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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會:廣州住宅社區 停車費市場定價條件不成熟(2)

聽證辯論

市場調節價 還是政府指導價?

昨日,在《廣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規定》網上立法聽證會的陳述人辯論環節現場,對於“住宅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應當實行市場調節價,還是政府指導價?”這一議題,支持實行市場調節價(下稱“正方”)的陳述人與支持實行政府指導價(下稱“反方”)的陳述人“擺明車馬”,進行了一番激辯。

需求

正方

停車是有車族的需求,並非必需

“全世界大城市居住規律是,越靠近中心城區,生活成本越高。 ”一開始該議題,廣州市政協委員鄭子殷代表正方率先發聲,稱車主既然選擇居住在廣州市中心、選擇便捷的生活方式,自然要承擔高額的生活成本。

遠東快速公交規劃諮詢有限公司專案經理、高級工程師認為,停車是有車一族的需求,並非必需,人們可以選擇用公共交通或者自行車出行。 Airparking共用停車CEO馮志東也表示,實行市場調節價,業主、車主具有選擇權,“如果真是天價收費,我們可以選不停,或者選擇其他替代的出行工具,應該由消費選擇來決定。 ”

反方

開發商要優先滿足業主需求

輪到反方陳述觀點時,廣東正大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錢洪亮便亮出了法規,“根據價格法第十八條規定,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價格,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執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

他表示,目前在廣州中心城區,居民小汽車持有量巨大,根據統計已達260萬輛,住宅區停車已經成為與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民生事項,特別對於住宅社區民生性質遠遠大於商業經營性質,而且目前屬於矛盾高發區域。 實行政府指導價有法可依。

此外,《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在建築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目前多數開發商嚴重忽略了住宅區停車位元的配套屬性,將車位元變成盈利性工具,嚴重損害業主利益。

“住宅社區的車位功能是什麼?是滿足業主停車需要,這是本意。 ”廣州市住建委物業處副處長張濤透露,經調查,自2015年放開價格後,住宅社區的停車費大幅攀升,部分開發商為了賣車位把價格提到業主難以承受的範圍,因此有必要對開發商的權力做適當的限制。

價格

正方

採取指導價會導致開發商不願多建車位

對於住宅區停車費最核心的價格問題,鄭子殷在陳述觀點時稱,2002年社區停車場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導致開發商只售不租;2015年實施市場指導價以來,由於地價上漲、房屋限購等原因,又出現了只租不售的狀況。 “開發商待價而沽,個別車位停車費奇高,這恰恰是價格一直被壓抑,導致扭曲反彈的後果。 ”他表示,重新採取指導價會導致開發商不願意多建車位,社會資金裹足不前,而小車不斷增加,最終受傷是廣大車主和市民。

“政府指導價不等於就是便宜。

”在鄭子殷看來,停車費受建設經營定價、市場供求、競爭狀況、服務水準等綜合因素的影響,2002年政府指導價是600元月保,如果按每年5%的增幅,15年後的今天怎麼算均價都超過1200元。 “作為私產,停車費為什麼不能漲,萬一某些區域的月保停車費指導價到了兩三千,我想問一下,大家租還是不租?”

華樂街車輛保管有限公司負責人白琳亦表示,停車場收費一旦過低,無法支付人工、基本維護等成本。

反方

住宅區停車不具備充分市場競爭條件

在正方看來,2015年廣州市放開住宅區停車價格後,出現了天價停車費等價格壟斷現象,市場調節的弊端已經盡顯。 “住宅區內,通常是人們在哪個社區住,就在哪裡停車,為此無法做到貨比三家,社區車位因此形成了‘自然壟斷’。

”錢洪亮稱,目前住宅區停車位並不具備充分競爭條件,在這種不完全的市場中,車位被開發商和物業完全壟斷,市場起不到資源配置的作用。

與此同時,在錢洪亮看來,車主替代性選擇少,社區停車位價格升高,只能選擇回家就近停車,從而擠佔周邊本就不充裕的公共停車場,造成一定區域內停車更難。

“因為政府指導價有心理預期,作為業主,我就會算成本,養車多少錢,停車多少錢,可以做到養不起就不買。 ”民太安財產保險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經理鄧勝南表示,開發商為了獲利,市場調節下的停車費難保會漲到哪去。

有意思的是,現場越秀區礦泉新街竹雅苑業主溫家升以珠江新城某住宅區為例,算了一筆“賬”:該社區占地16平米的停車位為1200元/月,每月每平米租金大概71元;同社區一個105平米的住宅出租價格為4500元/月,每月每平米租金45元;一個40平方米的周邊臨街鋪租金是2800元/月,每月每平米租金70元。 “一個只有一個方框的停車場,每平米的租金居然高達71塊錢。”

正方表示,政府實施指導價也並非一刀切,損害開發商權益,可以通過限制開發商對車位的處置權,實施差別化收費,同時引入業委會參與的模式,建立定期評估機制,確保政府指導價有效可行。

網友發言

有社區停車費提至60元/天

在由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廣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規定》網上立法聽證會上,不少網友對住宅社區停車難、開發商與物業公司隨意漲價的意見比較大,紛紛留言反映並提出看法建議。

“我是天河區員村山頂天一莊的業主,我們社區開發商7月份不顧業主、業委會的強烈反對單方面將停車收費價格提高至60元/天,街道辦多次協調都不能解決問題。”該網友反映,自己是一名普通退休職工,月收入也只有3000多元,“一半要拿來交停車費,基本生活怎麼保障?”

另一網友反映,位於越秀區與白雲區交界處的方興竹雅苑社區,其物業公司單方面張貼收費通知,從未與業主協商定價,自行將價格定為月保1200元、臨保8元/小時的高價,引起居民強烈的不滿。業主唯有在附近停車場找位置停車,造成附近車場位置緊張,社區的車位大量空置。

此外,還有網友留言稱,臨江大道419-427號的某社區,共490戶,1000多個車位,車位配套達到1∶2.6。售樓時根本沒有車位價格,等業主買了房之後,車位高價堪比樓價,全由開發商說了算。“每個月只拿出35個車位做月保,逼不願意買車位的業主每個月去爭,而臨保則是6元/小時、100元/天的高價。”

“一個只有一個方框的停車場,每平米的租金居然高達71塊錢。”

正方表示,政府實施指導價也並非一刀切,損害開發商權益,可以通過限制開發商對車位的處置權,實施差別化收費,同時引入業委會參與的模式,建立定期評估機制,確保政府指導價有效可行。

網友發言

有社區停車費提至60元/天

在由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廣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規定》網上立法聽證會上,不少網友對住宅社區停車難、開發商與物業公司隨意漲價的意見比較大,紛紛留言反映並提出看法建議。

“我是天河區員村山頂天一莊的業主,我們社區開發商7月份不顧業主、業委會的強烈反對單方面將停車收費價格提高至60元/天,街道辦多次協調都不能解決問題。”該網友反映,自己是一名普通退休職工,月收入也只有3000多元,“一半要拿來交停車費,基本生活怎麼保障?”

另一網友反映,位於越秀區與白雲區交界處的方興竹雅苑社區,其物業公司單方面張貼收費通知,從未與業主協商定價,自行將價格定為月保1200元、臨保8元/小時的高價,引起居民強烈的不滿。業主唯有在附近停車場找位置停車,造成附近車場位置緊張,社區的車位大量空置。

此外,還有網友留言稱,臨江大道419-427號的某社區,共490戶,1000多個車位,車位配套達到1∶2.6。售樓時根本沒有車位價格,等業主買了房之後,車位高價堪比樓價,全由開發商說了算。“每個月只拿出35個車位做月保,逼不願意買車位的業主每個月去爭,而臨保則是6元/小時、100元/天的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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