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貨車年檢、年審有望年內合併,營運證可異地年審

2017年7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貿易司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公開徵求意見稿。

根據意見對營動車輛年檢和年審改革提出了具體的時間表和要求,

其中對營運車輛有以下兩個重大利好:

1、年檢和年審合併辦理, 一站辦完, 節省時間和審驗費用, 並且給出了時限(2017年年內完成)。

2、在部分省份探索實行車輛營運證異地年審。

另外根據意見2017年將進一步規範公路貨運執法行為。

具體內容如下:

1、推動依託公路超限檢測站, 將由交通部門負責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交警單獨實施處罰記分的治超聯合執法模式常態化、制度化, 避免重複罰款, 並在全國範圍內強化督促落實。

2、原則上所有對貨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的現場檢查處罰一律引導至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公路超限檢測站進行。

3、公路貨運罰款按照國庫集中收繳制度的有關規定繳入國庫, 落實罰繳分離。

4、依據法律法規, 抓緊制定公路貨運處罰事項清單, 明確處罰標準並向社會公佈。

5、嚴格落實重點貨運源頭監管、“一超四罰”依法追責、高速公路入口稱重勸返等措施。

6、嚴格貨運車輛執法程式, 執法人員現場執法時需持合法證件和執法監督設備。

7、健全全國公路執法監督舉報平臺, 暢通投訴舉報管道。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