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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上有一個押司,一個保正,這又是什麼職務

(燦爛海灘原創作品, 嚴禁轉載)

說到《水滸傳》中的官職, 有幾個可謂老幼皆知。 前者我已經介紹了禁軍教頭、都頭、提轄和團練使, 今天再談兩個職務。 一個大家更為熟悉, 另一個不仔細看原著, 可能會不經意忽略。

先來談談第一個:押司。 在《水滸傳》的梁山好漢中, 只有宋江擔任過這個職務。 從小說看, 宋江的這個押司非常風光。 濟州三都緝捕使臣何濤來到鄆城縣捉拿劫取生辰綱的強盜, 還要專門將宋江請到茶坊喝茶, 說話客客氣氣, 陪著笑臉。

不僅如此, 宋江僅憑家中的幾畝薄田就能濟人貧苦, 周人之急,

扶人之困, 被稱為及時雨, 江湖好漢崇拜的五體投地, 可見這財力也十分驚人, 似乎在押司任上得到的好處不少。

從以上兩點可以看出, 《水滸傳》中的押司在當地位高權重, 能呼風喚雨, 而且平日裡能得到的好處亦是非常豐厚, 顯然這是個肥差。

不過, 如果用歷史上的押司職權範圍來做分析, 得出的結論卻恰恰相反, 這個職務的級別很低, 也沒有小說中那麼的威風。

據《宋史•職官志》中記載:北宋州縣一級均有押司一職, “領縣九, 分士、戶、儀、兵、刑、工六案。 內戶案分上、中、下案, 外有免役案、常平案、上下開拆司、財賦司、大禮局、國信司、排辦司、修造司, 各治其事。 置吏:點檢文字、都孔目官、副孔目官、節度孔目官、觀察孔目官各一名, 磨勘司主押官、正開拆官、副開拆官各一人,

下名開拆官二名, 押司官八人, 前後行守分二十一人, 貼司三十人。 ”這也就是說在縣一級的官吏中, 光押司就有八人。 嚴格的來說, 押司並不是官, 而是吏, 這級別自然就高不到哪去了。

押司這份工作主要是幹什麼的呢?按如今的說法, 其實就是一個文員, 除了要完成官府的工作彙報、統計、文書抄寫等工作之外, 還要管理檔案。 這一看就是個繁瑣的活兒。 尤其是文書的抄寫更是非常辛苦, 所屬州縣較大的話, 光一份上級下發的公文就要抄寫近百遍, 故此這個職務往往被人所鄙視, 自然也就不可能有《水滸傳》中的押司那麼威風, 受氣、挨駡是常有的事情。

說完了押司, 再說說保正。 梁山好漢中曾擔任過保正的也只有一位:托塔天王晁蓋。

保正這個職務在歷史上也是真實存在的, 源自北宋王安石變法時期。 《宋史•兵志》載:“王安石變募兵而行保甲……十家為一保, 選主戶有斡力者一人為保長;五十家為一大保, 選一人為大保長;十大保為一都保, 選為眾所服者為都保正, 又以一人為之副。 ”

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 保正這個職務主要負責的是鄉村治安、鄉勇訓練, 有點類似如今的村長。 這個級別雖然也不高, 但比起押司來, 還是管用的多, 畢竟一個村子都在保正的管理之下, 權力可是不小, 如今常說“別拿村長不當幹部”, 得罪了村長, 這日子一定不會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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