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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潤電子:關於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之標的資產過戶完成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055 證券簡稱:得潤電子 公告編號:2017-040

深圳市得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標的資產過戶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者重大遺漏。

深圳市得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柳州市雙飛汽車電

器配件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柳州雙飛”)60%的股權並募集配套資金事項(以下簡稱“本次交

易”)已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證監許可【2017】1093 號),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 2017 年 7 月 3

日在《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關於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

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事項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39)。 目前, 本次交易的

標的資產柳州雙飛已完成股權過戶及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一、本次交易的實施情況

(一)資產交付及過戶

2017 年 7 月 27 日, 柳州雙飛已經完成了股權過戶及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並取得了柳州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換發的新的《營業執照》。 本次變更後, 公司已合法持有柳州雙飛 60%股權。

(二)標的資產債權債務處理情況

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標的資產為柳州雙飛 60%股權, 不涉及債權債務的轉移。

(三)後續事項

1.公司尚需按照相關協定向交易對方發行股份, 並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申請辦理股份登記手續, 有關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核准;

2.公司尚需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註冊資本變更以及《公司章程》

修訂等相關事宜;

3.中國證監會已核准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 38,033.00 萬元, 公司有權在核

准文件的有效期內向不超過 10 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 但最終募集配套資金實

施與否不影響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行為的實施;

4.公司尚需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新增股份的發行及上市履行資訊披露義

務;

5.公司與交易對方須履行《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

產協定之補充協定(一)》、《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定之補充協定(二)》、《發行股份及支

付現金購買資產協定之補充協定(三)》、《盈利預測補償協議》、《盈利預測補償協定之補充協定》等

相關約定。 就本次交易的相關事宜作出承諾的承諾方須繼續履行其就本次交易作出的相關承諾。

二、關於本次交易實施情況的仲介機構結論意見

1.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江海證券有限公司認為:得潤電子本次交易的實施符合《公司法》、《證券法》、《重

組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的規定, 本次交易已獲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 且已按照

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了相應的資訊披露義務。

本次交易涉及的標的資產已依法辦理了資產過

戶手續, 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其股東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尚需實施的後續事項在合規性方面不

存在實質性障礙, 對上市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實施結果不構成重大影響。

2.律師核查意見

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認為:得潤電子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不存在侵害得

潤電子及其股東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已經取得必要的批准與授權, 交易各方可依法實施本次

交易;本次交易涉及的標的資產過戶已經完成, 得潤電子已合法擁有標的資產;本次交易涉及的後

續事項的辦理不存在實質性法律障礙。

三、備查文件

1.《江海證券有限公司關於深圳市得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

配套資金標的資產過戶情況之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2、《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關於深圳市得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

集配套資金之標的資產過戶情況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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