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3月25日訊, 股轉系統於今日午間發了名為《關於對協議轉讓股票設置申報有效價格範圍的通知》, 並將於3月27日開始實施:
1、對協議轉讓的有效價格範圍做出了限制。 規定申報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200%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50%, 超出該有效價格範圍的申報無效;
2、採取協定轉讓方式的股票, 無前收盤價的, 成交首日不設申報有效價格範圍, 自次一轉讓日起設置申報有效價格範圍。
明朝萬達董事長王志海向“新三板+”表示, 這對於控制目前協議轉讓中經常出現的異常價格波動有一定幫助, 但同時也讓新三板股權交易靈活性減弱, 企業股權交易成本升高, 在新三板目前流動性不足、市場化估值能力較弱以及融資功能尚待提升的背景下, 會進一步增加掛牌及待掛牌企業疑慮。 解決的方案之一是儘快推出大宗交易機制。 保護投資者權益與維護市場秩序的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