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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家房屋仲介違規經營被責令關停

本市對房地產市場的執法檢查不間斷、無死角。 3月24日, 在房地產仲介市場執法檢查中, 因異地經營、無照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5家房屋仲介被責令關停。

根據市住建委的通報, 被關停的5家仲介機構分別為:北京怡然天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北京鴻宇萬家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北街家園一區分公司、北京眾信基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北京嘉誠廣信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天鴻美業(北京)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豐台分公司。

同時, 北京市住建、發改、工商、地稅及區房管部門組成的聯合檢查組, 明確要求房地產仲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要做好規範二手房代理、規範房源發佈、嚴格落實新政等6個方面的工作, 從代理到資訊發佈、再到交易, 全流程規範仲介服務。

首先, 哪些二手房能代理?在規範二手房代理行為方面, 仲介機構不得炒作“學區房”概念並違規代理,

不得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違法建設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仲介服務。

一旦仲介機構代理了二手房, 在對外發佈房源資訊前, 也應當具備“兩書一合同”(房屋狀況說明書、書面告知書、委託銷售合同), 不得發佈未經核驗的房源資訊, 不得隱瞞抵押等影響房屋交易的資訊。

代理銷售中, 更要嚴格執行限購及調控政策。 按照相關規定, 仲介機構和從業人員不得捏造散佈漲價資訊, 製造恐慌氣氛;不得説明、誘導、鼓動交易當事人偽造證明材料、通過假離婚等手段騙取購房資格、騙提或騙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購政策。

對於老百姓更關心的“資金安全”方面, 仲介也需要規範交易資金監管。

仲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誘導、唆使、協助交易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 低報成交價格, 騙取稅收優惠;不得通過監管帳戶以外的帳戶代收代付交易資金, 不得侵佔、挪用交易資金。

此外, 仲介機構門店應當按照規定要求公示相關資訊, 留存業務記錄, 不得店外經營, 經紀人員不得在店外擺攤設點, 攔截業主推銷宣傳;店裡的經紀人員應當恪守職業道德, 不以欺詐方式誘騙消費者交易, 不得出現冒用房地產經紀人員名義簽署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的行為。

“聯合檢查組將持續開展執法工作, 針對房地產仲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 聯合檢查組將精准打擊, 發現一起, 則查辦通報一起, 絕不姑息。 ”該負責人也提醒市民,

如果發現房屋仲介和經紀人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可以向市住建委投訴(投訴電話:59958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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