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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入列全國港口岸電佈局 12個泊位將具備岸電供應能力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日前印發《港口岸電佈局方案》, 我省共有青島、煙臺、日照三個港口列入佈局方案。 根據該方案, 青島有12個泊位應具備岸電供應能力。 下一步, 在泊位改造實施過程中, 將享受到中央有關財政和政策支持。

船舶靠港使用岸電, 是減少船舶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手段。 交通運輸部《港口岸電佈局方案》提出, 2020年前重點推動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內港口的岸電設施建設, 減少重點區域港口的污染排放。 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港口共69個, 佈局範圍內港口貨物輸送量占全國貨物總輸送量的75%,

其中集裝箱輸送量約達全國集裝箱輸送量的90%。

該《方案》除對適宜船舶靠港使用岸電的集裝箱、郵輪和客滾三類專業化泊位進行佈局外, 還充分考慮大型旅遊船和散貨船靠港使用岸電的適宜性、較好的推廣基礎和較大減排潛力, 明確將3000噸級以上客運和5萬噸級以上幹散貨專業化泊位一併納入岸電佈局範圍。 其中, 在集裝箱專業化泊位岸電佈局中, 青島應具備岸電供應能力的泊位數8個(已建岸電設施泊位數1個, 需要改造的泊位數7個);5萬噸級以上幹散貨專業化泊位岸電佈局中, 青島應具備岸電供應能力的泊位數3個;郵輪專業化泊位岸電佈局中, 青島應具備岸電供應能力的泊位數1個。

根據市政府年初下發的《關於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我市將大力提升港口裝卸工藝和裝備的節能水準, 完善港口接收、處理污染物的設施, 推動碼頭船舶岸電改造工程和船用低硫油等技術改造, 到2020年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泊使用岸電, 50%的集裝箱、郵輪和客滾專業化碼頭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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