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是中華民族在與疾病長期鬥爭的過程中積累的寶貴財富, 其有效的實踐和豐富的知識中蘊含著深厚的科學內涵, 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也為人類健康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中醫藥事業的發展離不開法制的保障, 而經過幾十年的努力, 我國第一部中醫藥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已經於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中醫藥法頒佈實施已經一個多月了, 那麼中醫藥到底指的是什麼呢?它有哪些內涵呢?
在本法中所指的中醫藥是包括漢族和少數民族醫藥在內的我國各民族醫藥的統稱, 是反映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或疾病的認識, 具有悠久歷史傳統和獨特理論及技術方法的醫藥學體系。 在古代, 中醫藥有各種代稱, 如岐黃、青囊、杏林、懸壺等等, 中醫藥是近代以後, 隨著西學東漸, 西醫傳入我國, 為了便於區分, 老祖宗傳下來的醫學就被稱為“中醫藥”。
其實, 少數民族醫藥也是中醫藥的重要組成部分, 包括藏醫藥、蒙醫藥、維吾爾醫藥、傣醫藥、壯醫藥、苗醫藥、朝醫藥、瑤醫藥等等, 目前全國已經有十多個少數民族設有本民族的醫療機構。 就拿藏醫藥來說吧, 西元7世紀, 松贊干布統一青藏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