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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改革中的治理與創新

在首屆中國企業改革發展論壇上, 國資委主任肖亞慶作出題為《適應新常態 聚焦供給側 堅定不移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講話, 介紹了國有企業改革的現狀以及未來發展的方向, 包括深入推進公司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 不斷加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力度, 以管資本為主, 堅決轉變國資監管職能等。 雖然肖亞慶講了很多國企改革方面的內容, 但是歸納起來其實就是兩個關鍵字:治理、創新, 其中治理是規範問題, 而市場化才是創新問題。

在治理方面, 首先必須得區分“國企”與“國資”這兩個概念。

國企是指公益性的國有企業, 主要存在於與國家發展戰略相關的非營利性行業, 以貫徹國家發展需要、履行社會公共責任為主要目標;而國資是指國資委所管理的所有營利性企業, 以公司的形式表現出來。 這些公司不管是以國有資本為主, 還是外資、私人資本占主導, 都是國資。 國企應當由財政部管理, 國資則應由國資委來管理, 並且國資參與企業的形式多樣, 更有活力, 應該大力發展。

其次在具體管理上, 國資要用市場化的規範、現代公司制度來管理, 而不是用管理國企的方式來管理。 公益性國企的高管可以是公務員, 而國資企業必須建設董事會, 人事上採用職業經理人選聘制, 薪酬實行市場化。

最後是董事會的建設問題。

國資的董事會應當摒棄內部、外部董事的分類, 而是應當引入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這一分類。 執行董事負責經營, 非執行董事負責監督, 各司其職。

在創新方面, 市場化的創新就是機制創新, 而國企機制創新的核心問題是工資總額限制。 以往固定不變的工資總額, 嚴重地壓制了員工的積極性, 抑制了創新。 對於國企和國資來說, 應該有不同的薪酬制度。 國企可以有工資總額限制, 因為國企是公益性的, 是以服務於整個國家、社會、人民為目標的, 自然不需要考核業績來刺激員工發揮積極性;而國資一定不能有工資總額的限制, 因為國資企業是以現代公司制度來經營, 以營利為目的的。 對於營利性的公司法人來說,

企業利益最大化是其根本目標, 只有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才能為企業帶來更大的利益。 而調動員工積極性最主要的方式就是利潤考核, 即業績與薪酬掛鉤。

除此之外, 還要處理好勞動與資本的關係。 從所有權中的收益權入手, 探索共用分利制, 從共用的角度出發, 股權不變, 分享增長的利潤, 推動創新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讓國企重獲新生, 煥發活力。

總而言之, 就是從三個層面總結國有企業如何治理、創新:第一, 在所有者層面, 區分國企與國資;第二, 在經營者層面, 完善董事會建設;第三, 在勞動者層面, 探索共用分利制。

文/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院長、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劉紀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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