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辦〔2017〕3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福建省供銷合作社審定後的《寧德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印發給你們, 請認真組織實施。
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 制定本級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方案, 報上一級供銷合作社審核後實施, 積極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
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2月27日
寧德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和《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閩委發〔2016〕6號)以及《中共寧德市委 寧德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寧委發〔2016〕15號)精神,
一、綜合改革的目標任務
到2020年, 把供銷合作社系統打造成為與農民聯結更緊密、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市場化運行更高效的合作經濟組織體系, 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 成為黨和政府密切聯繫農民群眾的橋樑紐帶, 切實在農業現代化建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 一要實現服務模式創新。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產品流通服務、農民生活服務能力明顯增強, 服務網路、服務手段和服務水準明顯提升,
二、試點內容
(一)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1.完善農資經營服務網路建設。 整合供銷合作社農資經營資源,
2.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 繼續實施農業綜合開發新型合作示範專案,
3.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方式。 有條件的縣(市、區)供銷合作社可吸納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和返鄉創業大學生、廣大農戶等多種經濟成分, 註冊成立現代農業服務實體性組織, 推進服務轉型, 開展土地流轉、農機作業、收儲加工、技術培訓、諮詢服務等系列化、個性化服務, 構建覆蓋產、加、銷各環節的綜合服務新機制。 開展合作式、訂單式、託管式社會化服務, 為農戶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系列化服務。 密切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殖大戶的產銷合作關係,
4.加快農產品流通網路建設。 大力推進現有農產品市場的升級改造, 促進設施、規模、功能、輻射力和帶動力的新提升。 在地方特色農產品的主產地和重要集散地, 培育和新建一批農產品批發市場、物流中心和倉儲設施, 各縣(市、區)要根據本地的優勢農產品, 改造、建設一批農產品批發與交易平臺、物流中心及倉儲冷鏈設施。 有條件的縣(市、區), 政府控股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可交由供銷合作社建設、運營、管護。
5.繼續實施“新網工程”。 加強農資、農產品、日用消費品和再生資源回收等網路建設, 加快形成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經營服務新格局。 以縣級社為主導, 推進區域性日用消費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設,加強經營網點標準化改造提升,推廣電子商務銷售模式,形成縣有配送中心、鄉鎮有超市、村有便民店的日用消費品現代流通服務體系。加快規範建設一批再生資源回收點、分揀中心、交易市場、再生資源產業園等,推進企業轉型升級。
(二)完善基層組織建設
1.提升城鄉社區綜合服務社的服務功能。堅持公益性與經營性相結合,依託供銷合作社經營設施和網路優勢,吸納社會資源,共同開發興建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平臺。開展商品購銷、家政保潔、綜合維修、文體娛樂、養老幼教、就業培訓等多樣化服務。加強與村“兩委”合作,廣泛開展“村社共建”活動,加快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步伐,村級綜合服務社在全市建制村的覆蓋面達80%以上。選擇有條件的農村綜合服務社為試點,採取吸收農民入股、社員購物給予優惠、年終按交易量適當分紅等多種形式,逐步將村級綜合服務社改造為兼具農村流通網路終端和消費合作社功能的購銷合作社。加強村級綜合服務社(中心)資訊化改造,加強與郵政、淘寶等平臺的溝通聯繫,建立農村網點共建共用合作機制。2017年起要開展星級綜合服務社評選活動。
2.完善農村社區綜合維修服務體系。繼續實施農村社區綜合維修服務改造提升,建立健全運行管理長效機制,健全完善縣、鄉、村三級綜合維修服務網路,開展農村社區綜合維修服務體系示範縣(市、區)創建,進一步完善蕉城、周寧2個示範點,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將自有店面改造成綜合維修服務中心,爭創示範縣,至2020年培育建設示範縣3個以上。加強與有關部門、企業合作,探索多元化、個性化服務,使農民群眾享受到便捷實惠的綜合維修服務。
3.規範基層社建設發展。一是完善基層社治理結構,建立健全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擴大農民社員對基層社事務的參與度。拓寬基層社負責人選任管道,鼓勵村“兩委”負責人、返鄉創業大學生、農村能人參選基層社主任。廣泛吸納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入基層社,建立健全按交易額返利和按股份紅相結合的分配制度,切實做到農民出資、農民參與、農民受益。二是採取社有企業帶動、社會資本投資、基層組織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等方式,各類扶持專案和合作發展基金重點向基層社傾斜,加快基層社恢復建設步伐,市級專項資金每年安排扶持2個以上基層社項目。三是推進基層社分類改造,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經營實體、為農服務載體、合作經濟聯合體性質的基層社。推進經濟實力弱的基層社逐步恢復發展經營服務業務。對於已經承包或租賃的基層社經營網點,創造條件將其納入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體系,逐步提高自營比例。在基層社空白地區,按照合作制原則新建基層社,基本實現全市鄉鎮基層社全覆蓋。四是著力提升基層社發展品質,推進基層社與專業合作社融合發展,在組織上、經濟上、服務上與農民形成更加緊密的聯繫。學習借鑒先進經驗,每年培育創建標杆基層社1個以上。
4.規範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採取產權結合、牽頭領辦、業務聯接、組織對接、專案扶持等多種方式,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規模化種養、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探索延伸上下產業鏈的途徑,積極創辦服務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育精准扶貧示範社,提升服務規模化和服務效率,全市供銷合作社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總數達500家以上。市(縣、區)供銷社要積極參與當地示範社推薦評選工作,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每年爭創國家級、省級示範專業社1個以上,市級示範社3個以上。引導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跨區域、跨產業的再聯合,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2017年每個縣(市、區)社都要開展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工作,至2020年全市供銷合作社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總數15家以上。
(三)大力發展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
1.積極構建供銷合作社特色電子商務發展模式。縣級社要組建有實際控制力的電子商務企業主體,要結合當地實際突出供銷社特色,學習借鑒周寧縣組建農產品建材扶貧電商平臺的經驗做法,加快電商企業組建步伐,至2020年在全市供銷合作社創建1個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電子商務示範縣(市、區),2-3個省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示範縣(市、區)和2‑3個全市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全市供銷合作社流通企業電子商務應用率力爭達到80%以上,基層經營服務網點資訊化改造比例力爭達到70%以上,電子商務交易規模占全系統銷售總額比重力爭達到40%以上。以推動“互聯網+”為抓手,強化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電子商務應用,加強電商供應鏈整合,推動區域型、專業型電子商務平臺建設,做好與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電子商務平臺對接。各級政府要把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發展納入當地電子商務發展的總體規劃,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扶持,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供銷合作社利用集鎮所在地的經營服務和倉儲設施,改造為農村集鎮電商經營服務網點和物流快遞中轉站。
2.加強電子商務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加大力度分期分級開展電子商務業務培訓工作,各縣(市、區)聯合社每年要組織1至2期培訓班,同時要加強同當地商務、農口等部門或電商協會的聯繫合作,多管道對供銷合作社電商從業人員開展全員培訓。
(四)穩步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
1.發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按照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具備條件的供銷合作社、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建立健全風險防控制度基礎上,探索設立貸款風險擔保基金、開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也可根據實際與地方財政、國有企業共同出資設立擔保公司。
2.拓展農村金融服務。加強與金融部門合作,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和聯結農戶的信用建檔、評級和授信工作,彙聚導入支農政策,開展農村產權評估交易中心建設試點,推動與涉農銀行的合作,提升農村合作金融服務效率。探索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企業依照法定程式開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試點,增強為農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社有企業參股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
(五)加快社有企業改革發展
1.深化社有企業改革。深化企業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堅持一企一策,分類改革。通過加快整體改制,扶持做強一批優勢企業。通過剝離整合重組,改造搞活一批中小型企業。通過爭取政策支持,扶持、改制、破產一批困難企業。
2.創新社有企業發展機制。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推進社有企業產權多元化和社有資產的資本化,以資本、品牌、業務等為紐帶與系統內外優勢企業和社會資本加強聯合合作。通過聯合合作、招商引資、共同開發、技術入股、勞動入股等形式興辦混合所有制企業,提升社有企業的發展活力和為農服務能力。建立健全市場化的激勵約束機制和科學合理的管控體系,規範改制和產權轉讓行為,建立內部風險防控機制,用好用足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建立健全財務、預算、審計、資產處置、重大投資等各項管理制度,促進企業管理向規範化、精細化轉變。
3.培育壯大骨幹企業。探索整合以資產租賃經營為主的企業,成立社有資產管理運營公司。市供銷社要盤活現有土地資產,加快發展壯大直屬企業。推動有條件的縣級聯合社組建發展企業集團,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路子。整合全市系統名優特農產品資源,探索組建區域性農產品市場行銷企業。
(六)創新聯合社治理機制
1.創新聯合社治理結構。按照建設合作經濟聯合組織的要求,推進依法依章治社,市、縣(區)聯合社建立健全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力爭2017年完成。優化聯合社機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開展縣以上聯合社對成員社的資產監管,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2.建立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完善上級供銷合作社對下一級供銷合作社的工作考核機制。各級聯合社將綜合業績考核結果通報成員社所在地黨委、政府。探索建立成員社對聯合社的工作評價機制,自下而上逐步開展成員社對聯合社年度工作報告的審議工作,2017年開始寧德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選擇1個縣(市、區)聯合社開展試點,總結經驗後再穩步推進。
3.設立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落實理事會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責,市、縣級聯合社機關設立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理事會授權,建立社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加強對社有資產的監管。
4.設立社有資本投資平臺。推動各縣(市、區)聯合社設立社有資本投資公司等資本運營平臺,優化社有資本佈局,重點投向為農服務領域。推進系統上下社有企業產權聯結和業務聯合,建立共同出資的投資平臺,推動跨區域橫向聯合和跨層級縱向整合,形成產權明晰、責權明確、上下貫通、分級所有的資本運營管理新體系。
5.設立供銷合作社合作發展基金。市政府一次性安排150萬元,支援市供銷合作社設立合作發展基金,各縣(市、區)聯合社也要設立發展基金並將當年社有資產收益,按不低於20%的比例注入本級供銷合作社合作發展基金。各縣(市、區)社在自願的基礎上,將本級合作發展基金的一部分上繳市聯合社合作發展基金,統籌用於基層社建設和為農服務。市、縣(區)聯合社制定供銷合作社合作發展基金運行和管理辦法,確保基金運行公開透明、規範高效。
三、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
開展全市供銷合作社情況摸底調查,制定綜合改革試點方案。試點方案報經省供銷合作社批准通過後,召開全市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會議,部署推動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二)實施階段(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
按照綜合改革試點方案主要內容全面鋪開各項工作,按照時間進度分三個步驟推進。
2017年1月至3月,推動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全面展開,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選准試點內容,制定實施方案,推進各項改革舉措逐步落地。
2017年4月至2019年底,綜合改革試點各項舉措全面實施,不斷向縱深推進,供銷合作社體制機制創新成效明顯,期間,適時組織召開全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現場會,對改革試點進行調度和推進。
2020年,各項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任務全面完成,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0年9月至12月)
對改革試點工作進行評估、完善,市供銷合作社組織對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進行驗收;對驗收情況進行總結,研究部署下一步全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相關工作,並上報省供銷合作社,接受省供銷合作社的檢查驗收。
四、落實保障措施
(一)用好財政扶持資金。自2017至2019年,每年市財政安排供銷合作社“新網工程”“惠農工程”建設專項資金150萬元,各縣(市、區)財政也要相應安排。“新網工程”資金用於支援建設農資配送中心、農產品市場、農村日用消費品連鎖經營、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服務網路建設專項補助。“惠農工程”資金用於供銷合作社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基層組織建設、農村綜合維修體系建設、培育發展龍頭企業、農村合作金融、莊稼醫院等建設專項補助。供銷合作社合作發展基金用於服務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市供銷社將適當安排一定比例的同級財政扶持資金依法以股權形式投入下級社。
(二)維護供銷社合法權益。供銷合作社所屬劃撥性質土地改為出讓性質時,土地出讓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支出專項用於支付供銷合作社破產、關閉或改制企業職工安置及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三)加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一要加快供銷合作社土地確權工作,力爭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登記發證任務。地方人民政府徵收供銷合作社房屋或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補償形式應以就地或就近房屋和土地置換為主,在符合城鎮規劃且不改變土地規劃用途前提下,除經營性商品住宅外,經有權機關批准,允許供銷合作社的土地資產按規劃要求自行改造,或通過招商引資,吸收社會資本聯合改造,符合三舊改造條件的,按“三舊”改造政策執行。各級國土、規劃等部門及所在鄉(鎮)、村要予以支持,共同做好群眾工作,依法辦理相關許可手續。二要加快解決政策性和經營性財務掛賬。對政策性財務掛賬,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有關規定,抓緊落實處理。支援供銷合作社多管道消化經營性財務掛賬。符合條件的壞賬損失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支持金融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採取豁免利息、本金打包等措施,積極處置供銷合作社金融債務。三要加強社會保險政策支持。解決好供銷合作社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及相關政策落實問題。各縣(市、區)政府要專題研究,採取多種方式、多種管道抓緊妥善解決供銷合作社財務掛帳、金融債務、社有企業職工社會保障等歷史遺留問題。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支持市、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機關在“三定”編制內,通過招考、遴選充實幹部隊伍。鼓勵引進一批企業管理、電子商務、合作金融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培養一批懂市場、會管理的企業家,造就一支高素質幹部職工隊伍。建立供銷合作社人才庫,加大教育培訓力度。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對供銷社綜合改革工作的領導,各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支持供銷社綜合改革。市供銷合作社負責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制定、調查研究、組織實施、督促檢查等事項,各縣(市、區)要抓緊制定本級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報寧德市供銷合作社審核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實施。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重點突出,鼓勵創新,明確提出綜合改革路線圖和時間表,制定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此項工作2017年2月底全面完成。
(二)強化督導檢查。建立完善督導機制,重點改革任務要建立工作臺賬,落實責任主體,明確完成時限,確保責任層層落實、壓力層層傳導。建立健全工作評價機制,按照綜合改革目標任務,對每項改革舉措進行評估,對改革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要跟蹤綜合改革試點動態,及時説明協調解決問題、總結推廣新經驗、新做法。要組織專門人員,深入改革一線,掌握改革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問題,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三)強化輿論宣傳。要加強對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宣傳報導,對改革中湧現出的新做法、新經驗和新典型,及時進行總結、宣傳,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參與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的良好氛圍,推動改革工作不斷深入。
(四)以良好作風推進綜合改革。一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鞏固供銷合作社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抓好“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大力推進全市供銷合作社“比學趕超,提質增效”創業競賽活動。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充分發揮財務、審計、監察等監督責任,形成監督合力。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推動綜合改革有序高效運轉。二要建立改革聯繫點制度。面向改革和基層一線,採取蹲點聯繫和定點幫扶等形式,指導工作開展,推動改革進程。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總結宣傳改革成果和經驗,幫助基層解決改革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三要加強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繼承和發揚“扁擔精神”“背簍精神”等優良傳統,弘揚“為農、誠信、創業、合作”的新時期供銷合作社精神。
推進區域性日用消費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設,加強經營網點標準化改造提升,推廣電子商務銷售模式,形成縣有配送中心、鄉鎮有超市、村有便民店的日用消費品現代流通服務體系。加快規範建設一批再生資源回收點、分揀中心、交易市場、再生資源產業園等,推進企業轉型升級。(二)完善基層組織建設
1.提升城鄉社區綜合服務社的服務功能。堅持公益性與經營性相結合,依託供銷合作社經營設施和網路優勢,吸納社會資源,共同開發興建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平臺。開展商品購銷、家政保潔、綜合維修、文體娛樂、養老幼教、就業培訓等多樣化服務。加強與村“兩委”合作,廣泛開展“村社共建”活動,加快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步伐,村級綜合服務社在全市建制村的覆蓋面達80%以上。選擇有條件的農村綜合服務社為試點,採取吸收農民入股、社員購物給予優惠、年終按交易量適當分紅等多種形式,逐步將村級綜合服務社改造為兼具農村流通網路終端和消費合作社功能的購銷合作社。加強村級綜合服務社(中心)資訊化改造,加強與郵政、淘寶等平臺的溝通聯繫,建立農村網點共建共用合作機制。2017年起要開展星級綜合服務社評選活動。
2.完善農村社區綜合維修服務體系。繼續實施農村社區綜合維修服務改造提升,建立健全運行管理長效機制,健全完善縣、鄉、村三級綜合維修服務網路,開展農村社區綜合維修服務體系示範縣(市、區)創建,進一步完善蕉城、周寧2個示範點,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將自有店面改造成綜合維修服務中心,爭創示範縣,至2020年培育建設示範縣3個以上。加強與有關部門、企業合作,探索多元化、個性化服務,使農民群眾享受到便捷實惠的綜合維修服務。
3.規範基層社建設發展。一是完善基層社治理結構,建立健全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擴大農民社員對基層社事務的參與度。拓寬基層社負責人選任管道,鼓勵村“兩委”負責人、返鄉創業大學生、農村能人參選基層社主任。廣泛吸納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入基層社,建立健全按交易額返利和按股份紅相結合的分配制度,切實做到農民出資、農民參與、農民受益。二是採取社有企業帶動、社會資本投資、基層組織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等方式,各類扶持專案和合作發展基金重點向基層社傾斜,加快基層社恢復建設步伐,市級專項資金每年安排扶持2個以上基層社項目。三是推進基層社分類改造,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經營實體、為農服務載體、合作經濟聯合體性質的基層社。推進經濟實力弱的基層社逐步恢復發展經營服務業務。對於已經承包或租賃的基層社經營網點,創造條件將其納入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體系,逐步提高自營比例。在基層社空白地區,按照合作制原則新建基層社,基本實現全市鄉鎮基層社全覆蓋。四是著力提升基層社發展品質,推進基層社與專業合作社融合發展,在組織上、經濟上、服務上與農民形成更加緊密的聯繫。學習借鑒先進經驗,每年培育創建標杆基層社1個以上。
4.規範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採取產權結合、牽頭領辦、業務聯接、組織對接、專案扶持等多種方式,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規模化種養、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探索延伸上下產業鏈的途徑,積極創辦服務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育精准扶貧示範社,提升服務規模化和服務效率,全市供銷合作社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總數達500家以上。市(縣、區)供銷社要積極參與當地示範社推薦評選工作,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每年爭創國家級、省級示範專業社1個以上,市級示範社3個以上。引導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跨區域、跨產業的再聯合,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2017年每個縣(市、區)社都要開展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工作,至2020年全市供銷合作社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總數15家以上。
(三)大力發展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
1.積極構建供銷合作社特色電子商務發展模式。縣級社要組建有實際控制力的電子商務企業主體,要結合當地實際突出供銷社特色,學習借鑒周寧縣組建農產品建材扶貧電商平臺的經驗做法,加快電商企業組建步伐,至2020年在全市供銷合作社創建1個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電子商務示範縣(市、區),2-3個省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示範縣(市、區)和2‑3個全市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全市供銷合作社流通企業電子商務應用率力爭達到80%以上,基層經營服務網點資訊化改造比例力爭達到70%以上,電子商務交易規模占全系統銷售總額比重力爭達到40%以上。以推動“互聯網+”為抓手,強化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電子商務應用,加強電商供應鏈整合,推動區域型、專業型電子商務平臺建設,做好與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電子商務平臺對接。各級政府要把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發展納入當地電子商務發展的總體規劃,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扶持,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供銷合作社利用集鎮所在地的經營服務和倉儲設施,改造為農村集鎮電商經營服務網點和物流快遞中轉站。
2.加強電子商務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加大力度分期分級開展電子商務業務培訓工作,各縣(市、區)聯合社每年要組織1至2期培訓班,同時要加強同當地商務、農口等部門或電商協會的聯繫合作,多管道對供銷合作社電商從業人員開展全員培訓。
(四)穩步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
1.發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按照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具備條件的供銷合作社、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建立健全風險防控制度基礎上,探索設立貸款風險擔保基金、開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也可根據實際與地方財政、國有企業共同出資設立擔保公司。
2.拓展農村金融服務。加強與金融部門合作,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和聯結農戶的信用建檔、評級和授信工作,彙聚導入支農政策,開展農村產權評估交易中心建設試點,推動與涉農銀行的合作,提升農村合作金融服務效率。探索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企業依照法定程式開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試點,增強為農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社有企業參股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
(五)加快社有企業改革發展
1.深化社有企業改革。深化企業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堅持一企一策,分類改革。通過加快整體改制,扶持做強一批優勢企業。通過剝離整合重組,改造搞活一批中小型企業。通過爭取政策支持,扶持、改制、破產一批困難企業。
2.創新社有企業發展機制。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推進社有企業產權多元化和社有資產的資本化,以資本、品牌、業務等為紐帶與系統內外優勢企業和社會資本加強聯合合作。通過聯合合作、招商引資、共同開發、技術入股、勞動入股等形式興辦混合所有制企業,提升社有企業的發展活力和為農服務能力。建立健全市場化的激勵約束機制和科學合理的管控體系,規範改制和產權轉讓行為,建立內部風險防控機制,用好用足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建立健全財務、預算、審計、資產處置、重大投資等各項管理制度,促進企業管理向規範化、精細化轉變。
3.培育壯大骨幹企業。探索整合以資產租賃經營為主的企業,成立社有資產管理運營公司。市供銷社要盤活現有土地資產,加快發展壯大直屬企業。推動有條件的縣級聯合社組建發展企業集團,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路子。整合全市系統名優特農產品資源,探索組建區域性農產品市場行銷企業。
(六)創新聯合社治理機制
1.創新聯合社治理結構。按照建設合作經濟聯合組織的要求,推進依法依章治社,市、縣(區)聯合社建立健全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力爭2017年完成。優化聯合社機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開展縣以上聯合社對成員社的資產監管,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2.建立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完善上級供銷合作社對下一級供銷合作社的工作考核機制。各級聯合社將綜合業績考核結果通報成員社所在地黨委、政府。探索建立成員社對聯合社的工作評價機制,自下而上逐步開展成員社對聯合社年度工作報告的審議工作,2017年開始寧德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選擇1個縣(市、區)聯合社開展試點,總結經驗後再穩步推進。
3.設立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落實理事會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責,市、縣級聯合社機關設立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理事會授權,建立社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加強對社有資產的監管。
4.設立社有資本投資平臺。推動各縣(市、區)聯合社設立社有資本投資公司等資本運營平臺,優化社有資本佈局,重點投向為農服務領域。推進系統上下社有企業產權聯結和業務聯合,建立共同出資的投資平臺,推動跨區域橫向聯合和跨層級縱向整合,形成產權明晰、責權明確、上下貫通、分級所有的資本運營管理新體系。
5.設立供銷合作社合作發展基金。市政府一次性安排150萬元,支援市供銷合作社設立合作發展基金,各縣(市、區)聯合社也要設立發展基金並將當年社有資產收益,按不低於20%的比例注入本級供銷合作社合作發展基金。各縣(市、區)社在自願的基礎上,將本級合作發展基金的一部分上繳市聯合社合作發展基金,統籌用於基層社建設和為農服務。市、縣(區)聯合社制定供銷合作社合作發展基金運行和管理辦法,確保基金運行公開透明、規範高效。
三、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
開展全市供銷合作社情況摸底調查,制定綜合改革試點方案。試點方案報經省供銷合作社批准通過後,召開全市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會議,部署推動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二)實施階段(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
按照綜合改革試點方案主要內容全面鋪開各項工作,按照時間進度分三個步驟推進。
2017年1月至3月,推動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全面展開,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選准試點內容,制定實施方案,推進各項改革舉措逐步落地。
2017年4月至2019年底,綜合改革試點各項舉措全面實施,不斷向縱深推進,供銷合作社體制機制創新成效明顯,期間,適時組織召開全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現場會,對改革試點進行調度和推進。
2020年,各項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任務全面完成,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0年9月至12月)
對改革試點工作進行評估、完善,市供銷合作社組織對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進行驗收;對驗收情況進行總結,研究部署下一步全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相關工作,並上報省供銷合作社,接受省供銷合作社的檢查驗收。
四、落實保障措施
(一)用好財政扶持資金。自2017至2019年,每年市財政安排供銷合作社“新網工程”“惠農工程”建設專項資金150萬元,各縣(市、區)財政也要相應安排。“新網工程”資金用於支援建設農資配送中心、農產品市場、農村日用消費品連鎖經營、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服務網路建設專項補助。“惠農工程”資金用於供銷合作社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基層組織建設、農村綜合維修體系建設、培育發展龍頭企業、農村合作金融、莊稼醫院等建設專項補助。供銷合作社合作發展基金用於服務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市供銷社將適當安排一定比例的同級財政扶持資金依法以股權形式投入下級社。
(二)維護供銷社合法權益。供銷合作社所屬劃撥性質土地改為出讓性質時,土地出讓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支出專項用於支付供銷合作社破產、關閉或改制企業職工安置及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三)加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一要加快供銷合作社土地確權工作,力爭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登記發證任務。地方人民政府徵收供銷合作社房屋或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補償形式應以就地或就近房屋和土地置換為主,在符合城鎮規劃且不改變土地規劃用途前提下,除經營性商品住宅外,經有權機關批准,允許供銷合作社的土地資產按規劃要求自行改造,或通過招商引資,吸收社會資本聯合改造,符合三舊改造條件的,按“三舊”改造政策執行。各級國土、規劃等部門及所在鄉(鎮)、村要予以支持,共同做好群眾工作,依法辦理相關許可手續。二要加快解決政策性和經營性財務掛賬。對政策性財務掛賬,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有關規定,抓緊落實處理。支援供銷合作社多管道消化經營性財務掛賬。符合條件的壞賬損失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支持金融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採取豁免利息、本金打包等措施,積極處置供銷合作社金融債務。三要加強社會保險政策支持。解決好供銷合作社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及相關政策落實問題。各縣(市、區)政府要專題研究,採取多種方式、多種管道抓緊妥善解決供銷合作社財務掛帳、金融債務、社有企業職工社會保障等歷史遺留問題。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支持市、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機關在“三定”編制內,通過招考、遴選充實幹部隊伍。鼓勵引進一批企業管理、電子商務、合作金融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培養一批懂市場、會管理的企業家,造就一支高素質幹部職工隊伍。建立供銷合作社人才庫,加大教育培訓力度。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對供銷社綜合改革工作的領導,各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支持供銷社綜合改革。市供銷合作社負責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制定、調查研究、組織實施、督促檢查等事項,各縣(市、區)要抓緊制定本級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報寧德市供銷合作社審核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實施。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重點突出,鼓勵創新,明確提出綜合改革路線圖和時間表,制定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此項工作2017年2月底全面完成。
(二)強化督導檢查。建立完善督導機制,重點改革任務要建立工作臺賬,落實責任主體,明確完成時限,確保責任層層落實、壓力層層傳導。建立健全工作評價機制,按照綜合改革目標任務,對每項改革舉措進行評估,對改革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要跟蹤綜合改革試點動態,及時説明協調解決問題、總結推廣新經驗、新做法。要組織專門人員,深入改革一線,掌握改革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問題,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三)強化輿論宣傳。要加強對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宣傳報導,對改革中湧現出的新做法、新經驗和新典型,及時進行總結、宣傳,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參與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的良好氛圍,推動改革工作不斷深入。
(四)以良好作風推進綜合改革。一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鞏固供銷合作社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抓好“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大力推進全市供銷合作社“比學趕超,提質增效”創業競賽活動。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充分發揮財務、審計、監察等監督責任,形成監督合力。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推動綜合改革有序高效運轉。二要建立改革聯繫點制度。面向改革和基層一線,採取蹲點聯繫和定點幫扶等形式,指導工作開展,推動改革進程。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總結宣傳改革成果和經驗,幫助基層解決改革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三要加強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繼承和發揚“扁擔精神”“背簍精神”等優良傳統,弘揚“為農、誠信、創業、合作”的新時期供銷合作社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