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住房公積金不再是城裡人專享的福利, 全市的農民工和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都能繳存住房公積金了。 只要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 購房時就可以申請低息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在市區試點的基礎上, 從上月起,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全市推開個人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業務, 把繳存範圍擴大到農民工、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 符合條件的個人自願申請, 在戶口所在地管理部(分中心)託管機構設立住房公積金帳戶, 按個人收入的規定比例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 享有住房公積金使用權益。 據悉, 繳存基數為:最低不得低於上一年度本地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 最高不得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繳存比例為:不低於繳存基數的10%, 不高於24%。
申請託管的繳存對象為:尚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農民工、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等具備繳存條件並自願繳存的人員。
鏈 接
繳存物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影本:
1.《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託管開戶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
3.個體工商戶需提供營業執照及上一年度的完稅證明;
4.自由職業者及其他人員需提供上一年度的完稅證明或上一年度的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證明;
5.在原單位曾繳納住房公積金, 現已離職的單位職工需提供離職證明;
6.個人信用狀況證明;
7.託管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