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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電網全部開展輸配電價改革 電網公司公用事業屬性將加強

證券時報記者 劉燦邦

“截至目前, 首輪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已經全面完成, 經各省級人民政府和我委審核後的輸配電價已陸續向社會公佈。 這是2015年3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來, 第一項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電改任務。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在26日的發佈會上這樣形容輸配電價改革的成效。

從2014年至今, 輸配電價改革共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破冰, 在深圳、蒙西電網試點輸配電價改革;第二階段是擴圍, 2015年在湖北、安徽、雲南、貴州、寧夏進行試點;第三階段是提速,

2016年將北京、天津等12個省級電網納入試點範圍;第四階段是全覆蓋, 截至今年6月底, 省級電網全部進行了輸配電價改革。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向記者表示, 此輪電力體制改革的原則是“放開兩頭, 管住中間”, 而輸配電價改革的重要作用就是為了“管住中間”。 “全國各省的輸配電價基本上已經核定完成, 後續如果按照新的機制來運行, 效果自然會顯現出來;現在已經有一部分省按照改革後的輸配電價來運行, 這些省的電力市場交易進展比較快。 ”

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提供的資料顯示, 輸配電價改革後, 平均輸配電價比現行購銷價差, 平均每千瓦時減少將近1分錢, 核減32個省級電網准許收入約480億元,

降成本效果明顯。

不過, 用電成本下降必然會影響到電網公司的收入。 曾鳴認為, 輸配電價改革會對電網公司的盈利和經營產生方方面面的影響, 特別是輸入可能會下降, “需要說明的是, 按照新的輸配電價實施後, 電網公司的定位就越來越公用事業化, 也就是說, 國資委可能就要改變對電網公司的考核指標了, 除了盈利, 還要考慮和公用事業相適應的一些指標。 ”

據張滿英介紹, 輸配電價改革也有利於推進市場化的進程, 使使用者和企業通過市場直接見面, 以多買多賣形成競爭性格局, 繼而形成競爭性價格, 更好地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 此次輸配電價改革的主要原則是“准許成本加上合理收益”。

曾鳴告訴記者, 輸配電價的核定最重要的就是對分母項有效資產的核定, 由於歷史上各個省形成的電網資產差異很大、種類不一, 導致有效資產核定比較複雜, 從而導致輸配電成本核定困難。

“未來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之一就是如何核定輸配電成本, 不同地區、不同情況下的的有效資產或者輸電成本應該全面、深入地評估, 並且要有合適的測算方法和可靠的資料來源, 同時要把不同類型的影響因素嚴格區分出來, 比如交叉補貼等因素。 ”曾鳴向記者說道。

對此, 張滿英指出, 准許成本就是要對電網企業的歷史成本進行嚴格的成本監審, 嚴格剔除電網企業不相關的資產和不應該進入定價成本的費用和支出;合理收益要區分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

一般性有效資產和政策性有效資產, 分別規定了准許收益率。

“輸配電價改革作為整個電力體制改革中的‘硬骨頭’, 改革過程中也存在不少挑戰和困難。 ”談到輸配電價改革的難點時, 張滿英表示, 電力是即時平衡的, 電力行業具有特殊性, 因此制定改革依據時存在一定困難;同時, 上述成本監審問題也是難點之一。

“2015年兩大電網存量資產是3.7萬億元, 2016—2019年的電力投資將達到2萬億以上, 這就相當於至少要再造半個電網;這麼大的投資, 如果沒有匹配的電量, 對投資又沒有一定的控制, 恐怕只能在電價裡消化, 電價上漲壓力很大。 ”張滿英告訴記者, 輸配電價改革還涉及電量增長和投資之間的匹配問題,

針對這一問題, 提出了新增投資計入固定資產的比率這一概念, 妥善處理了兩者之間的關係。

“電網公司將改變以往賺取差價的運營模式, 而是變成收取過網費, 相當於固定利潤、要受監管。 ”曾鳴指出, 這就意味著輸配電價改革之後, 將引申出新的責任問題, 比如責任機制如何形成, 監管機構、電網公司的責任劃分等。

據張滿英介紹, 雖然全國輸配電價改革已經順利完成, 但是未來依然有不少重點工作, 包括開展跨省跨區和區域電網輸配電價的核定工作、研究制定電網和新增的配電網的價格形成機制、妥善處理交叉補貼問題, 同時還要做好監管週期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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