣政策做好對實體經濟的資金供給,使得實體經濟對資金需求有一個合理的滿足,同時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好服務,又要確保金融穩定,防範風險;當然,防止資金脫實向虛,還需要疏通貨幣政策的傳導管道;另一方面,如何準確、高效地對有關資金流向、用途等加以監測、統計,真正使我們的貨幣資金能夠進入到實體經濟,是一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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